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专利诉讼2012年的发展

作者: Ursula Brunetti、DM Kisch约翰内斯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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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我们将对2012年南非专利诉讼领域具代表性的有关案件进行汇总介绍。这些案件不仅彰显了根深蒂固的专利法原则,也引领着南非专利领域的未来走向。值得注意的是,南非法院继续支持专利持有人的权利。在我们参与的三宗案件中,我们的客户都取得了胜诉。

Ursula Brunetti DM Kisch 约翰内斯堡办公室 合伙人、专利律师 Director, Patent Attorney DM Kisch Johannesburg
Ursula Brunetti
DM Kisch
约翰内斯堡办公室
合伙人、专利律师
Director, Patent Attorney
DM Kisch
Johannesburg

在过去一年,宪法因素成为了专利诉讼领域的一个考量因素。在Cipla Medpro诉Aventis Pharma一案中,最高上诉法院考虑了一项针对以Aventis为受益人、禁止Cipla侵犯Aventis专利的临时禁令而提出的公众利益抗辩,以及通常就该等事项提出的性质更为常见的抗辩。这是专利诉讼涉及宪法因素的首个案例。

该案判决关系到最高上诉法院同时审理的两起上诉案件。一是Cipla针对Aventis对专利的修改提起的上诉,二是Aventis针对专利局局长法庭(Court of the Commissioner of Patents)判令驳回Aventis对Cipla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而提起的上诉。Cipla关于撤销专利修改的请求首先是针对Aventis相关权利主张的措辞解释,其次是基于Aventis相关权利主张无效的各种理由。关于Aventis提出的禁令申请,专利局局长认为,其提出的第一项专利主张并不明确,故无效,并据此拒绝作出禁令。

最高上诉法院推翻了专利局局长的这一决定,裁定Cipla所称的Aventis相关权利主张无效的其他理由未经证实,并因此认定从表面来看Aventis已证实其有权行使相关专利权。南非艾滋病运动组织“治疗行动运动(Treatment Action Campaign)”获准在某些宪法问题上向最高上诉法院提出意见。虽然该组织说服法院相信在这类事件中应考虑公众利益,但却未能使法院相信公众利益高于专利持有人行使专利权的权利。

在最高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后,Cipla将其产品从市场上召回,但仅在向宪法法院提出准予上诉的申请之前的短时期内进行产品召回。Aventis因此紧急接洽高等法院,请求法院作出宣告性裁决令,即向宪法法院提出准予上诉的申请不得延缓对最高上诉法院判决的执行,而且Cipla在此期间无权重新推出其产品。高等法院驳回了Aventis的申请,但之后不久宪法法院拒绝了Cipla关于准予上诉的申请,而最高上诉法院所作的有利于Aventis的判决因此得到确认。

BASF AGRO BV Arnhem (NL) – Wadenswil Branch诉Villa Crop Protection和Laeveld Agrochem一案则凸显了正确、及时执行专利诉讼程序的重要性。该案被告未能及时执行某些程序,导致侵犯原告专利的指控不能提交法院审理。因此,法院无法评判案件的是非曲直。由于主要事项仍有待开庭审理,该案判决相对于主要事项而言只是临时性判决,关乎主要事项推迟审理所导致的费用问题。

在关于费用问题的裁决中,法官对原告和被告的行为都做了评述。尤其指出,原告必已明确知悉,主要事项很有可能无法提交法院审理。尽管如此,原告依然选择继续进行有关事务,如同法院将会着手审理一样。法院同时认定,被告故意拖延提出修改诉状并在专利撤销程序中增加反诉请求的申请,以致主要事项被推迟,使得审理的启动因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成本而受到影响,而被告却未就推迟一事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法院得出结论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都有过错,但被告一方对于主要事项被推迟审理应承担更大责任。法院判令被告就原告因此而耗费的开支(以税后计)向
原告补偿50%的金额。

Videx Wire Products诉Camworth Technologies一案关系到一项未侵犯被告专利的裁决。Videx依据《专利法》第69(1)条,对Camworth Technologies提起诉讼。涉案专利涉及一种“预应力设备(一种锅型器具)”。Videx计划在南非制造和出售该等设备。相关争议在于,Videx制造和出售该等产品是否会侵犯Camworth Technologies的专利。Videx在该诉讼案件发生之前已遵守了第69(1)(a)的要求,但Camworth Technologies却拒绝作出必要的确认。法院认定,Videx的产品并不侵犯专利的第一项权利主张,因为Videx产品的插座并非呈凸状弯曲。这项判决有待上诉庭审理。

在Pretoria大学诉专利注册处处长、Bone SA和Nicolaas Duneas一案中,专利局局长裁决了一项针对专利注册处处长关于在专利注册簿内记载两项南非专利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案。

该案关系到《专利法》第40条,涉及专利注册处在结果公布之前接受专利申请的情况。法院认定,由于未能适当延期接受该等申请,因此该等申请实际上已失效。

在African Explosives诉Sasol Dyno Nobel一案中,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51(10)条申请撤销对被告专利权利主张的两项修改。关于第一项修改,申请人质疑说,以“surface connector block”(表面连接器插头块)取代“surface connection”(表面连接器)扩大了第一项权利主张的范围,因此违反了第51(7)条的规定。法院认定,按照语法上的直白理解,“connection”一词并不是指连接的状态,因此所作的修改在允许范围内。第二项修改也是允许的。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并判令申请人支付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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