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版外资审查法案(一)

作者: 杨玉华,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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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外商投资环境历来以灵活、自由著称。在主要西方经济体中,英国曾是唯一没有专门针对外国投资立法的国家,金融危机后更是吸引了大量中国投资。

随着国际形势不断变化, 地缘政治对投资领域的影响不断加剧,主要西方经济体,就欧洲范围而言,近年趋同性地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审查,特别是针对关键国家基础设施和敏感行业,如科技、信息产业及医疗保健等行业的关注。

毋庸讳言,各国对外资审查上的变革,有相当程度基于对来自中国投资的担忧,而英国政府对此也直言不讳。

在多方关注下,英国政府下属的商业、能源及工业策略部于2020年11月11日正式公布了《国家安全与投资法案》(National Security and Investment Bill)。法案已正式提交英国议会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并于11月11日在议会下院进行了无辩论的首读。

根据英国立法进程,无辩论首读之后,该法案还需经过议会上下两院的二读、三读、辩论和修正,并经英女王御准后方成为正式法律。就英国通常立法进程而言,本法案是否能如期在2021年春季前正式获准通过还存在不确定性。

但在此期间,包括中资在内的外国投资者需密切关注立法程序中法案的任何变化,并对已在交易程序中的项目和拟进行的交易进行审慎评估,因为英国政府在本法案正式生效后将拥有溯及既往的权力“召见”(call in)自2020年11月12日起发生的交易并进行审查。

笔者基于11月11日公布并提交议会的法案待审版,对重点内容进行提炼和总结,以期帮助中国投资者第一时间了解该法案。

限于篇幅,本文分上、下两篇,上篇介绍强制申报行业,下篇介绍可能触发申报的交易类型、审查部门,审查时间及结果。

杨玉华, Yang Yuhua, Partner, Llinks Law Officesjpg
杨玉华
合伙人
通力律师事务所

强制申报行业

法案将所有涉及外国投资的行业分为两类,即强制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申报的行业和可自愿申报的其他行业。就目前而言,17个涉及强制申报义务的行业有: (1)民用核能;(2)人工智能;(3)生物工程;(4)通讯;(5)高端机器人;(6)政府部门关键供应商;(7)数据基础设施;(8)计算机硬件;(9)紧急服务部门关键供应商;(10)国防;(11)加密认证;(12)军用或军民两用科技;(13)能源;(14)先进材料;(15)卫星及空间科技;(16)交通;(17)量子科技。

上述17个行业并非最终确定,英国政府仍在就行业界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1月6日止),且英国政府有权根据不断变化的国家安全风险,通过进一步的监管规定对有强制申报义务的行业进行调整,并有权根据收购方的特性进行适当豁免。

涉及有强制申报要求行业的投资标的,收购行为必须在交易完成前(pre-closing)申报。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取决于审查结果。

对违反申报义务的投资行为,将可能受到高达1000万英镑或者全球总营业额5%(取两者中更高数额)的罚款,更严重的惩罚手段则是可长达五年的监禁。

除涉及强制申报义务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则为自愿申报。如果投资行为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因素,政府鼓励交易方申报。即便对属于自愿申报的交易,在交易完成后的五年内,英国政府均有权启动“召见”机制进行审查。就英国政府本就已经注意到的交易,该时限为六个月。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玉华

王利民 孔焕志 通力律师事务所 境外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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