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并非必须提交宣誓书

作者: Manisha Singh和Omesh Puri,LexOr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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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高院最近审理了Kamdhenu Ltd诉商标注册处处长案。Kamdhenu Ltd申请指定Kamdhenu商标为驰名商标被驳回后通过该案上诉,提出异议。德里高院明确了是否有必要提交宣誓书作为证据,并允许上诉人提交宣誓书和其他文件以支持其诉求。

Manisha Singh, LexOrbis
Manisha Singh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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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Kamdhenu Ltd申请确立其商标 Kamdhenu的驰名状态。商标注册处处长驳回了申请,理由是上诉人未能提交宣誓书作为证据,证明其商标处于驰名状态。

上诉人辩称,印度《2017年商标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第124 条并未明确要求只能以宣誓书形式提交证据。上诉人提交了法庭命令、合同、发票和媒体材料等证明文件。上诉人援引《1872年印度证据法》的相关规定和印度《1999年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129 条,其中允许接受书面证据来补充或替代宣誓书提供的证据。

被上诉人,即商标注册处处长,援引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及商标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建议通过宣誓书提交证据,证明商标为驰名商标。被上诉人辩称,如果没有宣誓书,其他证据将不予采纳。

德里高院分析了《商标法》第11条与《规则》第124 条之间的关系。《规则》第124条旨在简化程序,并统一驰名商标的公告。德里高院认为,《规则》第124 条并未区分法院宣布的驰名商标和商标注册处处长认定的驰名商标,两者的程序完全相同。

Omesh Puri, LexOrbis
Omesh Puri
合伙人
LexOrbis

德里高院认为,虽然可以将宣誓书视为证据,但在确定商标的驰名状态时,宣誓书并非必须提供。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同期和持续使用商标以及商标产生的声誉和商誉即可。德里高院列举了发票、宣传和广告材料、参加展览和交易会、法院就商标作出的判决、消费者群体信息、电商平台曝光率、获奖情况或认可度以及会计凭证等例子,它们可以显示商标在较大地理区域内使用。

德里高院认为,《规则》第124条规定了商标注册处处长如何认定驰名商标,提到了对可能包括宣誓书在内的证据和文件的要求。但是,只要提供足够证据,《规则》并不要求提供宣誓书。

在界定商标方面的证据时,德里高院援引了《商标法》第129 条。虽然该条规定以宣誓书形式提供证据,但不意味着证据仅限于口头证词或宣誓书,见《1872年印度证据法》第3条规定。

《1872年印度证据法》第3条规定证据有口头证据和书面证据,包括书面文件(含电子记录)以及在法庭上的陈述。《1872年印度证据法》第3条涉及口头和书面证据。这种解释认为,商标注册处处长认定商标的驰名状态时,必然涉及提交书面证据。虽然不强制提交宣誓书,但宣誓书可以提供额外信息来支持案件,例如采用商标的原因、创造商标的方式和商标使用历史。德里高院认为,某些事实只能通过宣誓书提供,而其他文件则可以公开查询并且可以核实。没有硬性规定要求提交宣誓书。上述公告并未具体提到该要求。

德里高院认为,如果商标注册处处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宣誓书,可以允许申请人提交宣誓书以支持特定文件。未提交宣誓书不应导致申请被直接驳回。

该判决明确了确定商标驰名状态时宣誓书作为证据的要求。它强调接受书面证据以代替宣誓书。

Manisha Singh和Omesh Puri是LexOrbi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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