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一审胜诉,获赔偿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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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与京东集团历时近七年的垄断纠纷,由京东集团取得初步胜利。

去年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 “二选一” 的垄断行为成立,判决阿里巴巴向京东赔偿10亿元。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国内判赔金额最高的反垄断诉讼案件。

Wu Peng
吴鹏

作为原告京东代理律师之一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鹏说,高昂的判赔金额“是由反垄断性质所决定”,如同在行政处罚中,反垄断案件的罚金也比一般案件更高。“这是因为垄断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同时还会损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权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他说。

在中国的垄断诉讼,原告胜诉率历来偏低,吴鹏认为,在此背景下,该案的裁判思路对于后续其他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有极大的指导作用,亦对日后认定损害赔偿金额作出有益的探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民事裁定书,京东诉称早在2013年,天猫商城就要求进驻商家不得参与由京东举办的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只能在两者择其一进行经营。直到2017年,京东对阿里巴巴同时提起行政举报与民事诉讼。

Yang Yi
杨毅

本案一度就管辖权问题拉锯数年。天猫主张此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异议,天猫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也驳回上诉,并二审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京东另一代理律所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杨毅认为,该案当时还面临取证难、损失测算难。“我国对互联网总体持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未有认定平台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的先例,如何举证论证‘二选一’行为构成垄断,也是本案一大挑战,”他说。

2022年,国内《反垄断法》完成了14年来的第一次修订。同样有参与本案的天元所管理合伙人黄伟说,新修订规范了利用数据、平台规则等实施垄断的行为,“对本案以及未来平台领域反垄断案件都具有正面的影响”。

Huang Wei
黄伟

对于本次判决,阿里巴巴方面回应,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其实这次并非阿里巴巴首次因“二选一”行为被判罚。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依照《反垄断法》规定,曾对阿里巴巴处以182.28亿元罚款,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根据《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是对违法经营者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罚款上缴执法机构。阿里巴巴支付的逾182亿元罚款,就是根据天猫2019年在中国境内销售额的4%来计算。 而向京东支付的10亿元赔偿,则根据对京东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给京东。

黄伟表示,本案能够激励垄断受害企业、消费者等主体通过诉讼主张赔偿。“本案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进一步追究阿里巴巴‘二选一’行为的民事责任,就‘二选一’给京东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损害赔偿,为受损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赔偿,” 黄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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