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境外支付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审计正在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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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146号文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和特许使用费开展全国性的摸底排查。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7月29日颁布了146号文,但直至最近才对外公开。146号文安排的摸底排查预计于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

对境外支付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审计正在来袭

谁会受到影响?

向避税地和低税地的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或特许权使用费的外资企业是146号文针对的重点对象。本次排查将调查企业2004年至2013年期间的交易,长达十年的可追溯期赋予了税务机关在转让定价和避税案件中追缴税源的权力。

大部分外资企业可能会在2014年9月15日之前被中国税务机关要求提交向其境外关联方支付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信息。如果外资企业进行费用支付的行为引起了下述问题,税务机关可能会启动转让定价税收审计。该审计可能会导致对外资企业利润的特别纳税调整,或导致服务费或特许权使用费享受的税收减免可能会被取消。外资企业应当预料到,即使是在2014年9月15日之后,税务机关对向避税地和低税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或特许权使用费的密切监督会成为一种新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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