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所协助欣旺达在瑞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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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制造商欣旺达在瑞交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募得4.4亿美元。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信达律师事务所、瑞士律所Niederer Kraft Frey、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富而德律师事务所为本交易提供咨询。

已在深交所上市的欣旺达发行的每份GDR代表5股A股股票,GDR发行总量为2875.9万份,占A股总股本8.37%,发行比例接近监管机构批准的上限。其募资规模也从最初计划的三亿美元扩大近50%,反映国际投资者的强烈需求。

与电动车电池巨头宁德时代和比亚迪相比,欣旺达与国轩高科和中创新航同属业内第二梯队。此前,国轩高科已在瑞交所上市,是第一批在该地发行GDR的A股企业;中创新航则在港交所上市,是今年迄今为止第三大IPO。

年利达与信达所为发行人提供咨询。

Niederer Kraft Frey、竞天公诚所及富而德为承销商高盛与瑞银提供咨询。

年利达团队由合伙人李家栋牵头,合伙人徐宏提供支持。

信达所团队由高级合伙人任宝明牵头,合伙人王茜提供支持。

Niederer Kraft Frey团队由企业/资本市场合伙人 Philippe Weber 和资本市场合伙人 Daniel Bono 共同牵头。

富而德团队由合伙人及中国区资本市场业务主管王昶舜、合伙人范垂颢和Simone Bono牵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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