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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质化代币(“NFT”)是近年来在全球非常热门的一个概念,印度最近也赶上潮流。今年早些时候,印度几个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都推出了自己的NFT市场。这些NFT市场被放在交易所自己创建的区块链上,为艺术家和买家搭建了一个端到端的交易平台,交易媒介就是加密货币。

Sujata Chaudhri, 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
Sujata Chaudhri
诺伊达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
电话: +91 88 6013 0723
电邮: sujata@sc-ip.in

很多人对NFT在印度的未来发展以及NFT交易的有效性还存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加密货币在印度的合法性尚不清晰。印度央行——印度储备银行(RBI)曾在2018年印发通知,禁止银行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的实体有商业往来或向这些实体提供任何服务。

但是,在2020年,印度最高院认定2018年禁令无效。在2021年初,印度财政部声明政府并没有关闭所有选项,会给予利益攸关方一定空间,让他们试验区块链、比特币和加密货币。在5月,配合现行的反洗钱、外汇管控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监管,RBI印发另一份通知,要求所有银行对虚拟货币交易开展尽调。但是,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在什么范围内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合法?这还有待政府和其他监管部门进一步说明。

这一次,印度没有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来规管NFT,因此,我们只能依赖法典中既定的一些法律原则。

NFT可以用来表示各种事物,但在全球,包括在印度,它最受欢迎的形式是数字艺术物品,在这种形式中,一个NFT相当于底层原作品的一个数字拷贝或代币。但持有一个NFT不代表你对它的底层作品拥有了所有权。

购买原作和购买NFT不同,原作的著作权不会自动转让给NFT购买者。著作权人可以在出售时将所有权转让给NFT购买者,但根据《著作权法(1957)》的规定,所有权的转让需要在销售合同中书面明确载明。

Urfee Roomi, 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
Urfee Roomi
诺伊达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首席律师
电话: +91 98 1809 8835
电邮: urfee@sc-ip.in

一旦依照《著作权法》的要求转让所有权后,NFT持有人即被视为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所有人。NFT销售中各方的权利,以及这些权利的程度都由销售合同确定。

大部分NFT相关的交易都通过智能合约完成,智能合约会写明许可的条款,规定转售时的自动版税支付,设置著作权使用限制,以及追踪后续的NFT购买。智能合约受《合同法(1872)》和《信息技术法(2000)》规管。

根据《合同法》,要约、承诺和对价是有效合同的基石。智能合约也具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有效合同的要素,但由于在NFT交易的智能合约中,对价以加密货币支付,这就带来了问题。如前文提出的,加密货币在印度的合法性仍存疑,因此,智能合约及其对应的交易的有效性也被质疑。

既然RBI的通知要求银行在所有虚拟货币交易中遵守外汇管制和反洗钱相关法律,那么,NFT交易也理所当然受这些法律的管控。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框架,印度学界对NFT的分类有分歧。NFT的分类是确保合规的前提,对于理解NFT的法律含义和他们对所代表的资产的影响至关重要。

如果NFT所代表的资产是印度证券法定义的证券,那么NFT也受证券法的规管。有些法律专家认为,NFT属于《证券合同(监管)法(1956)》(“SCRA”)下的衍生品。根据SCRA,衍生品包括“从债券、股票、贷款(无论有无担保)、风险工具或差价合约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证券衍生而来的一种证券;其价值依赖于基础证券的价格或价格指数的合约。”

Rishikaa, 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
Rishikaa
诺伊达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律师
电话: +91 99 5881 5862
电邮: rishikaa@sc-ip.in

只有当衍生品在获授权的交易所依照该交易所的法规进行交易时,衍生品合约才有效合法。因此,如果NFT被归类为衍生品,那么这类衍生品的合约都是非法的,因为它们交易的市场没有获得法律授权。

不过,这些交易市场的设立也许并不需要获得法律的授权,因为它们的结构更像是平台,而不是交易所,买家从卖家手中购买NFT时,这些平台不介入,当事人也无须向这些平台付费,除了支付一笔名义销售佣金或矿工费(在区块链上验证NFT交易时需要一定的计算能量,矿工费就是用户为计算能量支付的)。

