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Spotify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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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oj K Singh 和 Samridh Ahuja探讨印度著作权制度中的强制许可

2019年2月28日进军印度、备受人们期待的音乐流媒体软件Spotify近期陷入了许多争议,因为唱片公司华纳音乐集团和Saregama India对其提出了禁令申请,并且Saregama的申请得到了支持。

Spotify同意从其在印度的应用程序中删除所有Saregama歌曲。广播公司、唱片公司、艺术者和消费者等诸多利益相关方将会受到这些问题的结果影响。

Manoj-K-Singh---Founding-Partner
Manoj K Singh

Spotify和华纳音乐此前就许可协议的条款进行了持久的谈判,但是未能达成一致。Spotify没有通过自愿许可程序,而是决定通过1957年《著作权法案》第31D条取得法定许可。

第31D条是在2012年《著作权法案》修订案中增加的,使得广播组织可以在支付了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规定的版权费之后就可以向公众传播已经发布的作品。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于印度《专利法》,该法案不要求被许可人必须要首先向著作权人就有关事项取得自愿许可。

互联网流媒体

虽然2012年修订案在最初制定增加第31D条时考虑到了电台广播的利益,但印度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部(原工业政策与促进部,DIPP)在2016年发布的官方备忘录中将第31D条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包括互联网广播。

这份备忘录的有效性屡次受到质疑,因为将互联网广播纳入广播组织的范围本身就是原DIPP的一种创造性的法律解释,或者是一种准立法的行为。第2(ff)条定义的“广播”是指“向公众传播”,Spotify或者Youtube等互联网流量服务不仅仅是向公众传播,而且还允许公众使用并下载(复制)。他们还可以选择通过下载和分享复制版权作品。

Samridh-Ahuja---Associate
Samridh Ahuja

阅读第31D条的表述很明显该条起草的时候仅考虑了电台广播。比如,需要向出版商发出有关“广播时长和地域范围”的事先通知。鉴于此,第31D条可能不适用于Spotify等在线音乐流媒体,因为最终用户控制着音乐输出。

到目前为止,立法者在授予强制许可时均未曾去区分交互式(Spotify)和非交互式(电视或电台等传统广播)媒体。由于第31D条仅提供了在法定许可中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如果Spotify在法院赢了这起案件,它还将获得向公众提供复制权的权利,这不是2012年时的立法意图。

市场动力变化

在2012年修订案制定时,印度调频广播行业是新兴的领域,唱片公司和出版商通过歌曲授权收取高额费用而占有市场主导地位。因此,立法者感觉需要引入一种非自愿或强制许可制度去平衡著作权人和消费者及广播组织的利益。

不过,在他们向调频广播者提供救济的热情中,立法者可能忽略了被许可人首先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的一个基本需求,仅仅根据著作权人的不合理要求或者拒绝就可以要求强制许可。比如,在美国,近期制定的《音乐现代化法案》也规定了强制许可。不过,不同于第31D条,该法案不是仅仅授予了一项权利,申请人必须证明权利人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已经就互利条款的谈判进行了明显努力。

音乐行业自2012年起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涉及到广告和各种来源的收入分配。德勤发布的印度音乐行业2013年和2017年情况的饼状图体现了向音乐数字消费的明显转变。

在线音乐软件/平台目前差不多贡献了音乐行业总收入的78%。因此,通过引用这条法定许可条款,Spotify阻止了音乐出版商就其主要收入来源进行价格谈判。为了帮助音乐消费者,上述条款似乎限制了音乐出版商、内容创造者、作品者和艺术者这些著作权人的权利,这些正是《著作权法案》的基本前提。此外,强制许可条款限制了所有权人选择签约伙伴的权利。

印度音乐播放

在特定情况下,第31D条可能会被Spotify等服务提供商滥用,将其作为工具剥夺著作权人就许可其作品的版权使用费或商业广告进行谈判的合法权利。

由于这些条款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效力,并且可能导致滥用法律侵害著作权人的固有权利,因此需要仔细研究这些排他性条款。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可能需要介入进行进一步的规定或界定允许授予法定/强制许可的条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权利和大量的公众利益。


Manoj K Singh是Singh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Samridh Ahuja是Singh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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