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两用技术的障碍

作者: Essenese Obhan,Obhan & Associ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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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知识”爱好者总是知道,管道胶带、数码摄影、微波炉、夜视设备甚至卫生巾最早都是军事发明,后来才民用的。军事发明不享有知识产权法规定的保护,也不可获得此类保护,无论保护程度如何。不过,很多司法管辖区仍然规定,履行适当程序也可为此类发明申请保护。1970年《印度专利法》第35条和相关规定,阐述了印度对与国防专用发明有关的保密限制。这些保密限制对与发明有关的信息的公布或通报予以限制,是否公布,取决于公布是否会损害国防利益的决定。

出口两用技术的障碍 Essenese Obhan
Essenese Obhan
创始合伙人
Obhan & Associates

军民两用(简称“两用”)发明常被推定为,只要满足知识产权法项下的保密要求即可使用。事实上,如果有意出口或在境外销售两用物品,为防止滥用,印度政府将采取额外保护措施,如限制商品和技术的流动以防止恐怖主义、非法收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网络监控等。

每个司法管辖区都对两用物品实施了预防措施。印度《对外贸易政策》项下的出口管制要求此类物品的出口商应获得相关政府机构的特别批准。该政策根据调整对外贸易的1992年《对外贸易(发展和管理)法》(“《对外贸易(发展和管理)法》”)制定,其中的“对外贸易”即进口和出口。根据《对外贸易政策》,进口和出口均享有自由,除非受到明确监管;所谓监管,换言之,即取得许可、准许或授权,或者完全被禁止。《对外贸易政策》中的印度贸易分类项下的受监管类别包含两用物品清单,名为“特种化学品、生物体、材料、设备和技术清单”(SCOMET)。

SCOMET清单将军民两用物品分为九个类别,包括核相关技术、化学品、微生物、毒素以及电子相关物品。这些物品要么禁止出口,要么限制出口,因此需要事先出口授权;部分物品出口至特定目的地的,免于出口授权,但应履行某些事后报告要求。

目前,根据物品的不同,SCOMET授权分别由三个政府机构颁发,即对外贸易总局、国防生产局、原子能局。未经适当授权即出口SCOMET物品,可能会受到不同制定法项下的民事或刑事处罚,此类制定法包括《对外贸易(发展和管理)法》、2005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其运载系统(禁止非法活动)法》、1962年《海关法》。处罚不等,从吊销营业执照到罚金和有期徒刑。

SCOMET清单下,尤其令人感兴趣的是与清单列出的任何一个类别有关的技术数据,特别是在软件能力为印度在国际市场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关键的情况下。技术数据是个广义术语,可解释为硬盘上存储的蓝图、表格、工程设计、手册,等等。与此相应,SCOMET清单还包括某些种类的数字数据记录器或硬盘、源代码、算法和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尽管在此等情况下对于何者构成出口,监管规定不太明确,但从字面上理解,两用出口管制可能影响形形色色的利益相关方。

除硬件制造商外,参与研发特别是技术数据相关研发的企业,也可能受影响。例如,与合作方或外国客户举行有关涉及数据分享的此类物品的对话,可能招致监管审查。建议研究人员、发明人和潜在的专利申请人最好先征求关于获得适当准许的意见,然后再参加涉及该清单项下双用物品的商业交易或其他交易。

Essenese Obhan是Obhan & Associates创始合伙人。

Obhan & Associates

Obhan & Associates

 

N – 94, Second Floor, Panchshila Park,

New Delhi – 110017, India

联系方式:
Ashima Obhan
电话: +91-9811043532
电子信箱 :email@obhans.com

ashima@obhans.com

www.obhanandassociat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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