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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政策,旨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吸引并保护外商投资

中国国家统计局于2023年7月17日发布《2023年中国经济半年报》,公布了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人民币59.3万亿元,同比增长5.5%。根据官方数据,上半年新设外资企业2.4万家,同比增长35.7%;实际使用外资人民币7036.5亿元,同比略降2.7%。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发展及引入外资态势良好,整体经济预计将稳步发展。

2023年7月25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下称“11号令”),提出涉及六大方面共计24条政策措施,旨在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本文将针对六大方面的主要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并指出当前这些领域取得的进展。在出台后几个月内,相关部门陆续制定相关规定细则。

Li Xing, Brightstone Lawyers
李兴
高级合伙人
磐明律师事务所
电话: +86 189 1760 5509
电子信箱: lixing@brightstonelawyers.com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的外资引入力度。11号令提出,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合作,鼓励承接重大科研项目。在生物医药领域,应加快新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和优化境外已上市药品在境内的临床试验及药品上市注册流程。

目前,《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征求意见稿)》经由药品评审中心发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号令后,相信相关规定的颁布和实施将提速。

职业教育方面,国务院鼓励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笔者认为,在中国正逐步进入高龄少子化的形势下,提升劳动力的教育程度,可以转化“人口红利”为“人才红利”,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10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中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

进一步扩大开放服务业,拓宽外资渠道。11号令提出,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目前,全国共有11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11号令后预计试点范围和力度会加大。

在增值电信领域,应就互联网虚拟专用网(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仅限应用商店)、互联网接入服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增加开放试点地区。增值电信目前仅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例如上海、海南)有限开放,11号令后预计试点地区会扩大。

Lawrence Li, Brightstone Lawyers
李天涵
律师
磐明律师事务所
电话: +86 139 6871 3367
电子信箱: tianhan.li@brightstonelawyers.com

此外,国务院鼓励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支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使用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投资,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亦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北京、深圳等30多个省市发布了QFLP试点政策,但具体操作上各地不尽相同。11号令后,预计政府会以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或给予更宽松的试点准入、投资领域及方式,进一步拓宽外商投资途径。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境内再投资方面,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外籍个人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各地区政府将得到支持,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

提高外商投资运营便利化,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应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近年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陆续出台并实施,11号令提出的绿色通道、一般数据清单等,响应外资企业操作便利化的呼声。

此外,国家网信办于9月底发布《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很多规定极大便利了跨国企业的数据跨境流动。

国务院还提出优化外籍人员入出境政策,为外籍员工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并提高该身份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

此外,11号令提出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标准制定工作,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亦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提高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依法听取外资企业意见,且新政策措施应合理设置过渡期。


李兴是磐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她的联系方式是电话+86 189 1760 5509以及电邮lixing@brightstonelawyers.com
李天涵是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他的联系方式是电话+86 139 6871 3367以及电邮tianhan.li@brightstone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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