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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律师业内一些颇为知名的律师接连离开国际律师事务所,而奔向内资律所。这是为何缘故?他们在内资所得到了哪些收获?内资律所同时拥有中国律师和国际律师,这对客户又意味着什么?Alice Gartland 撰文

眼未来,中国律所的业务发展机会将多于国际律所,”吕立山(Robert Lewis)说。今年5月,心怀这样的理念,时任前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管理合伙人的吕立山从该所离职(当时路伟即将与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合并成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投奔总部位于上海的国内顶尖律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任该所的资深国际法律顾问。

吕立山并非唯一有类似举动的人。最近,美国必百瑞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前管理合伙人胡梅(Meg Utterback)从该所离职,出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部的合伙人。

对于吕立山和胡梅的抉择,可能有人会将其看作两个孤立事件,解读为两位“中国通”投身于更为本土化的业务,甚至可能会认为这是他们在退休前逐渐淡出。然而,透过表面,不难发现此类离职跳槽是中国律所更广泛的国际化进程的一部分。近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吸收了多名有国际法律工作经验的资深人员,包括曾在必百瑞律师事务所任职的唐志华、英国西盟斯律师事务所前法律顾问李重毅、高盖茨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前合伙人孟繁麟以及欧华国际律所上海代表处前合伙人马格朗(Ghislain de Mareuil)。

Robert Lewis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化进程已经进行了多年。该所上海分所的合伙人肖马克(Mark Schaub)于2000年加入该所,是该律所的第一位外国律师(此前他效力的律师事务所即为现在的泰乐信律师事务所);而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前中国业务部主管林燊(Stephen Nicholson)现为金杜税务业务部主管。

此外,金杜还于2009年7月与香港的夏佳理方和吴正和律师事务所合并;同年3月,瑞士法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团队也加入金杜在香港的分所;5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前首席代表李孝如被金杜委任为国际管理合伙人。

而在中伦律师事务所,姚平平近期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了该所新成立的香港分所。她同时具有中国和美国律师执业资格,此前在 Harney Westwood & Riegels 任资深律师。

中国律所创新求变

显然,国际律所的律师们已经开始把中国律所视为实现其个人职业抱负,亦或最有效发挥其领导和管理才能的用武之地。

他们愿意考虑效力于中国律所,这突显了中国律所的业务范围之广和发展之迅速。胡梅回忆说,她1985年来华就读于人民大学法律系,当时在中国还不存在私营律所。“当年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为一家中国律所工作”她说道。而在今天,她则认为转投金杜是自己职业生涯迈出的“很自然的一步”。

中国律所真正成为了律师职业发展可供选择的平台,这一趋势由于全球经济呈“东风压倒西风”之势而愈加明显。外商直接投资业务,包括设立合资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甚至有些并购业务中的很大一部分从外资律所转移到了中国律所。中国律所不但完全有能力提供所需的法律服务,而且在现今追求成本效益的年代,其还有收费相对较低的优势。

至少从理论上说,费用低不一定代表质量低。胡梅介绍说金杜的许多合伙人英语都非常流利,他们曾在国外就读,并且有10到20年不等的跨国律所工作经验。“相对于国际律所的律师来说,他们往往在处理中国业务上有更多的工作经验”她说。

便捷服务与成本控制

同外商直接投资业务一样,中国律所在为跨国企业的中国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也有业务优势。根据胡梅的观察,这些跨国企业开始提拔中国本土员工担任企业高管,对他们来说,与本土律所进行沟通合作理所当然比较容易。而且,如果中国律所团队在他们的中国法律专业优势之外,还配备有国际律师,可使客户在海外的总部感到安心。

由于外商投资法律业务和其他中国法律业务越来越多流向中国律所,很多国际律所不得不把注意力转向中国的对外投资,希望获得更多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关的业务。当此类交易需要提供中国法以外的法律咨询时,国际律所会有很明显的业务能力优势。

国际律所特别要面对的一个障碍是中国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据吕立山观察,“一般而言,对外交易额若大于10亿美金,中国客户一般会使用经验丰富的外部法律顾问团队,很有可能是知名国际律所”。但对于金额较小的交易项目,他又提到:“中国客户并不总会在货比三家后择优选择,他们可能更愿用中国律所及投资目的国当地的律所。”