那么印度的纳税机制又如何处理NFT呢?普遍的观点也认为这取决于基础资产的性质或分类。NFT可能要缴纳商品与服务税(“GST”),《中央商品与服务税法(2017)》定义的商品包括货币和证券以外的可动产,服务包括商品以外的任何事物。NFT很可能要缴纳GST,具体取决于NFT所代表的资产。

但跨境NFT交易又更复杂些。《金融法(2020)》作出了与衡平税(equalisation levy)相关的规定,对总部在国外但在印度有营业的公司收取2%的费用。如果NFT交易市场被界定为《金融法》定义的电商经营者,那么,针对NFT的总价值或者交易市场收取的矿工费,可能要收取2%的衡平税,或者两者都须缴纳衡平税。

跨境NFT交易可能还会触发《外汇管理法(1999)》(“FEMA”)的规定。FEMA对NFT的认定仍然取决于基础资产的性质。但实操并不简单,因为我们几乎不可能确定NFT的位置,因此,NFT持有人和交易市场可以规避FEMA监管。

NFT的兴起引发了大家对洗钱的担忧。NFT基于区块链,因此,交易各方的匿名性和隐私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可以通过联系交易市场或加密钱包,以及识别出IP地址来追踪交易当事方,但整个过程缓慢繁琐,给了当事方足够的机会来规避法律或躲避监管部门。

显然,围绕着NFT,大家还有诸多担忧,尤其考虑到在印度,加密货币的地位还没有得到明确。但这场盛宴已经开始在印度发展壮大。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印度拥有庞大的传统和数字艺术家群体,NFT给他们带来诸多好处。

围绕着NFT和虚拟资产的炒作还在继续,与此同时,印度政府也已就加密货币的监管提出了新的法律提案。相关各方和专家预计这部新法将有助于解答围绕着NFT的诸多疑问。

新法的出台刻不容缓,毕竟,援引现行法律只是权宜之计,但新法规能够针对这项新的技术应用提供长期解决方案。虽然NFT在印度的未来还不明朗,但毫无疑问,它的使用将越来越广泛。

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

Sujata Chaudhri IP Attorneys

1/F B-36, Sector 132
Expressway, Noida – 201301
India
电话: +91 88 6013 0723
电邮: info@sc-ip.in
www.sc-ip.in


印度尼西亚

近兴起的非同质化代币(“NFT”)也在印度尼西亚找到了生长的土壤。一家多平台媒体娱乐初创公司以当地巴杜依部落男子的形象创作了一个名为”巴杜依“的数字艺术作品,并把它作为NFT销售。这种通过区块链验证的代币形式新颖,还没有被监管,受到许多个人艺术家的追棒。但是更多人担心它的实操性以及合法性。

Naufal Fileindi, Guido Hidayanto & Partners
Naufal Fileindi
雅加达Guido Hidayanto & Partners合伙人
电邮: naufal.fileindi@lawghp.com

印尼的法律制度似乎愿意接受这个非同质化的代币,那么NFT还将进一步快速发展。从最近印尼当局出台的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相关法规来看,印尼对这个新兴技术的态度是谨慎监管和接受,而非全盘禁止。那么对待NFT,印尼政府是谨慎管理,还是严格管制?这个问题还有待观察。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得到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认可。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出台的《印度尼西亚标准行业分类指南》(klasifikasi baku lapangan usaha Indonesia, KBLI)承认“区块链接术的发展”是合法的商业活动。此外,在个体网络借贷(P2P)公司的借贷活动中,通过区块链技术提供支持服务的形式也获认可。

在印尼的法律制度中,加密货币的地位很独特。印尼央行——印度尼西亚银行在2020年的支付系统监管文件中禁止在任何形式的支付交易中使用虚拟货币,包括加密货币。但最近,政府开始接受加密货币,不过仍然禁止加密货币作为商品在期货市场中交易。所以,加密货币,或虚拟货币不能成为支付交易工具,但作为其他金融产品的可能性并没有被完全禁止。

