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投资南非新能源项目注意事项

作者: 王霁虹和陈丁铎,中伦律师事务所
0
70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2023年8月习主席对南非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南两国就新能源电力投资合作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中方承诺在发电和输电基础设施方面,助力南非电力行业绿色转型。这一举措给中国企业赴南非开展新能源项目投资创造了无限的机遇与可能。

可再生能源独立发电商采购计划

为缓解电力危机,并践行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减排承诺,南非政府出台了包括可再生能源独立发电商采购计划(REIPPPP)在内的一系列新能源政策。REIPPPP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市场中的本地私营电力企业及外国投资者在南非开发新能源项目。南非国有电力公司斯康将作为购电方与中标者订立购售电协议,并自项目投入商业运营起的20年内以中标上网电价全额收购中标人的发电量,南非政府将为此提供担保。REIPPPP自2011年开始实施,至今已完成六轮招标工作,其中不乏中国企业参与并成功中标。

参与模式

Wang Jihong
王霁虹
高级顾问
Zhong Lun Law Firm

随着招标轮次的增多,南非本地涌现出了大量的专业化代理公司,负责新能源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这些代理公司在锁定项目、完成项目选址、项目公司设立等工作后,便会与拟投资南非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者进行对接,并与投资者就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由于此种模式在南非已较为成熟,且属卖方市场,一般由卖方提供完善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供买方进行谈判、修改的空间较小。交易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即股权交割阶段和合作开发阶段。

在股权交割阶段,由于项目公司多为新设公司且南非政府并未对该等公司股权的转让设置限制性条件(即不同于中国国内新能源项目,南非政府并不禁止类似“倒卖路条”的行为,项目投产前转让股权无需取得主管机构的批准),股权交割期往往较短(如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14天即可完成交割)且交割先决条件大多设置的非常简单,除双方取得有效内部授权外,一般仅包括买方对尽调结果满意,主要涉及代理公司资信情况、项目公司是否有效设立并存续、项目公司是否存在股权质押等。同时,在此阶段,买方需要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往往较低。

完成股权交割后即进入合作开发阶段,一般根据约定,将由卖方全面负责前期手续及证照的办理,买方根据办理每项手续所对应的价格向卖方支付服务费用。此阶段将被分为两个环节,即投标前环节(ready to bid)和中标后环节。其中,前者尤为重要,项目公司能否在该环节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审批手续将直接影响到项目公司能否参与竞标。如在第六轮招标中,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并取得批准文件。

注意事项

Chen Dingduo
陈丁铎
律师
中伦律师事务所

尽早开展尽调工作。由于南非新能源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从与代理公司对接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期限往往较短,能否尽早协调卖方开放数据库进行尽调将对调查的深度、详尽程度有很大影响。同时,由于中企,尤其国有企业,内部审批程序较为繁琐,且审批需以尽调结果作为决策依据,尽早开展尽调工作将为审批程序留足时间,否则可能会导致交易流产,错失投资机会。

项目开发手续及证照。根据交易安排,由于整个项目的前期手续及证照办理均由卖方负责且此部分将对应较大比例的交易价款,因此中国投资者在开展交易时,应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拟参与轮次REIPPPP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项目所需办理的手续及证照进行仔细梳理,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分阶段、详细的列明应由卖方办理的手续及证照清单,避免在交易实施的过程中双方就手续及证照办理的完整性产生纠纷。

本地化要求。在南非开展投资,《广义基础黑人经济振兴法案》(B-BBEE)是外国投资者需重点关注的规定,其可以狭义的理解为南非政府实施的本地化要求之一。虽然南非政府并未对外商投资新能源行业设置持股限制,但是在REIPPPP招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B-BBEE的响应程度,对应不同评分,将直接影响中标结果。如在第六轮招标中,招标人对南非成分在项目公司及承包商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均进行了要求。因此,中国投资者在参与REIPPPP投标前,应对B-BBEE的评分标准进行研究并对引入南非成分的方式进行考虑,如是否联合当地企业,共同参与投资或投标。

退出机制。如上所述,若投资人未获得中标资格,其将丧失与斯康订立购售电协议的机会,也就意味着项目将无法获得收益,投资目的落空。考虑到REIPPPP中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中国投资者应在投资伊始便对退出机制进行考虑,如是否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设置回购条款或在未中标的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亦或是考虑在项目未中标的情况下继续持有项目,待下一轮招标窗口期再次进行投标等。

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霁虹,律师陈丁铎。

Zhong Lun Law Firm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
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31层 邮编: 100020
电话: +86 10 5957 2288
传真:+86 10 6568 1022
电子信箱: wangjihong@zhonglun.com
chendingduo@zhonglun.com
www.zhonglun.com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