Meg Utterback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倾向于聘请投资所在国的律所,这是国际律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国际律所虽有国际性,但其分支机构不可能涵盖中国投资者感兴趣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国际律所在全球设立的分支机构并不总是涵盖中国贸易投资的目的地,” 吕立山指出。不难理解,中国企业会寻求聘请在投资目的地设有办公机构的律所。此时,应该聘请收费昂贵(但在该地没有办公机构)的外国律所的论点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了。

国际仲裁和争议解决是中国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中国律所在这一领域非常活跃。在美国的争议解决业务越来越受律所关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是在美国发展诉讼业务的中国律所之一,而君合律所的朱坚律师和崔轩律师也看好这方面的机会(参见第23页的“硅谷的专业法律服务”)。

正如吕立山所言,美国购买了中国近三分之一的出口商品,而占了中国应收款项的三分之一。当中国产品销售到美国时,诉讼也随之而来。

这说明了法律市场的另一个变化:中国日益复杂的贸易和投资模式要求律所有非常专业的知识,包括在资源、知识产权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国际律所可凭借万金油式的“通才”法律服务来到中国并取得成功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正如胡梅所解释的那样:“市场发展至此,你务必需要提供专业和量身定做的服务,这在雇有10名、20名乃至30名律师的‘通才’律所是很难办到的。”胡梅说金杜可以将各专业部门的资源集中起来,这“比‘通才’团队更有优势”。

客户关系和律所文化

不考虑市场变化的因素,当一名具有国际资历的律师跳到中国律所时,客户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接受本刊采访的一些律师说客户跟随他们到了新的律所,并认为他们的举动是积极的。其他律师提到非竞争协议,但表示他们也在惯常的执业领域发展了新客户,而且接触到了更多新的中国客户。

不过,当一名国际律师第一天去一家中国律所上班时,情况究竟会怎样呢?“没有人会期待(中国律所的)运作机制会同国际律所一样,你不得不接受其在竞争优势之外另具挑战性的一面,”吕立山说。

中国律所的传统商业结构强调个人业务,律师靠个人关系赢得业务,而不是靠专业知识、团队协作或品牌价值。然而吕立山介绍说:“这个状况正在变化,我们正处于变化之中。”团队和品牌的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资深国际律师转投内地律所时,随之带来的专业知识的输入可能成为该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按常理来看,当国际律师新加入中国律所时,他们和中国律所原有律师之间会有共同利益来促使他们互相合作。正如吕立山所说:“我想从长远看来,外国律师如果能认识到 ‘无论我们怎么做,我们永远都是老外’ 这一点是非常有益的。”然而,他也发现“在大家一起为共同的目标努力时,会很自然地在一起工作的同事中发现志同道合的人。”

在中国律所的日常工作中,有海外执业资格的律师和中国执业律师携手为客户提供服务,团队精神支撑着由此而带来的竞争优势,客户也因而不需要同国际和中国律所分别打交道。胡梅说在出具法律意见的时候,她可以穿过办公室走廊,走到同事面前,直截了当地和对方讨论由谁起草有关文件。她说:“这是完全不同于以往外国所向内资所的律师解释应提供怎样向法律意见的景象——那时候,大家不是同事,无法在午餐时间坐在一起共同协商。”

人才之争

Doreen

人才招聘顾问认为,具有海外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他们的国际法律工作背景较强,其流动性可能更大。

与中国相关的国际业务需要法律团队具备多层次的相关技能,其中包括中英文语言能力、中外司法管辖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特定行业的专业知识及跨文化沟通意识。很少有律师可以同时具备这些知识和能力。

虽然由那些同时具有中国和国外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来管理律所有明显的好处,但招聘顾问认为,为了使企业文化可以长期支撑中国律所的国际扩展雄心,初中级律师也需国际化。

