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各经济体 ESG 法规一览: 新加坡

作者: Tan Weiyi,其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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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在区域和全球范围迅速兴起,各国监管机构相继出台ESG准则,推动ESG相关目标的实现,防止诸如“漂绿”等不良做法的增加。

新加坡也频频“出招”,随着更多最佳实践的出现,在全球浪潮的推动下,预计未来新加坡将出台更多举措。

信息披露要求与绿色融资

Tan Weiyi
Tan Weiyi
合伙人
其礼律师事务所
新加坡
电话: +65 6544 6532
电子邮件: weiyi.tan@clydeco.com

自2022财年起,新加坡交易所(简称“新交所”)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要求所有发行人在其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纳入气候相关报告。

起初气候报告规则遵循“遵守或解释”原则,拒绝披露其社会和环境影响与绩效的公司须做出解释。但从2023财年和2024财年起,在特定行业,气候相关报告成为强制性要求。

新交所根据TCFD的建议,采取了分阶段、分行业逐步实施强制性气候报告制度的方法。由于气候相关风险最高的行业提交气候报告的紧迫性更高,因此,这部分企业成为首批适用强制报告制度的企业。

从2023财年起,这一强制性报告制度延伸到金融业、农业、食品和林产品业以及能源业,从2024财年起,扩展到材料与建筑,以及运输行业。

去年7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了一份题为《零售ESG基金披露和报告准则》的公告。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起,对于带有ESG标签的零售基金基金经理必须披露投资项目的ESG主题及相关标准、方法或指标,以及可持续投资策略。这就解决了“漂绿”问题,即公司为了让客户相信自己符合环保标准而采取的欺骗行为。

准则规定,ESG基金的名称不应具有误导性,应反映出投资组合或策略中重点关注的可持续发展主题。基金必须确保至少三分之二的资产净值按照其声明的ESG投资策略进行投资。

另外,MAS旗下绿色金融行业工作组(GFIT)建议对新加坡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其目的是识别出“绿色”金融活动或“过渡性”活动。将过渡性活动纳入分类体系,这表明新加坡考虑到了这场转型运动的起始位置,愿意以渐近的方式逐步实现更高的可持续性,支持包容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023年2月,GFIT发布了第三份咨询文件,就农业和林业或土地使用、工业、废弃物与废水、信息和通讯技术、碳捕获和碳封存五个领域的绿色和转型活动分类标准和要求征询意见。

此次咨询还就其 “无重大损害”标准征求反馈意见。该标准规定,在开展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活动时,不得对其他四项环境目标(即适应气候变化、保护健康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复原力和循环经济以及污染预防和控制)产生负面影响。

2023年6月28日,GFIT就逐步淘汰煤电厂项目融资门槛和标准发布了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咨询文件。这个融资指导文件名为《新加坡-亚洲分类目录》(Singapore-Asia Taxonomy)。最后一轮咨询将在2023年7月28日结束,咨询结束后,融资指导文件将最终定稿并开始实施。

MAS于2022年5月发布《环境风险管理信息文件》,展示了保险公司、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管理环境风险方面的最佳实践,并强调了需要进一步努力的领域。文件还指出了金融机构面临的多方面挑战,比如,当金融机构依赖母公司在集团层面制定的政策和程序时,尤其当总部位于境外时,金融机构在制定风险评估方法、发掘可持续金融人才,以及确立风险管理实践方面将面临诸多挑战。

“漂绿”

在新加坡,《消费者保护(公平贸易)法》(CPFTA)旨在保障消费者免受欺诈性宣传的侵害,包括与“漂绿“相关的宣传。此外,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ASAS)还根据《新加坡广告行为准则》(SCAP)发布了广告指南,以确保广告商的所有宣传都有准确、充分的根据。CPFTA的保护范围还延伸至MAS监管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因此,所有声称满足ESG相关目标的产品都在其适用范围内。

新加坡《虚假陈述法》规定,消费者认为他们因相信了商家的虚假陈述而与商家交易的,可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但该法只涵盖合同协议引起的损害赔偿,而漂绿案例不限于合同性质。

如果消费者遇到供应商进行误导性宣传或“漂绿”宣传,可向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情况严重的,可向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举报供应商,以便开展进一步调查。

至于SCAP,ASAS可以对违反SCAP的广告进行处罚。

总体而言,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主要负责维护清洁和可持续的环境,提高可持续性和资源效率。NEA还负责监督新加坡的碳税法规,即2019年1月颁布的《碳定价法》的实施。该法案的配套法规正在修订中,详细情况将适时公布,所有立法修订将于2024年1月起生效。

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发展情况

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22年10月提出了打击”漂绿”行为的新措施,包括为投资产品贴上“可持续发展标签”,并对ESG、“绿色”或“可持续”等术语的使用进行限制。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建立对可持续投资产品的信任,促进诚信,并建立对ESG标签产品及配套生态系统的信任。

FCA制定了产品资格标准,以确保企业能够证实其所做的声明,从而为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使其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FCA还计划推出一项适用于所有受监管企业的一般性“反漂绿”规则,要求企业所做的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声明必须“清晰、公平且不具有误导性”。

在加拿大,“漂绿”是非法的,加拿大竞争管理局负责调查有关“漂绿”的指控,并确保企业遵守适用的法律,如《竞争法》、《消费者包装和标签法》和《纺织品标签法》。

“漂绿”行为可能面临严厉处罚。例如,2022年1月,饮料公司Keurig Canada因宣称其咖啡胶囊盒K-Cups可回收利用误导消费者,被竞争专员罚款300万加元(220万美元)。任何员工如怀疑企业存在欺骗行为,包括“漂绿”,均可向竞争管理局举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就业状况受《竞争法》和《加拿大刑法》的保护。

在欧盟,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3月提出了“绿色声明指令”提案,防止不实环保声明,打击“漂绿”行为。提案将交由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投票表决,一旦通过,存在“漂绿”行为的企业将受到处罚。草案规定,造成大规模侵权的,将被处以至少相当于企业年度总营业额的4%的罚款。

世界自然基金会新加坡分会的一项试点研究指出,新加坡的私人银行必须改进风险管理策略,加强企业文化、治理和激励机制,以提升ESG整合水平。报告还指出,尽管银行已经做出了可持续发展承诺,但要在私人银行业务中有效落实这些承诺,还须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和整合。

2023年6月,因新加坡未能通过筛查环境风险的最新ESG测试,荷兰资产管理公司Van Lanschot Kempen将新加坡国家支持的资产列入黑名单。该事件发生后,新加坡政府重申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

ESG之路任重而道远,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新加坡在法规、可持续实践和执法工作方面取得更多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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