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项目发电量损失索赔实务

作者: 王勇,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0
87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着“双碳”背景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断增多,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法律合规和争议问题也随之产生。风电、光伏等产业主要是通过项目建设实现并网发电,而产生经济效益,近年来在新能源项目中产生了诸多因质量、工期等问题引发的发电量损失索赔纠纷。本文中,笔者就此法律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主要以EPC总承包模式为背景,分别从业主方和总包方视角展开分析。

业主索赔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业主方(建设方)向新能源项目的总包方提出发电量损失索赔,该索赔的法律性质是业主方主张因总包方违约行为造成的其可得利益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该索赔会受到可预见性规则和减损规则的限制。

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情形。新能源电站的质量问题,可能是设备质量(涉及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逆变器、变压器等),也可能是工程质量(涉及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因新能源电站设备及安装的专业性,设备组件质量问题、安装技术问题、使用参数错误、系统运行问题、外部环境问题、人为操作不当等均有可能导致发电量低于预期标准,故此时因果关系的举证尤其重要。

Wang Yong
王勇
合伙人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实务中,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委托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2)利用双方沟通的交涉函件、会议纪要、维修报告等,并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取舍,组织证据。

逾期完工造成损失的情形。新能源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逾期完工,迟延并网发电,本身就会给业主方造成发电量损失。更为重要的是,迟延并网发电还可能导致业主方无法获得相应的政府补贴,从而造成损失。

需要提示的是,目前也有法院认为,因逾期完工影响的发电量,是延迟取得,并非不能取得,项目运营期是不变的,故业主方的损失应为延迟取得电费收入的利息损失,而不是延迟时间对应的发电量损失。

损失电量的确定。损失电量为应发电量与实发电量的差额。实发电量的确定较为容易,因此重点在于应发电量的确定。实务中,目前常见的应发电量的主张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如果合同就保底电量或考核电量进行了明确约定,则可直接将其作为主张应发电量的依据;
  2. 根据该新能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张应发电量;
  3. 根据鉴定机构或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意见主张应发电量;
  4. 根据双方其他相关文件主张应发电量。

总包方应对损失索赔

主张与业主方的合同无效。业主方向总包方提出发电量损失索赔的性质是在主张可得利益损失,其隐含的前提即为业主方与总包方之间的EPC总承包合同有效。当总包方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而被法院认定,或者法院直接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时,相当于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否定可得利益的存在,从而无需赔偿所谓发电量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可能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故总包方在决定关于合同效力的主张时,需要进行通盘考虑、综合评估。就新能源项目而言,常见的影响业主方与总包方之间合同效力的因素是招投标的要求。

主张损失的产生与总包方的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业主方提出发电量损失索赔,即主张因总包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其可得利益损失,该等赔偿必须与总包方的违约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业主方需要就此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一些情形中此举证还相对困难。而总包方可以就此因果关系提出抗辩,主张发电量损失的产生与其行为无关。

主张损失是业主方原因或其他外部因素所致。与一般建设工程项目相比,新能源项目往往更易受到政策、气候、设备、技术因素等影响。作为总包方,在面临发电量损失索赔时,可以从多角度分析考虑损失发生的原因(业主方原因、其他外部因素),并进行举证,以此减轻己方的责任。当无法认定总包方的违约行为是导致发电量损失的全部原因时,法院有可能根据相关事实情况酌定业主方、总包方对发电量损失承担责任的比例。

向下游企业主张实际损失。如果总包方已经向业主方实际赔偿了发电量损失,对于总包方而言,其因赔偿而遭受有实际损失。此时,总包方可以依据与下游企业的相关协议约定,向下游企业索赔实际损失。但是,此种情形下,为了防止总包方与业主方恶意串通而损害第三人利益,法院可能对于总包方向业主方的发电量损失赔偿合理性进行审查。需要指出的是,总包方可以向下游企业索赔实际损失,但无权主张发电量损失,因为总包方并非发电收益损失的主体。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勇

DOCVIT-firm-logo-300x200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
财富金融中心56层 邮编: 100020
电话: +86 10 8586 1018
传真: +86 10 8586 3605-8006
电子信箱: wangyong@dtlawyers.com.cn
www.dtlawyers.com.cn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