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调解”一词的英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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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词汇的词源往往能生动地展现词语所蕴含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关的文化规范和观念。在本文中,笔者将探讨中英文中“纠纷(dispute)”一词的起源以及描述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两个词语:“mediation”和“conciliation”。

首先来分析一下英文词“dispute”的起源。该词由拉丁词“dis”(意为“分离”)和“putare”(意为“考虑”或“权衡”)派生而来。其所表达的基本概念是意见的不同或观点的相左。就此而言,英文词“dispute”的含义接近于中文词“争论”,意即“争议”或“争辩”。

不过,“dispute”在中文里多译为“纠纷”。“纠”和“纷”均指“缠结”(对应的英文词为“tangled”或“twisted”)。与之含义相同的其他习惯用语有:“纠葛”(字面含义为“缠绕的藤蔓”)和“纠缠”。“纠缠”中的“缠”字亦指“缠绕”,用于“缠讼”是指“卷入纠缠不清的讼案”。

这些词语所隐含的根本意义是社会和谐的破坏,反映了社会个体之间的纠纷(即便是纯粹私人性质的纠纷)会打破自然秩序和宇宙和谐的传统理念。而“纠葛”一词中的“葛”字,其本义之一就是“混乱无序”。

无独有偶,英文词“tangle”在口语中也有“纠纷”之意。

众所周知,中国人在传统上倾向于私下解决纠纷,而不愿意走公开化的法庭程序。中文词“诉讼”(英文译作“litigation”)本身其实就体现了法庭程序的公开性。其第二个字“讼”由言字旁和表示“公开”之意的“公”字组成。合并而成的“诉讼”一词是指“公开起诉”或“公开申诉”。正因为有着避免通过公开方式解决纠纷的传统,调解和仲裁等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才会在中国备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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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Godwin 葛安德 视频证据 - 商法词汇 | 《商法》
葛安德 Andrew Godwin

葛安德以前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现在墨尔本法学院教授法律,担任该法学院亚洲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葛安德的著作《商法词汇:法律概念的翻译和诠释》重新汇编了其在本刊“商法词汇”专栏撰写的所有文章。该书由Vantage Asia出版。如欲订购,请即登录 law.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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