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税收政策的发展

    作者: Deborah S Acosta-Cajustin和Keanu P Castañeda,PunoLaw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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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宾财政部推行了一项分阶段的综合性税收改革计划,该计划始于2018年《加速和包容性税收改革法》的颁布,并于2025年随着《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案》(CMEPA)的通过而完成,该法案是该计划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改革方案。整体来看,这些措施共同体现了菲律宾持续致力于构建更简单、更公平和更高效的税收体系,并营造能够适应区域和全球经济变化的营商环境。

    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CREATE法案)

    Deborah S Acosta-Cajustin
    Deborah S Acosta-Cajustin
    资深合伙人
    PunoLaw 律师事务所
    马尼拉
    电话: +63 2 8631 1261
    邮箱: dsacosta@punolaw.com

    第11534号共和国法案,即《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CREATE法案),于2021年4月11日生效。该法案旨在提升公司税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建立更具适应性和全球竞争力的税收激励制度,并为企业的复苏提供支持。

    《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对《国家税务法典》(简称《税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将国内外公司的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25%。对于净应税所得额超过500万比索(84,900美元)且总资产(不包括办公场所、厂房和设备所在土地)不超过1亿比索的本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 20%税率。

    该法案还对全国的税收激励机制进行了全面改革,以建立一个更具适应性和全球竞争力,并以绩效为基础、具有针对性、受时间限制且透明的税收激励体系。注册商业企业(RBEs)可以选择享受所得税免税期(ITH)或强化扣除机制(EDR)。在激励期届满后,注册企业将根据其在投资促进机构的注册条款,适用5%的特殊企业所得税,或者按照一般税率纳税。

    《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最大化重振经济机会》(CREATE MORE法案)

    第12066号共和国法案,即《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最大化重振经济机会》(CREATE MORE法案),于2024年11月28日生效,对《企业复苏和税收激励法案》中提出的激励措施框架进行了完善和扩展。其关键改革之一是将注册商业企业(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国常驻企业)在强化扣除机制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 25%降至 20%。

    除了降低所得税税率外,CREATE MORE法案还进一步扩大了可扣除项目的范围,以提高运营效率。例如,电力费用的可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了100%,直接惠及了高能耗行业。

    此外,该法案还对净经营亏损结转(NOLCO)规则进行了更为灵活的调整,允许企业在其所得税免税期(ITH)最后一年结束后的五年内结转亏损,而在此之前,亏损只能在商业运营开始后的前三年内结转,而此时企业仍处于所得税免税期间,通常尚未产生可用于抵扣NOLCO的应税收入。

    Keanu P Castañeda
    Keanu P Castañeda
    律师
    PunoLaw 律师事务所
    马尼拉
    电话: +63 2 8631 1261
    邮箱: kpcastaneda@punolaw.com

    此外,CREATE MORE法案明确指出,5%的特殊企业所得税将取代所有国家和地方税收,包括地方费用和收费。同时,《税法》新增了一条规定,允许地方政府单位(LGUs)对注册商业企业按其总收入征收不超过2%的地方税。该地方税在所得税免税期或强化扣除机制期间取代所有地方税、费用和收费,从而在国家层面的投资激励与地方财政收入之间取得平衡。

    CREATE MORE法案还完善了关于注册进口企业和注册高价值国内市场企业在进口环节享受增值税免税,以及在本地采购环节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相关规定。

    该法案现已明确将与注册出口企业和注册高价值国内市场企业的注册活动直接相关的交易纳入适用范围,例如清洁、安保、财务、咨询、营销和行政服务——包括人力资源、法律和会计支持等。此项澄清消除了长期以来因规定不够明确而导致争议,并造成享受增值税相关优惠延误的情形。

    最后,鉴于全球正在向灵活工作模式转变,CREATE MORE法案强调,注册商业企业可以采用混合办公、远程办公等灵活工作安排,只要满足合规性和报告要求,即可继续享受税收激励。这一政策与全球商业趋势相一致,并有助于提升劳动力的适应性。

    《不动产估价和评估改革法案》(RPVARA法案)

    第12001号共和国法案,即《不动产估价和评估改革法案》(RPVARA),于2024年7月5日生效。该法案旨在解决菲律宾税收中长期存在的一个混乱问题,即不动产的正确估值问题。

    在RPVARA法案实施之前,不动产估值存在冗余。国家政府通过国家税务专员以及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评估员同时拥有确定不动产估值的权力。更复杂的是,每个地方政府单位都可自行采用其估值依据和标准,而这些标准仅适用于其辖区范围。

    RPVARA法案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确立市场价值确立为所有不动产的唯一评估基准,从而无需进行重复评估,并简化不动产税以及其他基于不动产评估的税种的评估流程。

    John Edcel Q Andes
    John Edcel Q Andes
    律师
    PunoLaw 律师事务所
    马尼拉
    电话: +63 2 8631 1261
    邮箱: jqandes@punolaw.com

    为实现这一标准化目标,地方政府财政局被授权制定并维护菲律宾估价标准(PVS),使其与国际规范保持一致。这些标准将指导地方评估员编制市场价值表(SMVs)。这些市场价值表将作为地方和国家税收的统一估价基础。

    然而,上述改革能否成功实施仍有待观察,因为各地方政府单位的市场价值表在RPVARA法案生效后的两年过渡期内(直至2026年7月4日)仍在确定中。

    RPVARA法案的另一个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且最新的不动产交易与申报电子数据库。该数据库将在遵循地方政府财政局制定的指导方针的前提下,免费向关键利益相关方提供,包括地方政府单位、国家政府机构以及私营部门。

    除了提高透明度之外,该数据库还将通过协助评估员更新和修订市场价值表来改善税收管理。与此相关,RPVARA法案还要求地方政府单位通过税收地图技术、软件支持的估值系统以及计算机化的记录管理,实现对不动产税的自动化管理。

    最后,RPVARA法案还通过为生效前未缴纳不动产税及其罚款、附加费和利息的纳税人提供税收宽免,以激励拖欠税款的纳税人遵守纳税规定。该税收宽免可在该法案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或直至2026年7月4日。

    《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案》(CMEPA法案)

    第12214号共和国法案,即《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案》(CMEPA),于2025年7月1日生效。该法案旨在通过简化税务管理、统一税率以及降低投资者进入壁垒,增强菲律宾资本市场的效率,并以此吸引更多投资。

    《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案》对关键投资相关税种实施了统一的减税措施。例如,对于通过本地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股票,其股票交易税已从0.6%降至销售总价(即所售股票的货币价值总额)的0.1%。按照标准化政策,这一降低后的0.1%的税率同样适用于通过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国内股票。

    对于未上市的国内股票,原有的针对净资本收益的15%的最终资本利得税(CGT)仍保持不变,但该15%的资本利得税的适用范围现已扩大至国内企业及居民出售的未上市外国股票,从而为投资外国证券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需要指出的是,此前未上市外国股票的资本利得需按累进税率缴纳,个人居民投资者的税率最高可达35%,而企业则适用20%至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首次发行股票的印花税已与债务工具和债券的印花税标统一,均按交易价值的 0.75%征收,此前则按股票面值的1%征收。

    《资本市场效率促进法案》将大多数形式的被动投资收益的税收统一设定为 20%的固定税率,从而简化了合规流程并提高了透明度。通过这些改革,菲律宾的投资市场在区域内的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并对国内外投资者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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