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数字资产税的未来

作者: Palawi Bunnag,Laeard Ketwat和Pipat Pipatpajong,IL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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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数字资产迅速赢得了泰国投资者的青睐,它们的价值也以远高于其他传统资产的幅度上涨,尽管风险也更高。根据2018年《数字资产企业紧急法令》,数字资产由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组成。数字资产,特别是加密货币,可产生极高的回报和利润,易于通过在线应用交易。

Palawi Bunnag, LCT, 泰国数字资产税的未来
Palawi Bunnag
合伙人
ILCT曼谷办公室
电话: +66 2679 6005
电子邮件: palawib@ilct.co.th

《2022年数字全球概览报告》由创意机构“We Are Social”和社交媒体管理平台“Hootsuite”发布。报告显示,20.1%的泰国人持有加密货币,而全球平均比例为10.2%。尽管加密货币市场波动剧烈,加密货币投资对泰国投资者仍然有巨大吸引力。

正值泰国实体力图在除常见的首次公开发行公司普通股之外寻找其他筹资策略之时,另一种数字资产即数字代币,开始引起它们的兴趣。实体通过经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的首次代币发行(ICO)门户,发行数字代币。数字代币投资者可获得招股书或白皮书中载明的代币附带的利益,即分享投资型代币产生的收入或利润,或凭借实用型代币使用产品或服务。

数字资产一旦产生收入、利润或利益,不可避免地需要缴税。《泰国税法典》规定了适用于数字资产交易的五个税种:

预扣税

只有来自加密货币、数字代币交易(如出售和交换)的利润以及来自数字代币农场的利润或报酬,才需缴纳预扣税。

  • 投资者为个人的,税率为15%;
  • 投资者为外国公司或法人,未在泰国开展业务,但获得的应税收入是从泰国或在泰国支付的,税率为15%。

如果通过经SEC和财政部批准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交易,付款人不必扣除预扣税。

个人所得税

通过下列方式获得数字资产收入的任何人,将视为获得 “应税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Laeard Ketwat, ILCT, 泰国数字资产税的未来
Laeard Ketwat
税务顾问
ILCT曼谷办公室
      • 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交易。来自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出售或交换的利润视为“应税收入”。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的成本必须用会计准则认可的方法计算,如“先进先出”或“移动平均成本”,而且每种数字资产的成本要单独计算。方法一经选定,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一直适用。
      • 加密货币挖矿。来自加密货币挖矿的收入视为“应税收入”。加密货币挖矿过程,是指通过“解决数学难题”创造新的加密货币。但只要不交易加密货币,就不会视为“应税收入”。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的成本必须采用会计准则认可的方法计算,如“先进先出”或“移动平均成本”,而且每种数字资产的成本要单独计算。方法一经选定,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一直适用。
      • 薪金或工资形式的加密货币收益。收到的薪金或工资形式的加密货币收入的价值,在出售加密货币时可视为成本,而取得时的价值或取得之日的均价则用来计算收入,计算结果应为可靠的参考价。方法一经选定,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一直适用。
      • 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的赠与或空投。收到的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赠与或空投收入的价值,可在出售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时视为成本,而取得时的价值或取得之日的平均价格则用来计算收入,计算结果应为可靠参考价。方法一经选定,必须在整个纳税年度一直适用。
      • 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农场(如收益农场或权益质押)。与前面两种情况相同的概念适用于确定来自加密货币或数字代币农场的利益或报酬。

提交纳税申报表时,纳税人可将预扣税作为税收抵免额,冲抵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

2022年3月8日,泰国内阁批准,就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而言,如果通过SEC和财政部批准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从事数字资产交易,则交易损失可冲抵同一纳税年度的应计利润。该规定的效力溯及至2018年5月14日。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净利润的20%。根据投资促进(即投资促进委员会或东部经济走廊)法律或法规,已获得投资优惠的法人可少缴或免缴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Pipat Pipatpajong, ILCT, 泰国数字资产税的未来
Pipat Pipatpajong
律师
ILCT曼谷办公室

根据《税法典》第77/1(10/1)条,电子服务是指包含无形资产,通过互联网或任何其他电子网络交付的服务。该等服务必须实质上为自动提供,而且不借助信息技术无法提供。

数字资产被视为一类电子服务,因此企业经营者向客户或顾客提供与数字资产交易有关的服务的,必须按售价的7%向客户或顾客收取增值税。

2022年3月8日,内阁批准,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以下情形免征增值税:通过经SEC和财政部批准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开展的数字资产转让;就泰国中央银行发布的供公众使用的加密货币发展与测试计划,转让泰国中央银行发行的加密货币(中央银行数字货币零售或CBDC零售)。在一级市场或ICO门户发行的数字代币仍应缴纳增值税,但税务局现正考虑是否也对此免税。

特别营业税

今后,对于某些类型的数字资产,税务局可能会考虑将税种从增值税变更为特别营业税。

数字资产只是最近才在世界各地和泰国变得有人气、广受关注。因此,泰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税务法律法规,仍在接受审查和修订,以跟上数字资产企业的快速发展。

重要的是,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的投资者、数字资产企业经营者应密切关注法规状态和即将到来的修订,这些修订预计将在今年或今后几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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