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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的管控,往往超出法律部门本身,企业法务需要采用一套务实的办法,勿让完美主义成为发展进步的敌人。拥有数十年跨国企业法务管理经验的张波分享他在风险管控方面的经验

何管控法律风险,是所有in-house每时每刻都要面对的共同话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风险管控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合规管理的内容。每一位同行都有各自刻骨铭心的经历和成功的经验,每一行业也有独到的致胜法宝,我将不会面面俱到,谨以此文与各位同仁分享一点点多年从业的心得。

张波, Peter Zhang, Former general counsel, Sony Mobile (Greater China)
张波
原总法律顾问
索尼移动大中华区

谈风险管控,首先要了解风险点在哪里

风险管控是从风险源的识别开始的,有些风险源是表面显性的,比如销售队伍的限定转售价格的行为,有些风险源是深入个案分析才可判断的隐性的,这些隐性的风险源具有迷惑性更要倍加留意。

比较理想的梳理风险源的方法,是从各个环节和链条入手,比如可以按照研发、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包装运输、销售推广、售后服务、产品回收的产品生命周期梳理,按照人员的招聘雇佣、到任在职管理、离职辞退的全流程梳理。

不同行业还要重点考虑行业特殊性,比如咨询业务对反洗钱、反贿赂需要格外留意;社交媒体类业务对数据隐私、网络安全的合规要求更高;频繁进行收购的公司必须对整合带来的商业秘密不当使用、竞业禁止方面倍加关注;全球性业务还要考虑业务所及的当地市场特别要求,比如本地化比例、语言文字习惯等。

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法律人优秀的职业素养之一,就是凡事追求完美,但是,绝对无风险的事业是不存在的,也没人可以做到将风险百分百地剔除,全流程管控可以做到,但是没人敢保证无死角。因此,企业法务的防控目标绝对不是追求零风险,而是风险相对最小的一种平衡状态。防控措施上,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办法,更没人可以毕其功于一役,毕竟业务形式是不断推陈出新的,法律规定和运营环境也不是静止不变的,因此也要求风险防控措施是动态、持续的过程。

一些措施还需要具备前瞻性,比如当下正在对某一法律进行修改,我们在制定防控措施时尽可能提前做出应对,防止新法实施后再去调整而产生额外的巨大投入、执行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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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波是索尼移动大中华区的原总法律顾问,在多家知名高科技跨国企业拥有30年的法务管理经验。他还是《商法》编辑委员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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