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或科创板?香港拟推18C章后的科企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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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公布18C章进入咨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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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拟在《上市规则》增加18C章,降低五个“特专科技行业”赴港上市的门栏,提高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咨询期将于12月18日截止,新规预计最快在明年上半年实施。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因留意到科技公司的融资需求,市场亦看好这些行业的前景,因此配合市场需求作出修订,同时提高港交所的竞争力。

Wang Feng, Jingtian & Gongcheng
王峰

今年上半年,香港的新股上市公司大幅减少至27间,比去年同期减少19间,募资金额仅197亿港元,同比下降逾九成,严重影响港交所的盈利。香港政府期望若再次进行上市改革,能扭转这一僵局。

陈翊庭又表示,科技行业发展和变化较大,新规将具备弹性,当市场上出现其他新科技,该章适用范围可灵活协调。

根据拟议新章节,适用新规的特专科技行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相关企业上市首先要满足市值门栏。咨询文件建议将这类公司分为“已商业化公司”与“未商业化公司”。前者年收入至少达到2.5亿港元,上市时预期市值不低于80亿港元;后者预期市值至少为150亿港元。

Christopher Yip, Linklaters
叶敬华

“18C章估值条件相对是比较高的,因为科创板最高的估值条件其实也只有40亿人民币,”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峰说。“科创板的流动性和估值目前还是会高于香港证券市场,这一块对投资人和公司的选择应该说是起到最关键的一个影响。”

18C章与上交所的科创板在行业定位等方面有相似之处,但科创板对企业科创属性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例如要求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至少为5%,或三年内累计投入逾6000万元;研发人员数量占总员工的10%;专利数量超过五项;营收增长率至少为20%,或最近一年收入超过三亿人民币。

王峰认为科创企业的规模化程度与创新性非并驾齐驱,若企业无法同时兼顾两者达致科创板的要求,可考虑取道18C章在香港融资。

“其实发明专利在国内相对是比较难拿到的,而[要求]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会带来一个问题是,对于一般的企业如果追求规模的话,很容易科创属性的具体指标就达不到。”

Donnelly Chan, Linklaters
陈伟

他建议若企业被纳入《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负面清单的行业、科创属性不符合科创板要求但估值较高、或公司模式较为创新,可能更适用新规赴港上市。

在IPO方面,港交所新规要求更为宽松。科创板要求IPO的新股比例要达到25%,如果总股本超过四亿人民币,新股比例可降至10%;而18C章仅规定独立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上市流通量分别为50%与六亿港元。

王峰认为,若市场行情较弱,有意尽快完成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可以通过老股流通的方式来完成。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敬华则建议,“重要的是,这些公司要充分展示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未商业化的公司亦应展示未来商业化的路径,而非夸大他们的前景和能力。”

投资者若要了解新规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年利达顾问陈伟邦建议可以参考为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而设的18A章所述,因为两者都是为不符合《上市规则》财务要求的公司而设。

2018年《上市规则》新增18A章后,香港成为生物科技的集资枢纽。根据政府文件,香港仅次于美国,成为最受欢迎的生物科技公司IPO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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