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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成熟律师事务所的技术革新一直是个缓慢进程,但中国的情况却是另一番景象。中国法律科技公司也在引领行业创新,但他们的策略方向却不同于国际同行。范可明 (Mithun Varkey)报道

律界似乎终于开始接受科技创新。技术革新其实早已势在必行,结果是疫情让法律工作者在毫无选择下接受改变,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为了在保持社交距离的同时实现合作,法院这样的 “传统重镇” 也对科技做出适当让步,因此律师也只能跟随作出变化。

这不是说领先的法律人是抵触科技的。工作性质使然,法律素来注重惯例,从业者自然不愿轻易改变经过历史验证的做法。另外, “按一小时起计费、每六分钟递增” 的业务模式仍未改变,所以缺少大幅提高效率的动力。

过去数十年内,全球律所对科技投资主要围绕电子披露(e-discovery)、合同管理、计费管理和若干线上协作工具。科技为律所工作带来了必要的进步,但仍未触及律师工作的核心成分。过去几年,科技初创公司多次尝试彻底改变律师律所的工作方式,大量科技工具和解决方案应运而生,法律科技公司也遍地开花。

中国的情况有点不一样。因为当地的需求不同,很多业务遍及全球的龙头法律科技公司从未真正进入中国市场。

“首先,中国的法律工作性质、法律体系和法律服务市场的运作方式十分不同,” 中国法律科技公司合通机器人 (docQbot) 的联合创始人和首席专家吕立山(Robert Lewis) 指 出 。 “欧美等法域有大量的诉讼,律师按小时收费,早期技术变革围绕电子披露等法律科技。但这些都未必适用于中国律所。” 像其他科技领域一样,中国在发展迭代本土科技公司和解决方案,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根据汤森路透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国企业在2018年和2019年申请的法律科技专利数均位居全球之首,特别是 2018 年,多达 51% 的专利申请来自中国。

“许多全球法律科技解决方案的重点都在于如何降低律师在小时计费模式下的高昂成本,因为律师在披露或尽职调查工作中要花费大量时间查阅文档,” 吕立山说, “但在中国,披露的流程是完全不同的,不需要处理大批文件。”

因此,中国的很多法律科技创新更多侧重于服务客户,而不是像其他市场一样主抓提效。

“中国对 AI(人工智能)情有独钟,痴迷于将 AI 应用在各个领域,” 吕立山补充,“但从 AI 可以实现的功能看,那仍然是大数据的玩法。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有一些大数据应用,但目前还未完全成为真正的 AI。”

“大数据操作的主要应用在所有公布的法院判决书。他们正在打通判决书这个数据系统,让所有资料变得可搜索、可预测。我认为这些努力是有价值的,只是当前做得还不够理想”。中国国内法律科技行业发展也得益于政府鼓励政策的推动,后者一直在推动法院变革,而 AI 应用仍在法律科技软件中有重要的比重。

但是从律所的角度来看法律科技,中外律所区别不是很大,面临着类似的挑战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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