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法规之比较 – 日本

    作者: Yusuke Sugihara,City-Yuwa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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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来,日本新能源利用率一直在上升,尤其是2012年实施上网电价补贴(“FIT”)制度后。FIT制度是根据《关于电力公司采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特别措施法》制定。2020年6月,该法经过修订后,更名为《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使用的特别措施法》,除部分特例外,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法律加入了有关了上网电价溢价(“FIP”)制度的规定。本文主要探讨太阳能发电在日本的待遇。修订后的法律将称为“新可再生能源法”,而修订前后的两部法律将统称为“可再生能源法”。

    Yusuke Sugihara
    Yusuke Sugihara
    东京City-Yuwa Partners合伙人
    T: +81 3 6212 5599
    E: yusuke.sugihara@city-yuwa.com

    FIT制度与FIP制度

    FIT制度是指,政府保证,电力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价格(“采购价”)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规定获得认证的运营商可以和电力公司签订购电协议(“特别协议”)。根据这份特别协议,政府保证,电力公司将在规定的采购期内按采购价购买电力。

    日本经济产业省大臣会在每个财年确定每个类别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站的采购价和采购期。采购价以项目高效运行通常需要的成本为计算依据,同时考虑目标价格、适当的利润率等因素。一定规模以上的太阳能发电站应参加招标过程,再根据招标结果确定采购价。

    FIP制度是指,在规定期限(授予期)内,标准价(定义见新可再生能源法)与参考价之间的差额将作为溢价归运营商所有。在FIP制度下,企业经营者在电力批发市场或通过议价交易出售电力。购买价格也在电力批发市场或通过议价交易确定。运营商可获得可再生能源法定义的供电促进补贴,该补贴由跨区域输电运营商协调组织(“OCCTO”)按月支付。

    对于采购价,FIP制度中的“标准价”以项目高效运行所需要的成本为计算依据,同时考虑目标价格、适当的利润率等因素。“参考价”则根据电力批发交易市场的平均价确定。在此制度下,售电价将与市场价挂钩。除电价外,运营商还会收到供电促进补贴;因此,市场价格较高时,运营商有在用电高峰增加供应的激励。FIP制度旨在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升级,并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并入普通电力市场。根据新可再生能源法,FIT制度和FIP制度将并行不悖。

    FIT制度或FIP制度下太阳能发电的价格和期间

    太阳能发电站规模 2021财年
    采购价(FIT)
    2022财年
    采购价(FIT)
    标准价(FIP)
    采购期(FIT)和授予期(FIP)
    1000千瓦或以上 招标确定 实行FIP制度,标准价招标确定 20年
    大于或等于250千瓦,小于1000千瓦 招标确定 可选择FIT制度或FIP制度
    如选择FIT制度,采购价招标确定。如选择FIP,标准价为10日元/千瓦时
    20年
    大于或等于50千瓦,小于250千瓦 11日元/千瓦时 可选择FIT制度或FIP制度
    采购价和标准价均为10日元/千瓦时的标准价
    20年
    大于或等于10千瓦,小于50千瓦 12日元/千瓦时 实行FIT制度,采购价为11日元/千瓦时 20年
    小于10千瓦 19日元/千瓦时 实行FIT制度,采购价为17日元/千瓦时 10年

    注:2022财年的内容基于政府目前为止发布的材料,但官方并未正式决定。

    项目计划认证

    项目计划。运营商须编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计划,并获得经济产业省的认证(“项目计划认证”),其项目方可实行FIT或FIP制度。计划必须满足所有认证标准。要获得认证,必须有项目场地,并确定发电站规格,如输出功率、太阳能板和电力调节系统,以及基本设计。要获得项目场地,必须调查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如需环境评估,应在申请认证前开始相关流程。还应在申请认证前向相关输配电公司申请开展电网接入研究,然后获得他们对接入电网的同意。

    投产延期。在获得项目计划认证后,即可开始建造太阳能发电站。须注意的是,投产延期会带来负面影响,如采购期或授予期缩短,项目计划认证失效。对于太阳能发电,除某些特例外,投产日期不得晚于项目计划认证日起三年。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后投产,采购期或授予期也会缩短,缩短时间等于延误的工期。根据新可再生能源法,如果没有在获得项目计划认证日起一定期限内投产发电,认证将失效。

    变更项目计划。如要变更已获认证的项目计划,必须获得修改认证,微小变更除外。如果有以下变更,适用于项目的采购价或标准价也可能会变更:(1)发电站输出功率增加;(2)太阳能电池的总输出功率增加3千瓦或以上,或增加3%或以上,或减少20%或以上;(3)安装私人发电设备等;以及(4)电网接入协议日期变更。

    须注意的其他规定和问题

    影响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的其他规定和问题包括:

    (1) 对于发电容量在10千瓦或以上的已获认证的太阳能发电站,必须留出一笔储备金,金额应足以支付电站退役的相关成本。储备金从FIT制度下的采购价中扣除,或者从FIP制度下的供电促进补贴中扣除,由OCCTO保管,允许内部保管的除外。

    (2) 如预计会出现电力供过于求的情况,电力公司即使已经采取规定的避免措施,仍可要求运营商减产。2021年4月1日或之后订立电网接入协议的太阳能项目,无论位于日本何地,均应接受不受限制的发电量控制,而且不会获得任何补偿。

    (3) 网络输电费已由零售电力供应商向输配电公司支付。日本正在讨论是否让电力生产商承担其中一部分成本。

    City-Yuwa Partners
    Marunouchi Mitsui Building, 2-2-2 Marunouchi, Chiyoda-ku
    Tokyo – 100 0005, Japan
    www.city-yuw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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