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富助Insta360美国337调查全面胜诉,GoPro指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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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富助Insta360美国337调查全面胜诉,GoPro指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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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GoPro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的针对国产运动相机品牌影石360(Insta360)的337调查公布终裁结果,GoPro的六项指控均不受支持,为这场自2024年3月启动的调查划上句号。

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Foerster)在本次调查中代理影石360,该案由合伙人李约(Lily Li)和Mark Whitaker牵头团队,团队成员包括合伙人熊兆宗(Richard Hung)、Mary Prendergast、叶诗峰(Alex Yap)和Ryan Malloy。

李约告诉《商法》:“此次调查意义重大,因为第337条款是美国最具威力的贸易救济措施之一,能够在加速程序下将相关产品排除出美国市场。”

“对于其他中国公司而言,本案表明,只要聘请经验丰富的第337条款律师并进行前瞻性布局,即便是高风险的ITC调查,也能够得到有效应对,同时保障企业对美国市场的关键准入,”她说。

美国ITC于2月26日发布的最终裁决认定,对于GoPro主张的五项发明专利,影石360产品不构成侵权,相关专利权利要求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另有部分影石360旧款产品落入一项GoPro外观专利保护范围,但该部分产品已不再销往美国,故当前产品方案不构成侵权。

李约评价此次裁决“保障了Insta360继续在美国不受限制地进口和销售其产品的权利”。她强调,案件结果“体现了一套全面而系统的应对策略”,包括不侵权与专利无效抗辩、专家证人意见的运用、精准有力的庭审主张,以及在委员会审理阶段提交的针对性法律陈述。

影石360中国市场负责人袁跃在微博发文称该公司“花了超1000万美金打赢了这场充满恶意的官司”。联合创始人兼CEO刘靖康则在微博发文致谢法务和律师团队及美国ITC法官的公正裁决,并称:“未来如果同行善意使用影石Insta360 Ace系列运动相机目前已生效的技术专利,影石将不会主动提起诉讼。”

GoPro则在新闻稿中称,此次裁决是对其外观专利的“重要重申”。该公司创始人兼CEO Nicholas Woodman在新闻稿中说:“当竞争对手选择模仿而非创新时,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行动保证创作者们从来自原创理念而非模仿的产品中获益。”

根据规定,GoPro有权在美国ITC最终裁决生效日起60天内提出上诉,同时有权在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申请重启相关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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