贸易部在2018年印发99号条例,规范加密资产期货交易,将加密货币归类为期货商品。在印尼,期货商品的交易由印尼商品期货交易监察委员会(Badan Pengawas Perdagangan Berjangka Komoditi, Bappebti)监管。加密货币是其中一种加密资产,但不是所有加密资产都是加密货币。从这方面看,在印尼,加密资产只能通过特定商户进行交易,不能作为支付工具。

Muhammad Fernanda Dharmawan, Guido Hidayanto & Partners
Muhammad Fernanda Dharmawan
雅加达Guido Hidayanto & Partners律师
电邮: fernanda.dharmawan@lawghp.com

在目前的加密资产监管体系中,NFT还没有受到印尼法律的监管。因NFT具有非同质化特征,所以它与加密货币不同。NFT的价格由NFT所有人来确定,而不是市场。因此,对NFT的对待方式必须区别于加密货币。这就意味着,在印尼推行NFT之前,有几个法律问题要先得到解决。

NFT的知识产权问题

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要证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存在,这是解决著作权问题的前提。根据《印度尼西亚著作权法》的规定,NFT所有人并不一定享有基础作品的所有权,基础作品在NFT铸造前就已存在,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基础作品的创作者不是NFT的创作者或铸造者,那就会出现版权问题。

NFT区别于它所代表的基础作品。NFT所有人仅仅是持有基础艺术品的代币。印尼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艺术作品的创作者,而非NFT的持有人。著作权法是否会延伸适用于NFT?NFT是否可以作为担保品(根据印尼著作权法,著作权可以作为担保品)?这些关系到NFT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还有待法律的解答。

区块链和NFT都基于去中心化系统,那么,管辖权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问题。只有当基础作品处于印尼管辖范围内时,该作品才受著作权保护,或者,如果基础作品所在的管辖区与印尼同为某个著作权国际条约或者公约的缔约国,那么该作品也受著作权保护。

如果NFT创作者非法将版权作品植入NFT中,著作权人有权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NFT创作者。侵犯著作权的,可处最高两年监禁和(或)高达3亿印尼卢比(约21,000美元)罚金的刑事处罚。

NFT交易市场

NFT交易市场也给印尼法律出了一个难题。在整个区块链生态系统中,常用的交易媒介是加密货币,NFT交易也不例外。但在印尼法律体系下,印尼卢比是惟一可以用作交换的货币。

当然,NFT交易也可采用传统支付方式,摒弃加密货币,从而避免出现违法问题。最近,有一家印尼的NFT交易市场采用了传统的支付方式,这似乎是一个确保合规的方法。

与知识产权事务一样,NFT交易市场也面临着管辖权的问题。由于NFT交易市场是去中心化的,因此,NFT交易的适用法律还不清楚。但根据政府2019年发布的有关电子系统交易的80号条例,与印尼消费者交易活跃且在以下四个方面达到一定门槛值的外国公司也受印尼法律监管:(1)交易量;(2)交易价值;(3)发货量;和(或)(4)流量。

他们的合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获得营业和技术执照;(2)到有关部门注册公司,纳税;(3)允许印尼政府登入电子系统;以及(4)根据印尼法律保护消费者。

NFT交易市场通常采用CertiK的智能合约审计服务来评估区块链的安全性。对于区块链上的身份鉴定和验证事务,印尼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对电子系统提供者,法律要求他们采取相关措施防止系统出现干扰、故障和损失。

如果NFT能获得政府的特别认可,那么它也可以被纳入印尼的法律体系。印尼政府在个体网络借贷(P2P)公司兴起之初就采用了这种方式。区块链技术是新事务,目前不受监管,政府可以建立一个监管沙盒,评估区块链在NFT交易中的可靠性。

