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企业创投发展的几个问题

作者: 袁毅超,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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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滴滴、特斯拉、Airbnb、Zoom等公司的名字无人不晓。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在各自的初期阶段都通过风险投资筹集资金。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通常是针对一些新的小型项目或公司,这些项目或公司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企业创投(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是风险投资的一种类型,与之相对应的是传统创投(independent venture capital,IVC)。企业创投的设立初衷在于为集团企业的长期战略而服务,实质为投资于外部创业企业的企业基金。CVC当前多为以下投资模式:前瞻型投资、互补型投资、生态投资、全产业链投资和多元化投资。

袁毅超, Carlton Yuan, Partner, V&T Law Firm
袁毅超
合伙人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纵观当前,集团企业发展CVC的主要途径如下:(1)内设战略投资部门;(2)另设独资子公司;(3)发起设立企业创投基金;(4)让关联方作为LP参股专业投资机构设立的创投基金。

CVC vs IVC

初衷不同。CVC旨在服务集团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短期营收与否并不是其首要关注重点,因此对于投资风险有着更高的容忍度;IVC核心在于创造营收,投资回报率是其最终追求,因此其会对投资风险有更精准的把控。

资金来源不同。CVC大多是以自有资金作为主体来进行投资活动,而IVC资金主要源于募集。

期限不同。CVC大多是以自有资金来投资,且为长期战略布局,一般没有期限限制;而IVC的资金来源决定了其投资有期限,大多为三至五年。

运营模式不同。CVC侧重于产业孵化和产业培育,以此来协助集团企业完成长期战略布局,因而会借助集团企业本身的资源和平台来帮助被投企业发展;而IVC则主要是提供资金支持,帮较成熟阶段的企业实现营收后通过股权转让、IPO或并购退出,以此营利。

为什么要选择企业创投?

机遇考虑。行业发展过程中,企业的产业价值链或许会在某些方面遭遇瓶颈,而其他方面则可能蕴藏机遇,因此未雨绸缪式寻找发展机会,更有利于企业的长续发展。

成本效益考虑。长期经营与发展,企业的行为可能会产生边际递减效应。为了让交易成本提升效率,CVC成为有益选择。

未来眼光考虑。“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技术革新和产业革命成为当代企业的现实处境,只有及早战略部署,将可支配的一部分资源投资于未来,才能在经济新常态下永远保持自身的市场地位。

风险提示

(一)集团企业需考虑的风险点:

风险管控。核心是要做好项目尽调和投后管理工作。投前要对被投企业进行详细的尽调,尤其要关注核心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方面,避免权利瑕疵等硬伤,同时还要充分评估所投企业的营利模式。投后要建立健全的内部风控制度,及时调整相应行为。

同业竞争。集团企业应事先做好战略布局,虽然当前资本市场对于同业竞争较此前更为包容,但依然建议避免选择完全同质化的被投企业,以规避潜在的市场竞争。在领域及行业的选择上,要灵活且多元,服务于战略规划。

资金问题。CVC本质上是长期基金投资,于企业而言亦属于大额支出,需认真审视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审慎决策。同时,要对于被投企业的资金使用用途进行监督与管理,避免相应风险。

辅导培养。CVC不是静态的投资行为,而是动态的孵化和培养过程。在运营CVC过程中,应加大对于人才的投入,对被投资企业全方位的辅导和支持,从而充分挖掘未来的无限可能性。

(二)被投企业应考虑的风险点:

制度文化。于被投企业而言,接受资金支持之余也可能意味着要接受集团企业的管理与约束,包括其企业文化、内部制度规程等。

核心资产分享。集团企业的投资行为可能附带条件,包括分享被投企业的专利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这可能意味着潜在的市场分割以及利益分享。

交易限制。集团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市场地位,可能会设置限制性条款以干预被投企业的交易选择,此举对于被投企业的潜在成本支出及交易效率或有影响。

业绩要求。任何投资行为的目的最终都会落脚于回报率,因此部分集团企业可能会要求被投企业的经营业绩承诺,例如作出对赌安排。被投企业要慎重考量业绩承诺的不利后果是否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集团企业就此类条款进行充分磋商,最终实现共赢。


袁毅超是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86 139 1123 4370 以及电邮 yuanyichao@vt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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