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新指南明确了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发明人认定、可专利性以及披露规则

在菲律宾申请人工智能发明专利

人工智能(AI)正在重塑各行各业,不仅在菲律宾,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将人工智能融入新发明创造过程的情况在过去几年间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

Ramon Emil Olea
Ramon Emil Olea
专利专家
Federis & Associates
大马尼拉
邮箱: rolea@federislaw.com.p

比如,在银行与金融领域,相关应用通过人工智能完成身份核验,并阻止虚假账户。在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可以用于分析基因数据,加快药物研发进程。在农业领域,人工智能辅助灌溉系统能够减少水资源浪费,同时实现农作物产量最大化。

随着越来越多行业开始依赖人工智能,并且人工智能在发明创造中的应用变得日益普遍,世界各地的专利局都认识到有必要针对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专利申请制定专门指南。

2025年7月,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相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的审查指南》,帮助专利申请人与审查员理解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可专利性标准。

那么,究竟什么是人工智能辅助发明?根据上述人工智能指南,人工智能辅助发明是指在发明过程中将人工智能作为工具作出的发明。就此而言,人工智能是指使计算机和机器能够模拟人类学习、理解、解决问题、决策、创造力与自主性的技术。

不同类型的人工智能发明

该人工智能指南根据主题,将人工智能相关或人工智能辅助发明分为两大类:

    1. 核心人工智能技术;以及
    2.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

核心人工智能技术是指有助于推动或改进人工智能技术本身的发明。典型例子包括新型神经网络架构、新型训练算法或优化技术,以及对强化学习的改进等。

这类发明的发明构思在于创造或改进人工智能模型、学习算法或训练方法。

同时,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则是利用现有人工智能方法解决技术问题的发明。这类发明的发明构思在于,如何在医疗、交通、金融等特定领域,对人工智能加以应用和整合,从而产生技术效果。

菲律宾专利主题的可专利性

该人工智能指南明确规定,在菲律宾,人工智能相关发明只要满足可专利性的标准要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可获得专利保护。

不过,在对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开展审查之前,人工智能相关发明必须首先属于可专利主题事项。

目前,菲律宾将人工智能相关或人工智能辅助发明视作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的子集或子类别。因此,要被认定为符合要求的可专利主题事项,这类发明必须对现有技术做出“技术贡献”或产生“技术效果”。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人工智能相关发明必须提供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并且要通过超出单纯执行计算机程序的外部技术效果加以证明。

例如,专门设计用来控制机器或任何物理设备完成任务的人工智能系统,或是嵌入设备中用于改进技术流程的人工智能算法,这类发明可能会被认定具有可专利性。

该人工智能指南着重指出,单纯将抽象思想或数学计算通过计算机实现,但没有任何实际应用或是具体的技术结果,这类发明很可能会被认定不具有可专利性;发明反而必须体现出能够解决现有技术问题的技术贡献。

该人工智能指南还为人工智能发明的主题适格性提供了一套五步权利要求分析测试法,具体如下:

第一步:该权利要求是否涉及计算机实施的发明与人工智能?

    • 否:适用其他主题的审查标准确定其适格性
    • 是: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该权利要求是否涉及妨害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内容?

    • 否:进入第三步
    • 是:主题不适格

第三步:该权利要求是否属于法定发明类别,即根据《知识产权法典》规定属于产品或方法?

    • 否:主题不适格
    • 是:进入第四步

第四步:该权利要求是否包含非技术性事项?

    • 否:主题适格,即该权利要求具有技术性
    • 是:进入第五步

第五步:综合权衡所有因素后,该权利要求是否具有技术性?

    • 否:主题不适格
    • 是:进入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环节

据此,对上述五个问题的回答即可确定一项人工智能发明是否属于可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

人工智能专利的披露与可实施性要求

除专利主题的可专利性外,人工智能发明还必须满足充分公开以及可实施性的要求。

对于典型的专利申请,一般规则是说明书必须以足够清楚、完整的方式公开发明,确保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

针对人工智能发明,该人工智能指南特别强调申请文件必须包含详细的公开内容,具体应涵盖训练数据集、训练模型或算法、技术效果、实施案例以及支持证据。

这种详尽程度确保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并实施这项人工智能发明。

清楚、准确的人工智能专利权利要求

人工智能指南还要求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的权利要求必须清楚明确,因为人工智能系统与方法具有技术复杂性且可能具有抽象性。因此,权利要求中的每一项用语都应当在技术上准确、保护范围明确、功能限定明确,与说明书保持一致,且不得存在歧义。

为帮助申请人,并提升权利要求的清晰度与法律确定性,人工智能指南建议将权利要求撰写为方法或系统权利要求,并包含明确界定的技术特征。

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发明人

与所有其他技术进步一样,人工智能可以作为工具协助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起草专利申请。因此可能会产生人工智能辅助和/或人工智能起草的发明。

不过人工智能指南明确规定,由于申请人和/或发明人必须具备行使知识产权所需的法律人格,而人工智能不具备民事人格与法律行为能力,因此根据菲律宾法律,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申请人和/或发明人。

使用人工智能、为生成发明向人工智能输入提示词与指令的自然人,仍然会被认定为发明人。共同发明人情形也同样适用该等规则,所有发明人都必须是自然人,人工智能不能被列为共同发明人。

人工智能生成的外观设计可获保护,设计人必须为自然人

人工智能指南还对人工智能辅助生成、人工智能生成的外观设计申请的可注册性问题作出了规定。

就此而言,人工智能辅助设计是指借助人工智能工具创作,由自然人提供了实质性投入或指引的设计,而人工智能生成设计则指完全或主要由人工智能系统产出,自然人仅存在极少干预甚至完全没有干预的设计。

人工智能指南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法典》并未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创作人工智能辅助设计或人工智能生成设计,因此这类设计属于可获得外观设计保护的对象。不过,与专利发明人规则一致,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行使权利的法律人格,因此人工智能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的设计人和/或申请人。

人工智能指南提醒公众,虽然《知识产权法典》并未禁止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发明或外观设计,但应当考虑相关的伦理与法律影响,因为广泛使用人工智能可能会在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侵权等其他相关法律领域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总而言之,提交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与外观设计申请的发明人、设计人及相关机构应当确保其申请符合菲律宾知识产权局人工智能指南的要求,从而满足人工智能发明的严格技术要求,提高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能性。

FederisFEDERIS & ASSOCIATES LAW OFFICES
Suites 2002 to 2006, 88 Corporate Centre,
Valero St., Salcedo Village,
马卡蒂市 1227, 菲律宾
电话: +63 2 8889 6197
邮箱: mail@federislaw.com.ph
www.federislaw.com.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