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国际仲裁核心圈

作者: 王承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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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意义上的仲裁是一种舶来且年轻的争议解决制度。评价一国仲裁的国际地位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展开:(1)该国仲裁法律制度和规则的国际影响力;(2)该国仲裁机构的国际影响力;(3)该国作为仲裁地的受欢迎程度。从上述方面来看,中国仲裁的国际地位历经60余载的演变已得到质的提升,正在向国际仲裁的核心圈稳步迈进。

创新成果被国际仲裁所认可和接受。新中国的仲裁事业始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的涉外仲裁,而贸仲仲裁规则始终对标国际仲裁规范和通行做法。由贸仲最早提出并率先实践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解决争议方式,在其受理的涉及境外当事人争议中被广泛适用,亦为国际仲裁界认可和接受。贸仲在1994年修订施行的仲裁规则中规定了简易程序,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新近制定的快速仲裁程序贡献了规则和实践经验。此外,贸仲在内的许多中国仲裁机构实行的机构指定秘书协助仲裁庭推进程序的做法在国际上也得到了采纳和推广。

Wang Chengjie, CIETAC
王承杰
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机构公信力和影响力日益扩大。截至2022年1月,中国共有270家仲裁机构。近10年间,贸仲处理案件争议标的额达7124亿元,其中涉及国际和涉外案件争议金额2515亿元,境外当事人覆盖15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国际范围内得到广泛承认和执行,仲裁公信力获得普遍认可。2021年5月,贸仲被业界权威的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国际仲裁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五大仲裁机构”之一。

中国作为国际仲裁新目的地受到关注和欢迎。据《调查报告》统计,近年来中国香港、北京和上海三地稳居最受当事人青睐的前10名仲裁地,分别位居第三、第六和第八名。今年5月,贸仲被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正式列入“提供网上争议解决服务的提供商名录”,目前仅有三家机构被列入其中,这三家均为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争议解决机构,体现了业界对中国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服务的认可和信任。

通往核心之路

中国仲裁以机构仲裁为主,其蓬勃发展离不开中国仲裁机构的多年深耕。作为中国最早成立和最具代表性的仲裁机构,贸仲近几年有以下主要举措:

持续深化国际化建设。在跨境机构布局上,贸仲在香港、维也纳及温哥华分别设立三个境外仲裁中心,着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今年5月在广西南宁设立贸仲东盟庭审中心,全面对接服务东盟及RCEP区域经济合作,扎实推进高水平开放。在仲裁员队伍全球化布局上,贸仲仲裁员来自144个国家和地区,涵盖112个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册的1897名仲裁员中,有591名为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在区域仲裁服务上,贸仲2021年发布了《贸仲香港仲裁案件适用内地与香港<保全安排>实务指引》,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仲裁专业化服务。

不断推进争议解决新格局发展。贸仲立足新发展阶段,稳步构建“以商事仲裁为主,国际投资仲裁、商事调解”三驾马车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格局。在商事仲裁领域,谋求更精细化专业化的仲裁服务。在平台建设上,贸仲2021年率先设立贸仲上海证券期货金融国际仲裁中心,今年7月成立了贸仲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在规则制定上,贸仲为建设工程、金融等领域的纠纷制定了专门争议解决规则,助力专业领域的纠纷解决。2021年,首例适用贸仲《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的26亿元争议案件得到成功解决,广受行业关注。

在投资争端解决领域,贸仲2017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三部投资仲裁规则,即《贸仲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填补了国内投资仲裁领域空白;还于同年公布实施《贸仲<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规则》及调解员名册。

在商事调解领域,贸仲于2018年5月专门成立了调解中心,并于同年发布调解规则,建立了调解员队伍。

大力加强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贸仲连续多年组织研究并出版《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仲裁与法律》等系列书刊和各类案例选编,其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中国仲裁的适用》2021年被联合国贸法会图书馆收录。2021年7月,贸仲专门成立贸仲国际仲裁研究院,打造集仲裁课程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法治建设“四位一体”的全新综合性研究平台。

此外,贸仲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亦斩获颇丰,比如历时20年组织的“贸仲杯”国际赛事,并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合作设立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方向的硕士联合培养机制,建设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智库,为国际仲裁在中国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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