这一变化似乎已经开始发生。罗必成(James Rowland)是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诉讼和仲裁业务部担任顾问的澳洲律师,在此之前他做公司法务。黄秀金是金杜反不正当竞争业务部的一名澳洲资深律师,她先从与金杜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澳洲律所 Gilbert and Tobin 借调到金杜,之后加盟了金杜。黄律师认为金杜综合了中外律师的业务能力,避免了客户在和中外律师分别打交道时发生“电话断线”(指误会)的情况。她的工作变动也表明市场对专业律师的需求在不断增长,尤其在某些专门领域比如反不正当竞争,黄律师把该业务领域称为亚洲法律市场的“新宠”。

包括方达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一些中国律所专门设立资金资助其中国律师在美国取得执业资格。而其他中国律所,包括君合律师事务所,则参与了美国法学院为学生安排的暑期实习项目。香港 Laurence Simons 公司的招聘顾问 Denvy Lo 注意到,外国执业律师越来越想转到香港和内地的律所工作,无论他们是什么级别。

David Tang

有时候对律师个人来说,此举需要一些企业家的创新精神。英国睿阁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前初级律师Adam Silverman 称自己受到参与“英国大法官办公室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的中国律师的启发。

在北京学习一段时期的中文之后,他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实习,并将很快到中伦律师事务所实习。Silverman 认为若要为中外客户提供同中国有关的争议解决咨询服务,培养专业技能的最好的地方是在中国。

对于同时具备海外执业资格的中国执业律师,吸引他们从国际律所转投中国律所的原因有很多。香港 Hughes Castell 招聘公司的执行董事宋丽云(Doreen Jaeger-Soong)介绍说,在中国所这些律师能签署中国法律意见,更为广泛地参与法律业务,并且能接触到更多转到中国所的客户,此外,如果他们以合伙人的身份加盟,个人所得税还有可能会降低。

“外国律所能提供优质的法律专业培训和国际工作经验。”宋丽云说,“但是,由于中国律所拥有上述优势,加上客户对成本和质量的敏感度高,中国律所正日益成为律师的一个切实的选择。”

对于外国律师来说,必须同时对中西方文化有深刻理解,才能满足中国客户的跨境交易需求。而且,具有办理中国业务的实际经验几乎总是必须的。

而相对于国际竞争对手,中国律所在成本上所占的优势还能保持多久? 吕立山指出,律师的薪酬是所有律所费用开支中的最大组成部分,他说:“律所保持较低收费标准的唯一可行做法,就是控制律所的开支水平”。

宋丽云认为,内地顶尖律所的工资增长迅速,尤其在具备双重执业资格的初级和中级律师当中。在国际律所,具备双重执业资格的国际律师,他们的工资居高不下。她补充说:“如果同样是在合伙人这一级别,鉴于中国律所大多数是以创业团队结构营运,合伙人的收入可以远超过外资所。”

干劲十足

在本文资料采集过程中,所有本刊接触到的律师都表现出一股对法律业务的热忱和干劲,他们显然很高兴有机会发展自己的业务,并为新就职的律所的发展做出贡献。

正如曾在必百瑞任职的中国律师唐志华指出的那样:“没有人比中国律师更熟知中国法律。”唐律师于6月份加入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任高级合伙人。

硅谷的专业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专家朱坚曾任美国博钦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管理合伙人,最近他离开该所,就职于君合律师事务所。朱律师和君合上海代表处的王朝晖共同领导君合知识产权业务的发展。王律师曾任博钦上海代表处的管理合伙人。

在这之后另一位新的知识产权业务合伙人崔轩也加入他们的团队,崔律师曾在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任职,他加入君合以协助君合筹备硅谷分所。

朱律师和崔律师都有在中国为美国律所创建分所的经验。但是,如朱律师所言,他看到了“模式的转换”,不同于以前帮助美国律所在中国创建分所,他可以协助中国律所在美国创立分所。

鉴于国际律所在中国开展中国法律业务受到限制,加上内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日益提高,且价格定位更有竞争力,朱律师和崔律师都意识到,以内资所为平台发展知识产权业务具有更大的自由度。

此外,他们也看到客户要求中国律师和外国律师之间保持更密切的合作关系。朱律师和崔律师把设立硅谷分所视为组建团队协助在美中国企业及在中国的美国企业的一个机会。

朱律师特意指出,君合的硅谷分所无意与美国律所竞争,而是在不同的市场层面运作,并且可以和他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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