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基金是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最受青睐的一种开放式投资基金。在获得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认定为专业基金之前,基金可先行开展业务不超过21天,但必须在成立后14天内向FSC申请认定为专业基金。
符合下列条件的共同基金,即可获FSC认定为专业基金:
高级律师
开曼群岛Loeb Smith Attorneys律师事务所
- 最低初始投资额为1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但是,该条限制不适用于专业基金的基金经理、管理人、发起人、承销人或雇员,上述人士均被归类为豁免投资者;
- 仅适于专业投资者,其日常业务涉及自营或代客购置或处置与基金的财产或大部分财产类型相同的资产。合资格投资者也可以是签字声明自己单独拥有或与配偶共有超过1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净资产并同意被视为专业投资者的人士;
- 至少有两名董事,其中至少一名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必须居住在BVI;
- 专业基金通常会(但非必须)发布一份基金销售文件,以吸引专业投资者。没有销售文件的,必须向FSC说明情况,并按照规定向潜在投资者发布投资警示声明;以及
- FSC对专业基金的认定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除非事先获得FSC的书面批准并缴纳必要费用,否则专业基金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基金”或“共同基金”字样,或其派生词。
服务提供商
根据《共同基金条例(2020年修订)》(Mutual Funds Regulations (Revised 2020)),专业基金必须始终配备一名审计师、基金经理、管理人和托管人。专业基金可以向金FSC申请豁免指定托管人、基金经理和/或审计师的要求,但任何情况下不得豁免指定管理人。
指定的托管人必须在职能上独立于基金经理和管理人,如三者系同一人,则必须有适当的制度和控制措施,确保托管人在履行托管职责时和基金经理或管理人的职能相互分离。专业基金亦须委任一名反洗钱报告官及一名授权代表。
资产估值
法务总监
该事务所驻香港投资基金团队
根据BVI法规要求,专业基金应制订清晰、全面的基金资产估值规则与程序。上述规则与程序必须在向FSC申请认定为专业基金时提交给FSC。
如专业基金决定由同一人负责投资和估值工作,,则该专业基金必须识别、管理和监控可能出现的任何潜在利益冲突,并向投资者披露实情以及相关问题的管控措施。
记录保存要求
专业基金必须按照国际公认和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编制经审计的年度报表,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向FSC提交经审计的报表。经请求,提交年度审计报表的截止日期可顺延最多三个月。
法规还要求专业基金保存记录,这些记录必须足以证明和解释基金的相关交易,能够让人以合理的准确度判断其财务状况。该等记录应保存五年;如违反上述法定要求,专业基金依简易程序定罪后将被处以两万美元的公司罚款。
FSC执法权
FSC认定基金经理、管理人或托管人未能满足相关标准,或该基金不再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可对该基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FSC获得执法权后,可发布指令要求专业基金暂停发行和/或赎回基金权益。
Elizabeth Kenny是开曼群岛Loeb Smith Attorneys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Wendy Au是该事务所驻香港投资基金团队的法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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