破产重整 – 日渐成熟的投资良机

作者: 郑国凡,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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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破产,人们下意识地会狭义理解为破产清算,90年代的企业破产潮导致这样的观念深入人心。破产意味着血本无归,还有什么比投资破产企业听起来更荒谬的呢?但近年来随着破产重整制度的运用,尤其是在结合预重整制度的逐渐推广下,这种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破产投资是资本市场中的“便宜”。橡树资本创始人霍华德·马克斯在《投资最重要的事》一书中说,“在大多数人不愿做的事情中,通常能够发掘出最佳机会”。

与热门资产相比,冷门资产往往因为不受欢迎、不被看好而价格低廉。不合理的低价位反而成为独特价值,因而具有不寻常的收益风险比值。较之传统投资并购,投资破产企业具有收购成本低、债务清理更加彻底、重整程序受法院主导和监督、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司法强制力作为投资者保障等优势。当大多数投资者被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债务结构“劝退”,没能透过表象了解资产价值,那么,“捡便宜”的机会就出现了。

破产重整–日渐成熟的投资良机
郑国凡
高级合伙人
炜衡律师事务所
电话:+86 21 2308 8836
电子信箱:
gofan4321@163.com

判断困境企业类型,了解资产“被冷落”的原因。廉价冷门资产并不等于差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要懂得分析困境企业陷入危机的原因。我们将困境企业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临时债务危机型。这类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破产原因在于失败的债务调度,资金链断裂,尤其遇到银行抽贷加剧恶化,引发系列诉讼。这类企业拥有优质资产、治理健全,所处的行业也符合投资规划。原股东可以让渡自己的股份,引入财务投资者,甚至可以和财务投资者以共益债务协议实现投资,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2)核心资产型。这类企业的特征通常表现为公司治理结构已不完整,主营业务低迷,几乎丧失盈利能力。此类企业一般没有重整的价值,但具有特殊的“壳资源”或“核心资产”,不过取得难度一般较高,处置或转让资质时也可能遇到障碍。投资此类企业不但需要资金富足,还要有优质的配套业务,能够迅速接入债务人的管理体系,使企业恢复运转。这类企业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风险也相对较大,但获利更为可观。

确定投资类型,投资策略格外重要重整投资的本质是股权并购,其分为两类:(1)战略投资,即以经营为目标,投资者通过股权重组获得企业的控股权,通过运营提升企业营收和利润获利;(2)财务投资,即以获得股权增值为目标,投资者通过股权重组获得部分股权,但一般不参与企业经营,待企业盈利之后股价增长通过退出通道获利。其中,前者更侧重于企业的潜力,而不是企业的当前属性。战略投资者赌的是未必能够实现的未来公司业绩,财务投资者则更多考虑公司的当前价值。

如何认准目标,抢得先机?关注重整投资人招募信息是获得投资机会的重要途径,但优质资产都是抢手货,优质的破产重整项目也不例外,好的重整项目在信息公开发布后会吸引众多意向投资者竞价。公开招募并非法定程序,实践中存在公开招募与债务人自主谈判两种招募投资者的方式。想在竞争中胜出,就必须抢占先机,持续关注而不是坐等公告发出。投资者不仅要关注互联网平台信息,更应建立多种信息搜集渠道,如与破产管理人协会、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管理人机构保持长期联系,并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

巧用司法工具解决庭外重组向庭内重整过渡锁定投资人身份在目标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之前,迅速与该企业接触进行沟通与协商,在进入司法重整之前进行预重整,提前锁定投资人的身份。

传统重整模式往往要求以公开方式遴选投资人,这样从表面上看是保障了公平性,但实际效果是过强的不确定性劝退了一众稳健型的实力投资人。程序内重整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与生俱来的局限性与弊端,有学者将其称为“重整制度的内源性缺陷”,这种缺陷不符合商业谈判的周期性规律,市场需要一种更为灵活、更具自由度的方式,这便是预重整制度植入重整体系的契机。

当前,国内各地预重整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如2022年5月27日,上海破产法庭发布的《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明确了“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是预重整程序的重要功能之一。好的投资不是一味追求高回报,有时高度确定性才是决策者最看重的属性,而国内预重整制度的确立使投资人参与重整投资的确定性大大增强。投资人要善用预重整达成确定的投资目标。


郑国凡是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是电话+86 21 2308 8836或电邮gofan43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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