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并购重组从OTCBB转板纳斯达克

作者: 肖金泉,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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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适应不同资本需求,美国证券市场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柜台交易市场。前者主要是为在美国乃至全球有影响的大型公司筹集资金服务;后者主要是为处于发展早期、无法达到主板上市要求的企业提供筹集资金服务。

OTCBB 是全美证券商协会监管的一个电子化报价和交易联网系统,属于柜台交易市场,设立于1990年。经过20年的发展,OTCBB已经确立了它在美国非主板市场的霸主地位。目前,全球有超过3300家企业的证券在OTCBB进行交易,其中有535家企业来自中国(包括香港和台湾地区)。

OTCBB和纳斯达克虽然同属于柜台交易市场,但是二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OTCBB并没有严格的挂牌条件和标准,相当于美国的初级创业板。中小企业只要具有健全的财务报表,在其财务报表及申报文件经会计师、律师审定签名后可直接找做市商(Market Maker)要求上市;与此相反,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股票必须满足严格的财务要求;其次,OTCBB不提供自动交易系统,仍保持电话委托形式,主要通过做市商使用电脑网络输入报价及交易报告。目前,OTCBB大约有400家做市商为企业提供各种类型的做市服务。

OTCB B 的上市程序比较简单。公司在OTCBB上市,只需通过以下程序:第一,财务报表及申报文件经会计师、律师审定签名,然后由做市商提供上市推荐。第二,通过美国证交会审核的具有在OTCBB上市资格的股票,应填写表格211,并在注册三个营业日内开始报价。此外,公司在OTCBB公开报价前三天内,必须向纳斯达克场外交易市场法律部门提交两份必备的发行人公司资料。

Xiao Jinquan
肖金泉

虽然在OTCBB挂牌的程序相对简单,但是仍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财力。对于中国的企业而言,还需要同时符合国内法律有关境外上市的条件和程序。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内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主要审批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内企业申请境外上市,必须满足以下主要条件:1)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2)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3)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4)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境内公司还必须获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以及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为了规避上述条件和程序,大部分境内企业采用反向并购的方式实现在OTCBB上市。在OTCBB上存在着许多趋于零资产、零负债和无法律纠纷的所谓的干净“壳公司”。境内企业可以在通过资本安排和契约设计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以壳公司的名义在OTCBB上市筹资,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申报8K/A、10KSB、10QSB及14F等表格,并进行相关信息批露。通过反向并购实现借壳上市,既能够享受税收优惠,也规避了中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上市的严格审批规制。相对于首次公开募股(IPO)方式,借壳上市不仅成本更低,而且所需时间大大缩短。完成一个典型的OTCBB板上市壳公司的反向并购大约只需要4到6个月的时间。

成功在OTCBB上市后,公司将会新增以下两项义务:第一,OTCBB 维持报价义务。 所有OTCBB发行公司至少需有一家做市商对其报价,维持在OTCBB交易。如果无任何做市商为该公司报价,则该公司将被OTCBB除名。第二,交易信息充分披露义务。公司必须按时向美国证交会上报季报和经过审计的年报。

近年来,OTCBB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走向纳斯达克的一块跳板。企业从OTCBB转板到纳斯达克的主要条件是:

  1. 企业的净资产达到500万美元或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
  2. 流通股达100万股;
  3. 最低股价为4美元;
  4. 股东超过300人;及
  5. 有3个以上的做市商等。

在满足这些条件后,企业只需要花费数月完成相应的申请工作,就可以从OTCBB转板到纳斯达克。自从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保持稳定、快速增长速度的中国企业在美国资本市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对于希望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中小企业而言,借助OTCBB市场无疑是最高效的选择路径。即使是已经成功在OTCBB上市的企业,也可以进一步与国内优质公司进行资产和股权的重组,利用中国概念转板美国主板。在过去6年中,共有超过30家中国企业从OTCBB转板到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主板市场。仅2009年,就有12家中国企业成功转板。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在OTCBB上市,进而转板到纳斯达克,已经逐渐为国内企业进军国际资本市场的一条有效通道。


肖金泉律师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全球化战略负责人,资深投资并购专家,致力于推动中美经济深度合作。有关美国资本市场的咨询,可联系肖律师。他的联系方式是 +86 10 13910161818 及jinquan.xiao@dacheng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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