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之海关估价

作者: 吴俊杰,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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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关联交易转让定价,往往需要遵循《OECD转让定价指南》独立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关联方之间的实际交易价格,或用于测试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其核心实质在于确保关联方之间的货物交易活动能使得各个关联方在整个交易价值链中获得与其所承担的功能和定位相符的回报。

吴俊杰, Frank_Wu, Senior Partner, Dentons
吴俊杰
高级合伙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

于此同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价格的估价和是否公允的判断,需要遵循《WTO估价协议》和各国海关为实施该协议而由该国立法机构制定的国内估价法律法规。实践中, 从海关估价角度证明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往往是难点所在,企业与海关之间也容易出现不同的理解和认识,这源于《OECD转让定价指南》与《WTO估价协议》的目的和规则差异,信息交换的局限性以及其他一些原因。笔者认为,对估价案例的参考和实践中形成的海关对估价法规的解释和适用方法往往比估价法规本身的原则性规定更具有指导意义。

案例1:某公司被海关稽查进口货物定价的公允性

海关通过获得某公司提交给税务局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分析该公司年度净利润率水平高于可比公司通过交易净利润法确定的净利润率水平上四分位值,据此判断该公司进口货物价格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该予以重新估价调整。

年度净利润率水平高于转让定价可比公司上四分位利润水平,可能是由于多种情况所综合导致的结果,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是因为关联交易影响成交价格所导致。

通过协助该公司深入分析当年度的商业运行模式和转让定价方法,笔者梳理出年度净利润率水平高于可比公司利润区间的原因:(1)国内采购并国内销售的高利润产品(2)部分进口货物属于与第三方之间的非关联交易,交易定价系交易双方根据当时商业环境下双方磋商达成(3)其他进口关联交易符合关联方之间的转让定价政策,且该定价政策本身符合海关估价的基本原则,进口关联交易部分的利润水平位于可比公司利润区间内。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协助该公司准备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向海关进行详细说明和充分沟通,最终海关接受了该公司的进口货物价格,未进行价格调整。

案例2:某公司被海关审价质疑关联关系,影响进口货物成交价格

海关通过某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分析该公司的年度毛利润率水平高于海关掌握的行业内的通常利润水平,据此判断该公司的进口货物价格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该予以重新估价调整。

公司毛利润率水平通常是海关判断进口货物价格是否公允的首要参考因素。=笔者重点分析了该公司与行业内其他公司在商业运行模式、产品类别、经营规模和竞争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性,以及转让定价方法所考虑的特殊因素,向海关进行详细的技术说明,并帮助协调海外母公司提供必要的转让定价解释材料。最终,海关认可了该公司的年度毛利润水平。此后,该公司及其海外母公司也在我们的协助下,根据商业销售环境的情况,对其在中国的转让定价政策进行了同步调整,并协助公司主动向海关做了价格调整备案,以避免再次被海关进行价格质疑。

总体而言,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海关估价问题比较复杂,实践中不乏被海关进行估价调整甚至作为价格申报不实进行处罚的案例。估价调整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有些案例,企业在制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政策时,忽视从海关估价角度进行考虑,有些则在制定时过于考虑税务需求,而未在海关与税务之间对于关联交易公允性的需要寻求平衡。还有一些公司因为转让定价政策不完善、不规范或者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导致被海关补征了巨额的税款,甚至于被移交缉私进行处罚。

海关估价作为海关传统的三大技术领域之一,与企业的转让定价以及其他商业运行联系紧密。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可以通过事前合法规划或者事后充分解释等,管理或减少海关估价风险。必要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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