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中国的起源、发展和现状

作者: 李彦波和王铖灏,志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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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早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于1997年在美国诞生。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出现约晚了20年,其发展情况如何?本文将对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中国的起源、发展和现状加以梳理。

什么是知识产权证券化?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机构(通常为创新型企业)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授权的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资产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价,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证券,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

知识产权证券化属于资产支持证券化的一种。知识产权证券化与传统的资产支持证券化相比,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基础资产不同。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基于知识产权未来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的相关财产性权利。换言之,知识产权证券化以知识产权的未来预期收益为支撑。

萌芽

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中国的起源、发展和现状
李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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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正式提及知识产权证券化。2015年因此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政策元年”。

2018年12月14日,“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获批,这是中国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了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的突破”,也是中国首单纯知识产权售后回租模式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2018年12月21日,“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获批发行,这是中国首单知识产权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此,有学者评价认为“这是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深度、有效融合的一次全新尝试,它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融资开始从质押走向证券化。”

发展和现状

自实现“零的突破”之后,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最近三四年内的发展较快,实践状况逐步向好,出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国共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60余单,累计发行规模达160亿元。

知识产权证券化在中国的起源、发展和现状
王铖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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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交易模式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中出现的交易模式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模式、知识产权转让应收账款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以及知识产权二次许可模式四种。例如,“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属于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模式,“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属于知识产权转让应收账款模式,“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则属于知识产权二次许可模式,该模式为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中首创的交易模式。

其次,从地域分布方面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分布范围呈逐步扩大态势,全国已经有多达10个城市有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际落地,但分布不均匀。各个城市之间相比,在深圳和广州落地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明显多于其他城市。广州开发区是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域。

再次,从行业分布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所涉及行业较广泛,围绕新兴高新技术的专场主题产品较多。《上海证券报》曾于2022年10月12日报道称:“截至2022年9月底,深交所已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65只,融资约160亿元,发行了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国高战新、5G、专精特新、生物医药、中小企业、疫情防控、人才示范点等多个专场主题产品。”

最后,从发行效果来看,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已经初见成效,有效地实现了从“知产”到“资产”的蜕变,并且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的“有价性”和流动性。基于现有的实践情况,知识产权证券化已经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并且融资成本低于传统的知识产权融资途径。深交所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已惠及约970家科技创新企业,盘活3300余项知识产权。其中,民营科技企业约900家,占比93%,平均每家融资约1500万元,平均融资成本3.85%。

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尚处于成长期,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并且可以预见其今后的发展依然不会一帆风顺。但不可否认,其已经不再只停留于观念和政策上,而是向实践迈出可喜的一步,成为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一条可选路径。

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波、王铖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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