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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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曾在过去几期文章中讨论过科技对法律的影响,包括金融科技(Fintech)和智能合约(见《商法》第7辑第8期文章《金融科技与智能合约》),虚拟货币和分布式记账技术的使用(见《商法》第8辑第9期文章《虚拟货币》),和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在监管科技(Regtech)以及企业披露领域的应用(见《商法》第10辑第7期文章《“监管科技”与企业信息披露》)。

Lexicon-CBLJ2110-2本期专栏将延续科技与法律这一主题,探讨另一新兴商业组织——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在英文中,这类组织通常被简称为DAO(英文名词的首字母缩写),在汉语里,这个缩写刚好是“道”的拼音,意指“道路”,也蕴含着“道教”思想。

“道”这个字由“首”字(意指“人脑”)和走之旁[辶](意指“脚”)组成,这两部分加在一起,意指头和脚协同前进在同一条道路上。这个寓意恰巧可以用来解释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这类新的商业组织。它是人工智能(人脑智慧的替代)和区块链技术(记录各方交易互动的“足迹”)的结合。当然,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能否真正成为未来的商业组织之“道”,还有待时间验证。

本专栏第一部分将讨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运作机制,然后介绍一本有关技术和公司法的新书。

DAO的运作机制

简单来说,DAO就是由人工智能通过智能合约的形式治理的组织,它利用区块链技术来记录与其成员和第三方之间的各类交易和互动。

在这个智能合约中,交易的条款被编码进一个计算机程序或算法中,自行执行。换言之,无须人类的判断或行为,交易即可自动执行。自动饮料售卖机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早期的智能合约。有了自动售卖机,消费者和卖家之间就饮料购买所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一个自动过程所取代。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塞入硬币,选择某款饮料,而自动售卖机则将饮料投到出货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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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Godwin葛安德以前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现在墨尔本法学院教授法律,担任该法学院亚洲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葛安德的著作《商法词汇:法律概念的翻译和诠释》重新汇编了其在本刊“商法词汇”专栏撰写的所有文章。该书由Vantage Asia出版。如欲订购,请即登录 www.law.asia。葛安德目前被借调到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担任特别顾问,协助其调查该国公司和金融服务方面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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