印尼的数字业务

NFT也是印尼数字业务的一部分,和其他数字技术公司一样。而数字技术公司在印尼面临着一个问题,这类公司必须遵守印尼的几个法定义务,但合规实操却不易。

举个例子,印尼通信与信息部2020年印发5号条例,规范私营领域的电子系统提供者,条例要求提供、管理和/或运营电子系统的所有印尼和外国个人和(或)实体必须注册成为电子系统提供者。

这一要求适用于在印尼开展活动的所有电子平台(网站和应用),不论服务器或实体在哪里。因此,NFT交易和/或交易市场的组织者也可能被要求向相关部门注册电子系统。

除了电子系统注册要求外,另一个要求是数字商品须纳税。前几年,印尼政府就出台法规,要求达到一定门槛值的大型科技公司纳税,现在这一要求已在大型科技公司中全面施行。

在接下来几个月,这些要求将向越来越多的科技公司推行。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可能被处以暂停交易和(或)禁止登录的处罚,那么,NFT交易是否须要遵守上述要求?答案仍不明朗。

Guido Hidayanto & Partners

Guido Hidayanto &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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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info@lawgh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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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同质化代币(“NFT”)以迅猛之势席卷艺术、游戏和体育领域,在日本也获得大量关注,发展强劲。大约从2021年4月开始,日本出现了NFT交易市场,许多公司也宣布开展收藏品、体育和区块链游戏NFT等业务。可以预见,NFT业务在日本来将继续扩张。

Masakazu Iwakura, TMI Associates
Masakazu Iwakura
东京TMI Associates高级合伙人
电话: +81 3 6438 5511
电邮: iwakura-plus@tmi.gr.jp

本文将探讨目前NFT在日本法律体系下的地位。

NFT的法律地位

日本还没有一部直接规管NFT的法律。如果NFT的持有人参与“利润分配”,获得货币或其他资产,那么NFT极有可能被界定为《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第2.1条定义的“证券”。如果NFT不被认定为“证券”,但他具有经济功能,比如成为一种支付方式,那么NFT可能被归类为《支付服务法》第2.5条或第3.1条定义的“加密资产”或“预付费支付工具”。

但是,如果在NFT的交易过程中没有出现货币或其他资产的转手,那么NFT持有人并没有从NFT中获得利润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也可推测NFT不具备经济功能——比如,不是一种支付工具。从这个角度看,NFT不作为一种金融或商业工具,不受《金融工具与交易法》或《支付服务法》或其他日本法律的监管 。

如果NFT被用作某种奖励(如竞赛奖品或促销折扣),NFT将受到《反不正当奖励和误导性陈述法》的规范,且NFT的总金额也会受到价格上限管制。原则上,在日本,赌博是非法活动,会受到刑事处罚,因此,不能在任何赌博活动中使用NFT。

Atsushi Igarashi, TMI Associates
Atsushi Igarashi
东京TMI Associates律师
电话: +81 3 6438 5511
电邮: aigarashi@tmi.gr.jp

交易的法律意义

在某些NFT的交易中会出现“获得NFT所有权”的字语。根据《日本民法典》第85条规定,成为所有权客体的“物”是有体物,而NFT是无形的数字数据,因此,NFT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即便购买了NFT,也不能获得所有权。

东京地方法院在2015年8月5号的一个裁决中就表示,比特币作为区块链上的代币不是有体物,因此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购买NFT的过程是NFT技术特质的证明——NFT在区块链上具有不可再写和惟一性的特质,NFT买家是代币化数字数据的买家。

此外,获得NFT也不代表获得了这个NFT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授予版权作品的作者,是使用该版权作品的排他性权利。但是,对于NFT的买家,除非与著作权人签订了获得真实著作权的协议,否则,他们也没有获得作品的著作权。除非买家从著作权人处获得许可,否则,他们也没有获得版权作品的使用权。

对于艺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45条,受著作权保护的原始艺术作品的所有人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即可公开展示该作品。但是,由于NFT不适用于所有权相关规定,因此第45条不适用。

