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商法》对部分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情况做了以下简要的分析。

东盟

东盟成员国的情况各不相同,但都是知识产权受到大量侵害的国家。吉隆坡 Kass International 的 Ramakrishna Damodharan 表示:“由于东南亚国家彼此邻近,侵权行为可能在几个国家同时发生。中国企业也必须了解平行进口问题。”东盟成员国包括文莱、缅甸、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澳大利亚

在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并非滋生各种新型侵权行为的唯一温床。墨尔本的一家知识产权专业事务所 Choy Lawyers 的 Trevor Choy 指出,在澳大利亚,一批印度企业必需面对一名活跃的侵权者,该侵权者认识到一些最知名的印度消费品商标并未在澳注册。

加拿大

多伦多布雷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Sheldon Burshtein 表示,中国企业在加拿大并不存在严重的知识产权问题。布雷克于1998年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向客户提供关于加拿大法律的咨询服务。

许多知识产权纠纷起源于中国企业对加拿大企业的并购。多伦多Bereskin & Parr 的合伙人 Bhupinder Randhawa 表示:“国际公司应该就竞争、税务及其他一切会涉及知识产权的转让或企业拥知识产权的问题获得咨询意见。”

欧盟

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类似,欧洲专利局对于专利说明书的内容和修订有繁琐的正式要求。伦敦 Carpmaels & Ransford 的合伙人 Paul Howard 指出:“在自主知识产权向外国发展的过程中,确保原始知识产权的拟定符合正式要求的具体规定是极其重要。”

欧洲的优势在于其众多市场的法规大同小异。如比利时虽有些自身特点,但正如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分所的合伙人 Howard Liebman 指出的,比利时“已经通过各种国际条约,高度融入欧洲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网络。”

但决不要因此就认为欧盟国家的立法完全相同。维也纳专利代理 Haffner & Keschmann 的 Thomas Haffner 指出奥地利的知识产权体制“并不独特”;瑞典的立法没有完全与欧盟法律实现一体化,而且它正在拟定一项新的商标法案。

在欧盟内部(即使是小国家),权利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或其他知识产权时很少碰到麻烦。都柏林 William Fry 的律师 Leo Moore 指出:“对许多中国企业而言,在爱尔兰的获得知识产权申请,或并购拥有知识产权的爱尔兰企业极具优势。”

荷兰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小国,如海牙 Bird & Bird 的共同执行合伙人 Armand Killan 指出的,荷兰 “是欧洲的主要港口,在必要之时,可以直接在荷兰边境保护您的产品。”

在欧洲有各种申请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其中一些方式是非常有效的。比如,只需一次性商标注册,国际商标协调办公室即会在全部27个欧盟成员国内提供保护。通过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组织负责管理马德里备忘录)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许多市场内获得保护。

这些方式可为远距离的当事人提供效率、费用和实用性上各种优势。但这种距离也可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利。马德里 Elzaburu 的副合伙人 Luis Soriano 指出:“如发生的问题属于正式异议或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则当事人必须立即获取专业事务所的支持。”

同时,欧洲的边境知识产权保护正在改善。 Elzaburu 事务所的Soriano 指出:“各欧盟国家的海关部门(通过《共同体海关法》)正在开展充分的协作,一次申请即足以在欧盟及其27个成员国的整个边境实施严密监督。”

在欧盟的某个成员国使用商标是否代表了在全体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这是欧洲内部持续进行的一项争论。伦敦 Nabarro 事务所的资深律师 Eesheta Shah 指出:“许多中小型品牌所有人希望通过单一成员国进入欧洲市场。”

欧盟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和英国。

法国

在法国的侵权或甚至涉嫌侵权的案件中,扣押属于重点问题。曾担任华为代理人的一家巴黎知识产权事务所 Cabinet Regimbeau 的合伙人 Evelyne Roux 及 Jerome Collin 指出:“不幸的是,外国企业由于自身的偏见,只有以身试法后才真正能发现扣押属于非常有力的法律程序。”(请同时参阅上文欧盟部分)

希腊

2010年春,希腊遭到了负面报道。虽然该国是所有主要知识产权条约和公约的签约国,但延迟处理是其主要问题。一家雅典律师事务所 A&K Metaxopoulos & Partners 的 Irini Daroussou 指出:“希腊民事和刑事司法体制中的严重问题是执行时毫无理由的延迟,导致了案件经常停审。”

值得肯定的是,许多公开和私人的倡议希望深化希腊和中国之间的合作。雅典 Dr Helen G Papaconstantinou John V Filias & Associates的律师 Michael Paroussis 指出:“总体而言,希腊是中国是进入欧盟和西方的有利通道。”(请同时参阅上文欧盟部分)

印度

关于在印度投资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报道和分析,请参阅第80 — 81页 “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印度)”的定期报道。

以色列

在以色列,除有明确的弃权之外,在地方学术机构、国家机关或国家附属单位的帮助下开发出来的知识产权属于单位。耶路撒冷Yigal Arnon & Co 的 Yoheved Novogroder-Shoshan 指出,如果有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支持,则必须批准所有权的转移。

日本

在日本,一般认为侵权行为没有像该地区的其他国家那么严重。东京 Yuasa and Hara 的律师 Kozo Yabe 指出:“针对中国市场内的中国当事人,日本企业始终积极地保护和实施其知识产权。”

“反之却很少发现中国企业在日本实施其权利”Yuasa 说。曾经有进入日本市场的企业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某个侵权者在日注册了中国在线搜索引擎百度的名称,百度费尽了时间和金钱才取回名称注册权。

科威特

科威特对于获得版权保护的主体资格的要求非常苛刻。负责Al Ruwayeh & Partners 国际业务部的 Sam Habbas 指出,版权法“限于某些类型作者的作品”,包括科威特国民、其他阿拉伯作者以及首次在科威特出版的作品。

