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年间,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激增。这使印度成为全球商标申请提交量最大的国家之一。然而,这种需求也造成了严重的积压,数十万份申请仍在等待处理。这种延误导致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阻碍了商业增长,并对商标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了不利影响。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最近在Nirmala Kabra诉商标注册官及另一方一案中的判决表明,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

合伙人
LexOrbis律师事务所
原告以M/s Action (India) Pharmaceuticals Division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0年提交了“Breastone”商标的注册申请。然而,在接下来的十五年中,注册官未作出任何决定。在该申请提交后,第二答辩人Hassnar Health and Personal Care于2013年提出异议。在诉辩程序结束后,该案于2017年进入证据记录阶段。尽管如此,注册官仍未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
由于延误已超过十五年,原告根据《宪法》第 226 条向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寻求指令,以责令注册官在合理期限内对该申请作出决定。
该请愿书提出了关于商标申请审批延误的重要问题,并质疑商标注册官是否可以允许一项申请处于未决状态长达十年以上。尽管存在要求及时审结的法定规则,但这种情况依然存在。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2017年《商标规则》(“《规则》”)第50条的解释,以及注册官是否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听证和裁决的法定时限。
该案还涉及是否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以及长期的不作为是否构成对正义和公平审判的剥夺。此外,该案还提出了这类不合理的延误是否违反《宪法》第21条的问题。

副合伙人
LexOrbis律师事务所
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强烈批评了注册官未在既定框架内采取行动。法院裁定,《规则》第50条明确规定了在证据提交完毕后进行听证、延期和作出裁决的机制。《规则》允许最多延期两次,且每次不得超过三十日。注册官任由案件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显然违反了这些强制性规定。
法院进一步强调,商标申请长期得不到处理,将损害商标注册制度的根本目的。这不仅会导致证据流失、成本增加,还会给寻求保护其知识产权的企业带来不确定性,这将会侵蚀公众对商标制度的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将及时审结申请与《宪法》第21条所保障的基本权利相联系,认定获得迅速处理的权利是生命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他法律领域的诉讼当事人一样,商标申请人不能被置于无限期的不确定状态之中。
法院责令注册官按照《规则》第50条,尽快处理所有待决的商标申请。法院特别要求注册官在收到裁判认证副本后三个月内,就Breastone的商标申请作出裁决。法院还明确表示,期待注册官应制定一套全面的策略,以减少商标申请的积压,并建立快速、简便的机制。此类机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以及维护商业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确认了及时审结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中的重要性。高等法院认定,审理延误认定为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也构成了对《宪法》第21条所保障生命权的侵害,从而将该问题的性质从单纯的行政效率问题,上升为关乎基本权利保障的核心层面。
该判决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对商标申请的长期搁置是不可接受的。如今,企业在获取商标保护方面有望获得更大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在制度层面,该判决也凸显了商标注册机构亟需进行结构性改革和资源分配,以确保延误不会导致司法不公。
Manisha Singh是LexOrbi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Shivi Gupta是副合伙人

709/710 Tolstoy House
15-17 Tolstoy Marg
New Delhi – 110 001
India
www.lexorbis.com
Mumbai | Bengaluru
Contact details:
T: +91 11 2371 6565
E: mail@lexorbi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