Haruo Narimoto, TMI Associates
Haruo Narimoto
东京TMI Associates律师
电话: +81 3 6438 5511
电邮: hnarimoto@tmi.gr.jp

因此,买家如何使用NFT将由买家和著作权人之间的协议来确定。并不是所有NFT交易都会载明许可条款,但如果NFT买家将其购买的NFT作品转售给第三方,这个行为可被视为默示许可。否则,许可的范围要根据NFT元数据中的描述来解读,或者从NFT交易平台上的使用条款来解读。

交易对价

在日本,要开展NFT 交易,需要考虑如下因素:

(1)对于创作者或卖家:

(a)创作者或卖家在发行NFT时必须确保没有侵犯第三方权利。根据《著作权法》,未经授权将他人的版权作品制作成NFT涉嫌侵犯他人的复制权(第21条)、改编权(第27条)、自动公众传播权(第23.1条)。未经授权使用第三方肖像的,侵犯他人的肖像和形象权。根据日本法律,肖像权(shozoken)是指保护个人外表的权利,形象权是指保护名人肖像的经济价值的权利。

(b)为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争议,NFT卖家应说明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许可给买家。卖家应明确交易市场的使用条款,并考虑如何在作品的元标签上写明使用条款。

(c)作品一旦作为NFT被出售,除非创作者购回作品,否则无法拿回作品,因此必须考虑对卖家现有业务的影响以及影响范围。

(2)对于买家:

(a)在购买NFT时,买家应当提前确认作品的利用范围,尤其是协议许可的版权使用类型,以及平台使用条款和NFT元标签内信息的使用条款。

(b)具有相同内容的商品被多次出售的情况也会发生。且法律没有禁止卖家将相似的作品代币化,发行NFT。即使NFT具有惟一性,买家应当意识到,其他交易市场可能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作品。

(c)因为NFT的买家并没有获得著作权,买家应意识到,即使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相似的作品,买家亦无法基于著作权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发禁令或索要损害赔偿。

(d)NFT无法在具有不同的区块链协议的平台之间进行交易,买家应确认NFT可在哪些平台转售。

(3)对于交易市场的平台运营者:

(a)为避免争议,平台运营者应制定使用条款,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关系,以及针对交易和用户的责任限制声明和其他免责声明。

(b)作品即使侵权,其记录也不能从区块链上删除,因此,平台运营者应考虑如何避免非法或无授权的交易。

(c)NFT会以虚拟形式在区块链上永续存在,但平台运营者应当考虑其服务的延续和承继,使NFT买家不会因平台服务的终止而遭受损失。

(d)平台运营者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平台系统的安全性。日本在2021年8月出现过NFT平台安全漏洞案例。

作为一个新的内容分布形式,NFT大有可为,但目前,他们的结构和法律地位尚不明朗。为推动NFT的发展,交易各方须深入了解NFT,清晰合理的相关规则也是关键,各利益攸关方已经在这一方面做出努力。

随着NFT越来越受瞩目,市场参与者也应了解日本的法律和监管发展,寻求法律顾问意见。

TMI Associates

TMI Associates

23/F Roppongi Hills Mori Tower, 6-10-1 Roppongi
Minato-ku, Tokyo 106 6123,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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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info_general@tmi.gr.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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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律宾央行(“BSP”)在最近的一份文件中对非同质化代币(“NFT”)作了简要描述,表示NFT是代表某类虚拟资产,能够确立某个独特的物理或数字资产所有权的工具,与传统的加密货币不同。这个独特的基础资产,如数字艺术、音乐或游戏内商品,使NFT具有非同质化特征,这与法币或加密货币不同,法币和加密货币都是完全相同、可交换的货币,因此是同质化的。

Mark Gorriceta, 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
Mark Gorriceta
马尼拉大都会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管理合伙人
电话: +632 8696 0687
电邮: msgorriceta@gorricetalaw.com

