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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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的象征意义一直是哲人探求的课题。桥梁可立可毁,立则便利沟通,毁则造成隔膜。我们在《商法》九月号中也仿效哲人,探求桥梁的纽带意义。封面故事是对香港律政司司长的人物专访,他正努力搭建一座联接中港不同法律制度的桥梁。

居间人》一文中,袁国强向我们探讨了他的工作和进一步在两种法律制度间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袁司长介绍说,对于大陆和香港律所在未来如何相互合作,两地都已做了大量研究;他也讲述了自己希望见到两地合作如何推进。

本期《商法》关注争议解决。袁司长的一大愿望是将香港发展成区域内的争议解决中心,包括吸引当事人将产生于内地的争议案件送交开放程度更高的香港仲裁。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 September 2013, 商法2013年9月刊解决争议,其实就是修补已然破损的纽带。文章《重要抉择》指出,区内的主要仲裁机构已渐渐将目光聚焦于中国争议解决市场。贸仲分家造成的一些混乱依然存在,对贸仲的发展不利。选择与贸仲断绝关系的两家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也难独善其身。不过,贸仲去年9月在香港建立的分支机构可能有助于贸仲扭转不利的局面。

另一方面,于今年初生效的《中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商事仲裁带来了正面的影响,广受律师好评。区内其他的主流仲裁机构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争议解决市场如火如荼的竞争局面在短期内很难转为平静。如何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可能从未像现在这样令人举棋不定,又这样重要。

本期的“争议摘要”栏目也不得不提。就贸仲分会独立给业界造成的困扰,《商法》完整刊登了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向本刊提供的解释。北京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高层则介绍了机构的长远发展目标。

本期《商法》也密切关注上海高院对中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民事诉讼的结论性判决。作为医疗卫生产品行业领军人物的强生公司被判赔偿北京锐邦涌和科贸公司的经济损失。《弥合空缺》解释道,该案判决反映出法院对纵向垄断案件的分析态度及方法趋于清晰。

本期的中东欧专题报道指出,该地区仍在承受法规发展带来的阵痛。《向中东欧起航》一文能帮助这一地区的投资者有条不紊地展开投资活动,并适时了解该地区日新月异的商业法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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