拉丁美洲

拉丁美洲内各类市场的知识产权制度差异巨大。渥太华Borden Ladner Gervais 的专利代理人 Mukundan Chakrapani 指出,在中国以外,加拿大的知识产权数量正在增长。根据拉巴斯 Bufete Aguirre 的律师 Perla Koziner 的说法,玻利维亚也发现大批的中国企业正寻求保护其知识产权。

巴西是拉丁美洲大陆最大的市场。Di Blasi Parente Vaz e Dias & Associados 的 Jose Carlos Vaz e Dias 指出:“中国投资者在巴西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造假行为。”

巴基斯坦

在巴基斯坦,许多纠纷涉及邻国印度。Surridge & Beecheno 卡拉奇办事处的合伙人 Khurram Rashi 指出:“我们发现,一些来自境外的著名标志及其他知识产权在巴基斯坦注册,而实际权利人并不知情。”

菲律宾

菲律宾也是优先申请原则的司法管辖区,在该国,执法问题牵涉全局。马尼拉 Cochingyan & Peralta 的资深合伙人 Anthony Peralta 指出: 企业“难以获得针对造假侵权人的限制令,且有司法程序冗长、缺乏针对造假侵权人的司法制裁以及知识产权法律执法等问题。”

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延迟处理。马尼拉 Esguerra & Blanco 的执行合伙人 Ramon Esguerra 指出:“尽管知识产权局被认为是菲律宾最高效的政府部门之一,但通常获得商标注册或专利的申请的程序仍需费时数年。”

菲律宾试图加强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如马尼拉 Villaraza Cruz Marcelo & Angangco 的 Bienvenido Somera 指出的:“这些努力往往在执行过程中被付之东流,主要是因为行政系统人手不足、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官僚作风以及法律和规则的适用不统一。”(请同时参阅上文东盟部分)

葡萄牙

葡萄牙事务所 AM Pereira Sáragga Leal Oliveira Martins 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 Manuel Lopes Rocha 表示,盗版和假冒行为猖獗在该国是最大的挑战。一些欧盟国家的法院反应迟缓,葡萄牙近期情形依然如此,直至通过实施欧洲委员会知识产权执行指令(2004/48/EC)的16/2008号法案才有所改善。

Lopes Rocha 说:“这是葡萄牙近期巨大的进步和转折点。”Rocha 还指出:“现在,我们拥有法律规定的快速处理措施,以及关于赔偿的全新框架制度。知识产权的所有人现在可以信任葡萄牙及其法院。过去的风险实际上已经消失,在某些案例中,与欧洲标准相比,我们的法院反应更迅速。”(请同时参阅上文欧盟部分。)

南非

比勒陀利亚 Spoor & Fisher 的 Joseph Lin 表示,商标侵权(与商标权利人无关者将权利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在南非是反复出现的问题。他说:“商标侵权对中国专有权人而言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

西班牙

巴塞罗纳的顾搏国际律师事务所的 Jorge Llevat 指出,西班牙的规则与欧盟其他国家以及主要国际公约保持一致。 Llevat 提醒当事人注意:“必须考虑的是,在某些案例中,使用商标较少的情况可能导致该商标被注销,或授予强制性许可(专利案件中),并且还会影响寻求临时性免除的可能性。”

西班牙国会最近通过了一条打击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新法律,规定载有非法内容的网站可以立即予以关闭。

律师们表示,西班牙法院数年之前才开始专注知识产权问题。马德里 Abril Abogados 的合伙人 Ignacio Temiño 指出,现在法院对诸如信誉等具体问题投入更多时间去研究,但Temiño提醒当事人注意:“对未曾在西班牙使用过的驰名商标,当地法院不承认也不会授予任何保护措施。(请同时参阅上文欧盟部分。)

土耳其

在土耳其,未经授权而注册商标的行为非常猖獗。伊斯坦布尔 Mehmet Gün & Partners 的一位合伙人 Uğur Aktekin 指出:“实际上,这个问题不仅是印度或中国企业面对的问题,也是所有外国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

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知识产权最大产生国,美国的法律需要认真分析。

纽约 Alston & Bird 的合伙人 Alan Behr 说:“我们已为亚洲和其他地区的客户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关于遵守美国知识产权法律重要性的法律意见。”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具体的挑战在于按照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要求协助列明货物和服务的显著特征。

Behr 说,中国企业需要了解美国版权的独特性。他指出:“版权非常依赖注册制度,受雇完成的作品和公平使用的作品(此类概念有时会引起混淆)有法定的规定。”“当中国企业在美国使用其产品很久之后才寻求知识产权保护,往往会出现问题。”

越南

胡志明市泰运法律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 Do Anh Tuan 指出,越南也是实行优先申请制度的司法管辖区,当企业取得一项商标时,必须确认(而不只是估计)已经提出商标申请。“如果企业自己开发了知识产权,则应当尽快注册。”

越南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假冒产品盛行。胡志明市Indochine Counsel 的执行合伙人 Dang The Duc 指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补救办法是行政手段加上处罚,但这些都被认为不足以阻止进一步的侵权。”

河内贝克•麦坚时的合伙人 Manh Hung Tran 说,侵权者不一定是大型或知名的企业,通常是些小型的供应商和未注册的公司。他指出:“随着越南市场愈来愈复杂,侵权者对知识产权问题也更加精明。”

在越南,被侵权人可以利用行政、民事和刑事等手段补救。河内Vision & Associates 负责知识产权业务的合伙人和副总监 Do Quang Hung 指出:“但行政程序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请同时参阅上文东盟部分。)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