在全球区块链社区,随着数字艺术项目的激增,NFT发展迅速,NFT主要通过以太坊协议铸造,在OpenSea这类流行的NFT市场交易,甚至已经渗透到像苏富比和佳士得这种顶级拍卖行。在菲律宾,得益于Axie Infinity这类“边玩边赚”游戏的兴起,NFT更为主流。在Axie Infinity游戏中,玩家将Axies这个独特的数字角色当作NFT,并通过它来赚取原生代币,原生代币能够以相应的法币价值(通常是溢价)兑换成加密货币。

国内的NFT市场继续扩张,但它在法律和监管体系中的地位却仍然未知。不过,NFT仍可以被纳入菲律宾的监管框架内,具体取决于NFT项目所采用的商业模式或流程,相关的商业模式或流程可能受监管监督或审查。

就BSP管监而言,仅作为游戏内代币而使用的NFT,即在游戏生态系统之外没有用途的NFT不在BSP监管的虚拟资产范围内。这个届定很合理,BSP的职责是监管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工具在菲律宾经济体内的流通;不作为支付工具(即相当于法币)的NFT也不在BSP的管辖范围。

但是具有支付代币或法币特征的虚拟资产则不同。BSP第1108号通知和经修订的BSP第942,944和1039号通知就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简称“VASP”,前称虚拟货币交易所(“VCE”))作出规定,VASP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平台,让消费者可以在法币和虚拟货币间相互兑换,比如,可以用法币兑换成虚拟货币,进而购买NFT,也可以兑换回法币。根据上述通知,具有支付代币或法币功能的虚拟资产在BSP的管辖范围。

Liane Stella Candelario, 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
Liane Stella Candelario
马尼拉大都会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中级律师

如果VASP允许将虚拟资产作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付工具(如用兑换的虚拟资产购买NFT),此类VASP会被进一步归类为BSP第1049号通知规定的支付系统运营商。

上述监管针对的是在具备虚拟货币和法币兑换功能或支付系统的交易场所或数字平台上交易的NFT,对于其他的NFT,目前BSP并没有太多监管手段,只能提醒公众NFT波动大,提醒那么热衷于投资或购买此类新型和炒作型数字资产的人NFT有金融风险。

与NFT联系更紧密的监管部门可能是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其职责是保证向菲律宾人和菲律宾境内居民发行和配售的证券经过正规注册(除非法律规定无须注册),以及证券发行人保持披露要求的合规。

虽然NFT确有真实用途和用例,但目前这类数据资产的宣传基调以炒作为主,某些NFT项目可以获取在传统证券市场少见的惊人收益,这已是公开的秘密。

早期Axie Infinity本地玩家赚得盆满钵满的新闻偶见菲律宾的传统媒体报道,在就业削减,企业关门,失业率攀升的漫长疫情期间,NFT显得更诱人。

Richmond Montevirgen, 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
Richmond Montevirgen
马尼拉大都会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中级律师

《菲律宾证券管理法》(“SRC”)对证券的定义可谓包罗万象,投资合同也在列。在判断某个工具是否构成投资合同,进而构成证券时,SEC依赖于美国判例法提出的那个臭名昭著的豪威测试(Howey Test)。

豪威测试有四要素:(1)有金钱的投入;(2)投资于一个共同事业中;(3)有盈利预期;以及(4)盈利来自他人的努力。在判断时,需结合每个案例的真实情况来决定,鉴于区块链技术非常复杂每个NFT项目更为错综复杂,以及这些生态系统固有的匿名属性,做判断并非易事。

不过,在需要保护投资者的情况下,SEC会介入并执行SRC。最近的一个案例就是SEC执法与投资者保护部针对Pogi Breeds发出的警告。Pogi Breeds International,也称CoPartners Pogibreeds集团向公众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或培育Axies,玩Axie Infinity游戏,并承诺给予投资者收益,在一段时间后,收益可取回。

