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出新动能

作者: 骆嘉昀和杨明皓,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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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赴美上市的法律洞察

“拆”出新动能

分拆通常是指将一个或多个业务部门从现有上市公司中分离出来独立上市,或成为一家新的上市主体,或通过另一家现有上市公司借壳上市。

分拆可以实现多项重要的业务和财务目标,主要包括:

  • 在独立上市的公司估值提升后,增加股东价值;
  • 更好地帮助投资对每个上市公司的业务和风险特征作出评估和有针对性的投资决策;
  • 让管理团队能够专注于各自的核心业务,从而提升每家上市公司的业绩;
  • 各独立公司拥有了更多灵活性,可自身业务需求和优先事项进行资本配置。

从现有(母公司)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分拆不仅可以精简其运营,还可减轻其负担,因母公司不再承担分拆实体(新公司)的全部运营成本。

母公司获得了分拆带来的额外资本,能够享受新公司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保持对新公司的控制权,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业绩都得到增强。当然,具体情况视分拆结构而定。

Stephen Luo, Jingtian & Gongcheng
骆嘉昀
合伙人
香港办公室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电话:+852 2926 9448
电邮: stephen.luo@jingtian.com

香港规则

新公司必须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对新上市申请人的所有要求。此外,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PN15)特别针对香港上市公司呈交的将其现有集团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业务在港交所或其他地方分拆作独立上市的建议作出规定。

与IPO的不同之处

下表显示了一般情况下分拆上市和IPO在上市规则方面的主要差异。

对分拆的担忧

对于分拆申请,以及新公司的上市申请,监管机构主要有以下几个关切问题。

不接受一项资产/两个上市主体。母公司须保留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及相当价值的资产,以支持其分拆作独立上市的地位。通常,上市委员会不会接纳以一项业务(新公司的业务)支持两个上市公司(母公司及新公司)的情况。换言之,母公司除保留其在新公司的权益外,自己亦须保留有相当价值的资产及足够业务的运作(不包括其在新公司的权益),以独立地符合《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

独立性。上市规则要求新公司在运营、管理和财务方面必须能够独立于母公司开展业务。港交所不接纳新公司及其母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存在相当数量的人员重叠的情况。新公司应拥有足够数量的执行董事,这些执行董事在经营新公司业务时没有利益冲突,也不会只考虑控股股东的利益。此外,如果分拆后新公司与母公司之间持续有相当数量的关联交易,或母公司以股东贷款、资产担保或质押等形式向新公司提供财务援助,在此情况下,监管机构将很难确信新公司有独立性。

Stella Yeung, Jingtian & Gongcheng
杨明皓
合伙人
香港办公室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电话:+852 2926 9438
电邮: stella.yeung@jingtian.com

竞争。母公司应尽最大努力避免保留任何会与新公司业务形成竞争或未来可能形成竞争的业务。港交所要求母公司与其新公司之间有明确的业务划分,在评估两家公司业务划分是否清晰时,港交所会考虑各种因素,如业务的地域覆盖、目标客户和商业模式,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如是否有周密的公司治理措施管理利益冲突,或母公司是否作出竞业禁止承诺。

保证配额。PN15要求母公司向其现有股东提供一项保证,使他们能获得新公司股份的权利,以适当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方式可以是向他们分派新公司的现有股份,或是在发售新公司的现有股份或新股份中,让他们可优先申请认购有关股份。

如果是分派新公司股份,新公司通常直接或通过母公司按比例向其母公司的现有股东发行新股。如果保证配额是通过优先认购的方式提供,新公司将赋予母公司的现有股东在IPO中优先认购新公司股份的权利。如果母公司决定不向股东提供或由于实际困难而无法向股东提供保证配额,母公司必须获得股东的批准,或寻求上市委员会的豁免。

其他关切。在正常情况下,港交所不会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考虑分拆建议。

在涉及股份分派的分拆交易中,应仔细设计分派机制,包括分派条款、批准分派的董事会会议时间、记录日期、过户截止及基于上市时间的股票配送。

最后,无论是分拆还是IPO,对拟议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股东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以及与相关重大资产或业务处置有关的任何同意或限制或否决权,都需要进行评估和处理。

结论


香港股票市场的分拆和上市环境相对成熟。分拆为上市公司管理资本、筹集自身业务发展的新资本提供了有效手段。

近年来,众多香港上市公司已成功剥离部分业务,并实现独立上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对物业管理业务的分拆。

2023年,在阿里巴巴和京东这两家电商巨头宣布分拆计划后,我们看到越来越多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表示出分拆上市的意图。2022年至2023年,来自科技、生物制药、金融、房地产、制造业、消费品和能源行业的40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宣布有意分拆,并在香港或中国国内证券市场启动独立上市进程。

Jingtian & Gongcheng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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