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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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或者退出全职工作,是人生必经阶段。而有一部分人,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被强制要求退出其主要职业的工作。许多司法管辖区的法官就是如此。“商法词汇”专栏曾从正反两面探讨法官是否必须穿戴特殊的法庭服饰(参阅《商法》第10期第9辑文章《假发与长袍》)。本期专栏探讨的主题则是应否对法官实施强制性退休年龄。文章将审视支持和反对这一措施的政策理据,而后介绍不同司法管辖区,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场,最后提出一个问题,即,法官的强制性退休年龄应否延长,亦或废除?

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可谓切合时宜,因为医疗科技的进步让长寿老人越来越多,社会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另外,减少或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包括年龄歧视)愈显重要。

支持和反对的理据

对法官实施强制性退休年龄向来有很多政策理据予以支持。不过,正如所有其他政策,在决定当前的政策制定是否正确时,反对理由也应予以考虑。

最常被引用作为法官强制性退休政策的一个理据是人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因此,法官应当在达到这一阶段前退休。然而,法官的智力是否会下降?即便法官智力会下降,到什么年龄会下降?在现实中,这些问题的答案因人而异。“一刀切”的做法似乎过于武断。不论如何,那些不对法官实施强制性退休年龄的法庭,比如美国最高法院的经验即可能反驳这条理据。

另一个理据是,法官年岁愈长,就愈不熟悉当代价值观,或与之脱节。这个理由似乎不无道理,但它也有破绽。首先,法官的核心义务是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相关的法律和法理原则。当代价值观对案件事实的评估也许有一定意义,但对年长法官不能自行了解当代价值观(与案件有关联的价值观)并妥当处理固有偏见的质疑,毫无理由。

其次,第二个理由与第一个理由一样,在现实中因人而异,即,就算对法官与当代价值观脱节的担忧并非主观臆断,到什么年龄会出现这种担忧,也因人而异。事实上,法官的背景和生活阅历等因素比法官的年龄更重要。

第三个有时用来支持法官强制退休年龄的理由是,让年长法官退休是好事,可以为有新想法以及更有热情的年轻法官让路。但是这一理据有两个漏洞。首先,经验显示,法官的审判技能通常在从业20或30年后达到职业巅峰。这也是许多司法管辖区的上诉法官平均年龄高于初审法官平均年龄的原因。在法官刚达到职业顶峰后就要求他们退休的做法并不合常理,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其次,在现实中,许多司法管辖区的法院都缺少有经验的法官。也正因此,一些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允许法官退出全职工作后继续以兼职或“储备”法官的身份工作。换言之,问题不在于年轻法官的机会太少,而是有经验的法官太少,需求得不到满足。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为遵守反歧视法,其他工作岗位已经废除强制退休年龄。如果这些工作岗位不能容忍年龄歧视,那么法官为何仍要适用强制退休年龄?

中国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于退休作出如下规定:

第六十二条

法官的退休制度,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

法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

但迄今为止,仍没有单独出台法规来规定法官的退休。法官适用的规定与公务员相同。2006年出台的《老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规定》有如下规定:

按照党和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根据上述规定,大多数男女法官的强制退休年龄分别是60岁和55岁。

香港特别行政区

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后,香港部分法官的强制退休年龄得到了延长。2019年12月开始实施的修订条例将高等法院及以上级别的法官和裁判官的正常退休年龄延长了五年。因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以及终审法院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70岁,土地审裁处成员、裁判官及其他属裁判官级别的司法人员的正常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至65岁,区域法院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龄维持在65岁。

根据香港政府于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一份新闻公报,这一变化“有助司法机构维持不同级别法院的人手,而这点对确保司法机构的运作效率和成效,至为重要”。公报还称:

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及以上级别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龄由65岁延长至70岁有助挽留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亦可吸引有经验和优秀的私人法律执业者加入司法工作行列。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改革动机是意识到有必要挽留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吸引优秀的法律执业者加入法官行列。这也验证了前文提到的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忧虑,即,没有足够的经验丰富的法官,需求得不到满足。

其他司法管辖区

其他司法管辖区,比如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实施了强制性退休年龄政策。新加坡和印度最高法院法官的强制退休年龄是65岁。日本最高法院法官的强制退休年龄是70岁,澳大利亚联邦法官(包括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和联邦法院的法官)的强制退休年龄也是70岁。

有鉴于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规定各异,而包括反歧视法在内的反对强制退休年龄的理由亦有理有据,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个问题,即,是否应当延长或废除法官强制退休年龄要求?

葛安德


葛安德目前是世界银行一个工作小组的成员,为亚洲某央行提供职能改革方面的咨询。他曾在上海以外国律师的身份执业(1996-2006),而后回到母校澳大利亚墨尔本法学院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2006-2021年)。葛安德现在是墨尔本法学院亚洲法律中心的荣誉首席研究员,亦在多家机构担任顾问,其中包括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和世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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