在这个案例中,金钱投于一个共同的事业,并承诺被动收益,SEC经过豪威测试后即确立了自己的管辖权,并认定这是一个戴着NFT面罩的投资合同或证券。但是对于更复杂的情况,比如基于NFT的去中心化虚拟房产(如DecentraLand),或者纯收藏数字艺术项目(如CryptoPunks),SEC的监管权属则较为模糊,除非有针对此类创新事物的特别法规(如SEC未来可能出台的数字资产发行与数字资产交易规则)。

至于菲律宾国内税务局(BIR)的税收和监督权,基本规则是,无论何种来源的收入都要缴税,且都受监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BSP和SEC对NFT的监管权也许不那么清晰,但只要收益来自纳税个人和实体(如Axie Infinity玩家获得的收益),那么BIR就有权根据税务法对这些收益征税。

BIR印发的第60-2020号《收入备忘录通知》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通知针对所有在电子平台和媒体以及其他数字媒介上开展数字交易,并以此开展业务和获取收入的个人,目的是确保他们都在BIR注册,就数字交易缴纳相应税款。

从这一点看,NFT交易的纳税问题取决于所开展的活动。玩家可参考分级收入税表。如果玩家的年收入不超过250,000菲律宾比索(约4,950美元),则其收入无须纳税。而管理组织玩家的投资者可能被视为开展或追求普通商业活动。他们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他比例税(如适用)、所得税和其他税费。

NFT还涉及知识产权。一般情况下,NFT所有权并不随附基础资产(如数字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的转让。考虑到NFT是去中心化数字帐本上的代币,它具有独特性和非同质性,这也是它的价值来源,向政府持有的(中心式)帐本注册NFT似乎与其属性相悖,因此,对于区块链布道者而言,似乎没有必要与知识产权监管部门(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打交道。

对NFT的监管仍然依赖传统的金融、证券和税务法,因此,监管机构没有太多监管手段可选,也就无法全面管控NFT这一创新事物和应用。

不过,令人期待的是,监管部门转向一个更开放的监管方式,设立监管沙盒,以期抓住这些技术带来的更多技术和经济机会。他们意识到,在应用创新的同时,也要保护公众权益。

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

Gorriceta Africa Cauton & Saavedra

15/F Strata 2000, F. Ortigas Jr. Road
Ortigas Center, Pasig City
Metro Manila – 1605, Philippines
电话: +632 8696-0687
电邮: counselors@gorricetalaw.com
www.gorricetalaw.com


台湾

拟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的新应用——非同质化代币(NFT)在台湾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但是目前台湾还没有针对NFT的兴起和发展出台法规,监管部门也没有就这一趋势透露任何官方态度。

Abe Sung, 理律法律事务所
宋天祥
台北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886 2 2763 8000 (Ext. 2232)
电邮: abesung@leeandli.com

NFT及其相关活动或交易在台湾如何界定?这恐怕还得参照现行法律法规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证券与金融法

NFT的常见应用是用来代表数字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收藏品、运动卡和相簿,NFT的分类取决于其结构和与其挂钩的资产或权益等因素。如果与NFT挂钩或NFT代表的是一种独特的基础资产,不会有多个NFT与同一个资产挂钩或代表同一个资产的情况,那么,NFT不大可能被定义为证券或现行金融工具法规定义的任何其他金融工具。但鉴于NFT有投资属性,我们仍不能完全排除金融法律和证券法规的适用。

NFT持有人的权利和利益

对NFT资产的所有权也取决于其结构和基础资产。例如,将代表一个数字艺术作品的NFT转让给买家后,买家作为NFT所有人能够看这个基础资产,但这不代表买家自动获得了基础数字艺术作品内容的所有权。

NFT买家可能只有权看这个数字艺术作品,但没有取得任何形式的所有权(比如得到这个艺术作品的任何电子文件),具体取决于条款。对于为物理资产而创造的NFT(以运动鞋为例),会出现一个问题,即NFT的转让是否意味着运动鞋也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根据台湾《民法典》,这个转让相当于让受让人可以对存放运动鞋的仓库的运营商主张所有权。

