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法律发展的最新情况: 台湾

    作者: Abe Sung和Eddie Hsiung,台北理律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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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新应用,即非同质化代币(NFT),在台湾是一个热门话题。但目前,还没有专门调整其产生和发展的法规,监管机构似乎也没有透露对这一趋势的官方看法。

    从本地角度来看,NFT及相关活动或交易的分类应在参考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逐案确定。

    证券和金融法律

    Abe Sung, Lee and Li
    Abe Sung
    合伙人
    台北理律法律事务所

    NFT通常被设计为代表数字艺术品、音乐作品、收藏品、体育卡和相册,其分类取决于其结构以及关联资产或利益等因素。

    2021年11月和2022年3月,金融监督委员会(FSC)主席黄天沐表示,NFT被认为是艺术创作,因此其销售发行不应视为虚拟货币。他还表示,未来是否应该对NFT进行监管,取决于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等因素。

    如此看来,只要NFT代表”艺术创作”,就不应该受到现有金融法律和法规的监管。

    我们认为,只要NFT与独特的基础资产相联系(或代表独特的基础资产),并且不存在与同一资产相联系或代表同一资产的多个NFT,那么NFT被视为证券或现有金融工具监管项下的任何其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就不大。

    不过,由于NFT可能具有投资性质,仍然不能完全排除金融法律和证券法规的适用可能性。

    有趣地是,在7月,FSC明确禁止本地收单银行允许本地信用卡作为虚拟资产的支付手段;由此,本地收单银行不应接受虚拟资产服务商作为信用卡交易的签约商户。那么,问题便是虚拟资产是否应被解释为包括NFT。

    据我们了解,相关区块链/加密货币行业参与者与FSC和当地银行家协会在这方面进行了某些讨论。但是,即使FSC认为NFT不应适用虚拟资产禁令(就像它们只是代表艺术创作或优惠券等,而不具有投资性质),在实践中,当地收单银行可能很难确定NFT是否具有投资性质。

    因此,当地收单银行是否会接受一个与NFT相关的服务提供商作为信用卡交易的签约商户,仍应取决于银行的内部评估和个案决定。

    NFT持有人的权利和利益

    Eddie Hsiung, Lee and Li
    Eddie Hsiung
    初级合伙人
    台北理律法律事务所

    NFT资产的所有权取决于其结构和基础资产。例如,在代表数字艺术品的NFT转让给购买者后,购买者作为NFT所有者可以获得基础资产,但这并不意味着购买者自动获得基础数字艺术品内容的所有权。

    根据具体的条款和条件,NFT购买者可能只有权查看数字艺术品,而未获得任何形式的所有权(如艺术品的任何电子文件)。

    对于任何旨在代表实物资产的NFT,以运动鞋为例,问题可能是NFT转让是否等同于将运动鞋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的话,台湾《民法典》会将这种转让视为类似于对存放运动鞋的仓库经营者的请求权。NFT的购买者在作出决定之前,可能希望从NFT本身和与之相关的资产和/或利益的角度,仔细评估和了解NFT的所有法律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NFT的创作者或发行者可能希望在发行条款(或与之相当的条款)中明确持有人将获得的权利,重点关注产品描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以及避免过度承诺。

    例如,在持有人实际上只拥有查看资产的权利,并不拥有内容时,条款不应暗示发行某种在NFT背后的数字所有权,否则可能会发生民事或消费者纠纷,甚至是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预计也会有可以上市和交易NFT的市场、平台或交易所。与普通电子商务平台类似,这些市场的标准条款和条件应规定注册用户或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推出或允许任何NFT上市之前,市场运营商需要进行必要的商业和法律尽职调查,以避免因创作者或发行者的任何违法行为或第三方索赔而导致的潜在责任。市场运营商与创作者或发行者之间的协议可能需要明确载明可能出现的责任的划分。

    NFT的发售和基础资产的获取也可能面临技术风险,如安全漏洞、黑客未经授权的入侵、服务中断或相关网络的技术故障,这甚至可能导致发售无法进行。NFT创作者和市场运营商可能希望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纳入合理的免责声明来应对这些风险。

    知识产权

    如果基础资产涉及艺术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和录音,那么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可能会成为NFT的一个关键问题。NFT的创作者或发行者在发行任何NFT之前,需要从知识产权所有者那里获得必要的许可或授权。

    NFT市场运营商可能需要进行相关检查,以减少相关风险。重要的是,根据市场条款确保NFT持有人只持有和行使NFT的相关权利和使用NFT,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

    元宇宙和NFT

    元宇宙是一个结合了前缀 “元”(意为超越)和”宇宙”的术语,一般是指通过增强现实(AR)或虚拟现实(VR)等技术以及VR头盔和AR眼镜等特定设备访问的高度互动的虚拟世界或数字空间。NFT被认为是元宇宙的一个重要元素。例如,在传统游戏中,玩家付费购买游戏中的资产,而大多数游戏中的资产只是授权给玩家,甚至可以由发行商撤销。一些业内玩家认为,可以通过将资产代币化和创建游戏NFT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就可以使得便携式游戏资产的概念(游戏中的资产可以从游戏中带出或在多个平台上转移)成为可能。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这是游戏发行商的真正意图,那么发行商可能需要首先修改适用于游戏的条款,以便NFT购买者可以真正”拥有”基础游戏资产,这还要取决于NFT的结构。另外,由于原始游戏资产受制于发行商的相关条款和许可,可能需要在发行商之间达成协议,以允许游戏资产在不同平台之间或游戏之间进行转移或转让。

    反洗钱

    在数字货币平台运营商和交易方面,最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将虚拟货币平台和交易业务纳入台湾的监管体系。根据该法,属于指定范围的企业需要遵守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月,“行政院”(内阁)发布了《反洗钱决定》,对虚拟货币平台和交易业务的企业范围作出了解释。金融监督委员会紧随其后,颁布了《反洗钱条例》,对虚拟货币平台和交易业务的企业的适用法律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作出规定。根据该条例,加密资产平台和贸易业务的指定运营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报告可疑交易的程序和了解客户的程序等。上述决定和条例都在2021年7月生效。

    目前还不清楚NFT市场参与者是否属于《反洗钱决定》中描述的指定范围。关键问题是,决定中的”虚拟货币”一词是否也会被解释为涵盖NFT。如果是,那么相关的市场参与者(特别是市场运营商和任何提供NFT托管相关服务的企业经营者)将有义务遵循《反洗钱条例》并履行上述义务。

    作者认为,这将大大增加相关NFT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成本。考虑到实践中NFT交易可能涉及大量资金(这一点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为潜在的反洗钱义务提供正当性),建议行业参与者密切关注监管趋势。

    Lee and Li

    Lee and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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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attorneys@leeandli.com

    www.leeandl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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