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作者: 朱滔和郑梓亮,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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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信息传播速度快、散播广,传播主体具有一定匿名性,这些特点为不当言论或信息在互联网中生存以及迅速发酵创造了条件,甚至屡屡引起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事件。本文通过2022年的热点事件以及政府部门针对网络暴力所采取的行动,浅谈网络暴力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探讨个体在网络世界中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尊重他人。

热点事件

朱滔, Zhu Tao, ETR Law Firm
朱滔
合伙人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22年初,一名未成年人在视频网站上发布寻亲视频,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协助下找到亲生父母。然而该少年“与父母有个家”的心愿,被解读为要求亲生父母为其买房并被网民转发传播。尽管少年多次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澄清,但网民对其的质疑与谩骂并未因此停止。随着事件愈演愈烈,最终该少年在吞服大量药物后抢救无效离开人世。同样在2022年初疫情管控期间,一名女士通过手机软件让跑腿人员替其向父亲运送饭菜,后该女士为表达感谢为跑腿人员手机号码充值。对于这个暖心故事网民却认为其充值金额过于吝啬而对其进行谴责,最终导致该女士在压力之下选择从高楼一跃而下。

政府文件

近年来,针对网络暴力事件频发,为营造互联网健康的生态环境,国家各部门发布多个文件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发布与传播进行规范。

2022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该规定特别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于用户账号准入与使用的多项监管义务:不仅要求建立健全账号信息的核验准入,在注册申请相关账号时对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还要求展示用户账号的地址归属地,对于公众账号,需要展示账号的运营主体等信息便于公众实施监督。

2022年初,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的专项行动,清朗系列行动将网络群组、网站论坛等平台以及评论、私信等环节作为治理网络暴力问题的重点,推动网络平台完善网络暴力防控机制。除清朗行动外,中央网信办还在2022年11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进一步对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秩序的网络暴力行为加大治理力度。

侵权形式与法律责任

郑梓亮, Zheng Ziliang, ETR Law Firm
郑梓亮
实习律师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热点案件当中存在部分网络活动行为,如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诽谤,该类行为不仅可能侵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甚至可能涉嫌刑事责任。

《民法典》赋予所有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并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公司、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中,法官认定赵某所发布的带有侮辱性言论并被微信群中其他成员所知晓,与黄某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判决赵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过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行为还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案例中,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捏造被害人谷某与快递员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并将该聊天记录的截图及视频发布在微信群。由于该事件经多家媒体报道引发网络热议,被告人的诽谤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并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寻衅滋事罪定罪论处。

应对网络暴力

如上文热点案件,当事人向社会公开正确信息并不一定能停止网络上不正当言论的发布与传播,受害人还应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当侵害个人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网络暴力行为出现时,可以对侵害人提起民事诉讼。《民法典》赋予受害人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相应的网络暴力侵权行为达到影响受害人正常工作、生活或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情节程度,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起刑事诉讼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当遭遇网络暴力时,受害人还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权利。《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对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将与侵权者承担连带责任。

减少网络暴力,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需要网络平台、广大网民以及政府部门多方配合。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中活动还需谨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滔,实习律师郑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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