Eddie Hsiung, 理律法律事务所
熊全迪
台北理律法律事务所初级合伙人
电话: +886 2 2763 8000 (Ext. 2162)
电邮: eddiehsiung@leeandli.com

NFT的买家可能希望在做出购买决定前仔细评估和理解他们对NFT本身以及与其挂钩的资产和(或)权益所享有的所有合法权利、利益和所有权。NFT创造者或发行者可能希望在发行条款(或类似文件)中写明NFT持有人可以获得的权利,尤其是准确描述产品和担保条款,避免过多承诺。例如,不能出现下列情况:条款提出转让NFT背后某种形式的数字所有权,而事实上,NFT持有人仅获得了看这个资产的权利,而不对内容享有所有权。否则,会引起民事纠纷或消费者纠纷,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NFT的上市和交易,NFT交易市场、平台或交易所也会应运而生。和普通电子商业平台类似,这些交易市场的标准条款也应载明注册用户或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发行任何NFT或允许任何NFT上市前,交易市场运营商应对NFT开展必要的商业和法律尽调,避免因NFT创造者或发行者违法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给自己招致任何法律责任。市场运营商和NFT创造者或发行者之间的协议也应载明责任的划分。

NFT的发行以及买家对NFT的观看也有技术风险,比如安全漏洞、未经授权的入侵或黑客攻击、相关网络服务中断或技术故障,甚至可能导致NFT的发行无法进行。NFT创造者和交易市场运营商可以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布合理的免责声明,以解决这些风险。

知识产权

如果基础资产是艺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和录音,那么NFT涉及的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也会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NFT创作者和发行方在发行任何NFT之前必须获得知识产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NFT交易市场运营商也要开展相关的调查,避免相关的风险。各方须确保NFT持有人在依照NFT条款和交易市场的条款持有和行使NFT权利以及使用NFT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

元宇宙与NFT

元宇宙的英文是“metaverse”,由前缀“meta”与“universe”(意指宇宙)组合而成,“meta”指超越,元宇宙通常指一个高度交互式的虚拟世界或数字空间,可以通过增强现实(“AR”)或虚拟现实(“VR”)等技术以及诸如VR头盔和AR眼镜之类的设备来进入元宇宙。NFT被认为是元宇宙的一个关键要素。

举个例子,在传统游戏中,玩家要出钱购买游戏内资产,但大部分游戏内资产只是被许可给买家,出版方可撤回这些资产。一些业内玩家认为如果对游戏内资产代币化,创造出游戏NFT,这样就有了可携带游戏资产——可以带到游戏之外或在不同平台间转让的资产,上述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这是游戏出版方的真实意图,那么出版方首先要修改游戏条款,让NFT买家可以真正“拥有”基础游戏资产,具体取决于NFT的结构。因原始游戏资产受出版方条款和许可协议的规管,出版方之间也需要签订协议,让游戏资产可以携带,或者在不同平台或不同游戏间转让。

反洗钱

对于数字货币平台运营商和数字货币交易活动,最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律已将虚拟货币平台和交易活动纳入台湾的监管框架内,据此,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监管条例也将适用于指定范围内的企业。

4月,行政院(内阁)发布反洗钱规则,说明了虚拟货币平台和交易企业的范围。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部门)紧随其后,针对虚拟货币平台和交易企业出台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管条例。

根据监管条例,指定的加密资产平台运营商和加密资产交易企业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和稽查机制,可疑交易汇报流程和“了解客户”(“KYC”)流程等制度。上述规则和监管条例从2021年7月起施行。

NFT市场参与者是否也在《反洗钱规则》的指定范围内?答案尚不清楚。关键问题在于规则定义的“虚拟货币”是否包括NFT。如果是,那么相关的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交易市场运营商和提供NFT托管相关服务的运营商也需要遵守《反洗钱监管条例》,履行上述反洗钱相关义务。笔者认为这将大大增加NFT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成本。从这方面看,在实操中,为了履行反洗钱义务,NFT交易可能需要耗费大量资金。笔者建议业内参与者密切关注监管动态。

Lee and Li

理律法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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