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仲裁多样性,机构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 蔡旻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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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仲裁天然就涉及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当事人,但在谈到任命仲裁员的多样性时,人们仍然普遍担心,近年来固然取得了一些成功,但进展还不够大。博闻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样性的调查显示,80%受访者认为仲裁庭大多由白种人组成,84%受访者认为仲裁庭大多由男性仲裁员组成,更有64%的受访者认为仲裁庭有太多来自西欧或北美的仲裁员。

伦敦大学玛丽王后学院和伟凯律师事务所《2021国际仲裁调查》指出:“在过去三年里,仲裁庭在性别多样性上取得了进展。但是,尽管对多样性问题和倡议的关注度有所提高,受访者明显感觉到,这尚未转化为实际或充分的积极变化。”

当事双方提名仲裁员时会关注仲裁员的什么特征?博闻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发布的国际仲裁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专业性的关注超过对性别和种族的关注。93%的受访者认为潜在仲裁员候选人的专业性是“非常重要的”或“重要的”, 而只有24%的受访者认为种族/国民身份在指定仲裁员时是值得考虑的,仅有12%的受访者认为性别是“非常重要的”或“重要的”因素。

然而,当要求这些受访者考虑所有的潜在候选人,且假设这些候选人拥有相同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时,结果却有所不同:对于性别组成,半数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追求仲裁庭组成的性别平等,41%的受访者却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有少数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

对于种族和国民背景,54%的受访者表示追求仲裁庭的多元化是有必要的,30%的受访者表示“这并没有什么影响”,10%的受访者表示这无关紧要。

鉴于受访者对专业性的关注普遍超过了多样性,那么,多样性在仲裁员任命中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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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副法律顾问蔡旻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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