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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4年5月,中央政府决定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自此,仲裁及其裁决所特有的一裁终局性、法律约束性和法院可执行性等国际统一原则,在成立仅五年的新中国埋下第一颗种子。

回首往昔,我们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1-2022)》显示,2021年,全国270个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415889件,标的额合计8593亿元。

国际仲裁在亚洲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程序冗长、费用高昂的批评声,因此优化仲裁实践成为各家机构的当务之急。

初踏国际仲裁核心圈的中国,会为全球实践带来怎样的助益?随着大湾区成长为充满活力的全球商业枢纽,香港和深圳仲裁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带着以上种种疑问,我们邀请了中国法律市场六大领先仲裁机构分享真知灼见。

*本系列文章以机构英文名称字母顺序排列


顺势而为:仲裁探索与实践最新观察

仲裁业的发展,需要仲裁从业者积极有为,也需要立法、司法、行政各部门形成合力,这两方因素又会相互影响、彼此促进。从实践观察看,已有相当数量的国际商事争议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仲裁并且主要以中国作为仲裁地,仲裁案件来源的国际化有所提升。

Chen Fuyong, BAC/BIAC
陈福勇
副秘书长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近年来,中国仲裁与国际良好实践进一步对接,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以及作出临时措施的权力,从机构规则逐步上升为立法考量,力图解决中国仲裁实践一直存在的问题,法院系统积极采取支持仲裁的裁判倾向,世界银行的新营商环境评分亦加重了对仲裁指标的考察。各方正在合力促进中国商业环境与法律环境向仲裁友好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包括北仲在内的中国多家仲裁机构也在锐意改革,以更符合市场需求、更尊重商事仲裁客观发展规律为方向,更新仲裁规则,培养仲裁从业队伍,提升仲裁服务水准。其中,有不少国际化探索与新方案可以关注。

仲裁费用改革。北仲2019年修改仲裁规则,在全国率先将仲裁员报酬与机构管理费明确区分开来,并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仲裁员报酬可以按照小时费率计算,进一步与国际仲裁费用机制接轨。《关于采用小时费率计收仲裁员报酬的操作指引》等配套机制也随之公布,以此鼓励当事人及仲裁员采用按小时费率计收仲裁员报酬,并已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适用小时费率的案件中,最高的案件为当事人节省了一半以上的仲裁费用。

推进主导权移交试点。程序管理方面,北仲在中国大陆率先开展程序主导权移交试点工作,积极推广仲裁员主导推进仲裁程序的模式,逐步改变机构承担更多程序组织工作的传统模式,以提升仲裁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仲裁庭可决定网上开庭。为积极回应新冠肺炎疫情下国际仲裁领域的实践关切,缓解对开庭环节的冲击,北仲2020年即制定关于网上开庭的试行指引,2022年修订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网上开庭。网上开庭的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增长,得以积累了大量的线上仲裁经验,并继续保持仲裁的效率优势。

增加当事人选任首席仲裁员的方式。北仲2022年修订的仲裁规则,在“名单制”“推荐制”外,增加首席仲裁员可由两位边裁共同选定的方式,实践中也正在扩大适用范围。当事人对己方选定的仲裁员都较为信赖,由边裁选定首席仲裁员可以视为当事人选定仲裁员权利的一种延伸。

投资仲裁的中国方案。北仲于2019年发布《投资仲裁规则》,并于2021年发布《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名册》《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行为守则》,在国际社会对于投资仲裁修改呼声不断高涨的时期,提供了中国方案。

这些探索与革新,一方面减少了国际商业主体适应规则的成本,另一方面也积极为国际社会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仲裁机构正在抓住国家对外经贸发展的契机,寻找一条能够充分吸引国际主体、提升服务能力的改革路径。

实践不断融合,当中国仲裁国际化与国际仲裁中国化在未来进一步实现,将很难区分彼此。在逐步交汇的趋势中,既能顺势而为又能适时引领,是中国仲裁机构的持续课题。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福勇

迈向国际仲裁核心圈

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是一种舶来且年轻的争议解决制度。评价一国仲裁的国际地位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展开:(1)该国仲裁法律制度和规则的国际影响力;(2)该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影响力;(3)该国作为仲裁地的受欢迎程度。从上述方面来看,中国仲裁的国际地位历经60余载的演变已得到质的提升,正在向国际仲裁的核心圈稳步迈进。

Wang Chengjie, CIETAC
王承杰
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创新成果被国际仲裁所认可和接受。新中国的仲裁事业始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的涉外仲裁,而贸仲仲裁规则始终对标国际仲裁规范和通行做法。由贸仲最早提出并率先实践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解决争议方式,在其受理的涉及境外当事人争议中被广泛适用,亦为国际仲裁界认可和接受。贸仲在1994年修订施行的仲裁规则中规定了简易程序,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新近制定的快速仲裁程序贡献了规则和实践经验。此外,贸仲在内的许多中国仲裁机构实行的机构指定秘书协助仲裁庭推进程序的做法在国际上也得到了采纳和推广。

机构公信力和影响力日益扩大。截至2022年1月,中国共有270家仲裁机构。近10年间,贸仲处理案件争议标的额达7124亿元,其中涉及国际和涉外案件争议金额2515亿元,境外当事人覆盖15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仲裁公信力获得普遍认可。2021年5月,贸仲被业界权威的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

中国作为国际仲裁新目的地受到关注和欢迎。据《调查报告》统计,近年来中国香港、北京和上海三地稳居最受当事人青睐的前10名仲裁地,分别位居第三、第六和第八名。今年5月,贸仲被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正式列入“提供网上争议解决服务的提供商名录”,目前仅有三家机构被列入其中,这三家均为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争议解决机构,体现了业界对中国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服务的认可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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