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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艰难的处境,越能刺激创新力的爆发。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催生了大量令人振奋的制度和技术性改革。程新报道

年10月,美国政府下达禁令,全面限制对华出口用以制造先进计算芯片和超级计算机的技术、软件和设备。虽然近些年中国半导体和硬件行业发展颇有建树,但仍然相当依赖进口专业技术。

这一举措也被视作中美贸易战急剧升级的信号。两个世界最大经济体于2018年开始贸易战,无疑给备受地缘政治和宏观经济不利因素困扰的全球贸易网络带来更大阻碍。

听闻这个不幸消息后,中国企业家、海外投资者和法律专业人士在他们的关切问题清单上再添一笔,并迅速着手安排对现行和计划中的所有业务进行自上而下的风险评估。

在这份清单上,还赫然罗列着不断反复的新冠疫情和封控风险、俄乌战争和西方世界对俄罗斯的制裁、地缘政治稳定性的不断恶化、加息和迫在眉睫的经济衰退,以及全球供应链的短缺。

值此危机四伏、争端一触即发且难以把控的时期,想要保持贸易活力,考验的不仅是那些立志扬帆出国的企业高管的商业头脑,还有为之保驾护航的法律团队的专业能力,以及中国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创新的智慧。

跨境纠纷加剧

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贾红卫说道:“[这些宏观不利因素]以及目前逐渐兴起的把国家安全概念泛化,动不动就‘脱钩断链’的逆全球化行为,正在对世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造成阻碍。”

比如美国倡导的“芯片四方联盟”,一个由美国、日本、韩国和台湾组成的全球半导体供应和协作网络。贾红卫补充说:“「该组织」不但涉及中美两国企业的利益,也涉及芯片这一产业链世界范围内的重新布局和发展,由此导致跨境纠纷的增加更是显而易见。”

并非只有贾红卫一人认为,动荡和不可预测的国际商业环境会带来更多的跨境纠纷,并挑战国际贸易中的长存先例。

贾红卫,隆安律师事务所

据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丽霞介绍,越来越多寻求法律咨询或委聘该所服务的公司称,由于新冠疫情或中美贸易破裂,他们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严重受阻,不得不提起诉讼或仲裁。

同样,欧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国际仲裁负责人陈晓山也认为跨境纠纷的频率有所上升。“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因为新冠疫情的原因,我们处理了大量与个人防护设备的跨境采购和不可抗力条款有关的国际贸易案件,”他说,“同时,直接或间接与俄乌战争有关的跨境争议,特别是国际贸易和航运争议也显著增加。”

这一趋势也反映在主要仲裁地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的2021年工作报告即显示,贸仲在2021年受理案件4071件,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2.6%,其中涉外(含港澳台地区)案件636件,占比显着增加。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表示,涉及俄乌战争、疫情问题的国际纠纷的高峰还未到来。“考虑到争议的产生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可以预期,这类案件的数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持续攀升,”他预测道。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张云燕从辩证的角度看待宏观经济因素。她说:“一方面,因为疫情的不稳定性影响了对外贸易,中国新增的跨境商业活动从总量上来说是减少了;另一方面,同样是因为疫情影响,国内目前现存的外贸活动反而更容易产生纠纷。”

“因为俄乌冲突的原因,西方各国陆续对俄罗斯主要出口企业及其高管发起制裁,国内商家为避免被欧盟与美国制裁,不得不以‘毁约’的形式与原来的合作伙伴断绝商业来往,这也增加了跨境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她补充道。

雪上加霜的是,全球供应链的停滞不仅导致国际争端数量的上升,还增加了争端的复杂性和解决难度。

曹丽军,中伦律师事务所

在今年早些时候,上海为期两个月的封控期间,上海港遭遇工人短缺、仓库爆满、物流运输链阻滞等问题,导致国内和国际货物流通中断,引发一系列纠纷。

张云燕说,虽然《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已规定涉疫合同可以援引不可抗力进行处理,但这些跨境合同未必以中国法为准据法。

“同时,因为口罩、医用手套、抗原检测等抗疫用品需要首先在国内涉疫地区使用,其出口受限,也导致了国外买家对国内卖家发起跨境诉讼、仲裁,”她说。“[此类现象]在增添诉累的同时严重影响了国内商家的声誉。”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驻北京总部合伙人张光磊认为各类宏观不利因素都可能构成对合同履行的艰难情形,而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可能成为跨境纠纷中的争议焦点。“同时,这些宏观不利因素对跨境争议解决中证据的获取也将造成一定难度,”他补充道。

德汇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兼北京代表处负责人刘思锐认为,跨境纠纷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行业和新型科技行业的蓬勃发展,在国际舞台上享有更强的影响力,也正因此更易受宏观经济不确定性所影响。

“新冠疫情减少了法院、客户以及其他当事方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给案件的流程管理带来了挑战,也降低了当事双方面对面进行谈判、协商的机会,”刘思锐说,“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部分企业营收锐减,因此而产生的合同、劳动以及融资纠纷纷至沓来。”

金诚同达所的张云燕以今年益华电脑股份与新拓尼克(北京)科技研发中心的纠纷案为例,进一步论证外国法和中国法的冲突是导致跨境争议加剧的主要催化剂之一。该案中,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命令被告将24台计算机从中国运往美国进行检查,对此,被告律师辩称这些计算机包含受保护的员工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9 条,只有在员工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其运出中国。

然而,法官认为该条款下的例外情况,即允许“在履行法定职责和责任或法定义务所必需的情况下”传输个人信息,同样适用于在别国进行的诉讼活动,故坚持原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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