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案拟修改跨国交易税赋

作者: Peter Dachs,南非 Edward Nathan Sonnenbergs 律师事务所
0
604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为财政部长关于国家财政状况的年度重要报告,2011年度南非财政预算案中包含了不少值得关注的跨国交易课税建议。

Peter Dachs 税务部联席主管 Co-head of tax department Edward Nathan Sonnenbergs
Peter Dachs
税务部联席主管
Edward Nathan Sonnenbergs

首先,预算报告称,新的股息税将自201241日起取代附加公司所得税。换言之,南非居民企业在201241日及以后支付的任何股息,以及非居民企业在201241日及以后就上市股票所支付的任何股息,均须按照新股息税的规定缴税。

这意味着来源于外国公司非上市股票的股息无须缴纳股息税,但需缴纳标准税。

但是,财政部长在作预算案报告时指出,对来源于外国公司的股息具体应如何征税,仍是个有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有的外国公司的股息享受免税待遇,而有的外国公司股息则按最高边际税率缴税。财政部长表示,将调整对外国公司股息的免税及征税政策,使之与国内股息的税收政策相一致。

此外,财政部长还提到,外国公司在南非的分支机构目前按33%的税率缴税。南非国内企业按28%的税率缴税,但由于它们还需缴纳附加公司所得税,所以实际税率会高于28%。然而,一旦附加公司所得税被股息税取代,南非国内企业将只需按28%的税率缴税。这种税率差异会使人认为,外国公司在南非分支机构适用的33%税率具有歧视性,为此,南非有关部门可能会降低适用于上述分支机构的税率。

财政部长在预算报告中还称:

“税务协定适用于所得税及类似税种。但是,‘类似税种’一词的范围有待明确,特别是不同的税务协定对类似税种范围的列举均不尽相同。建议对所得税的定义进行修订,明确列举出所有能享受税务协定优惠的类似税种(包括即将实施的股息税及利息预提税)。”

这表明,南非有关部门将采取有关措施,使非居民企业需缴纳的股息税及拟议的利息预提税(以及其他税种)成为可抵免税种。

资本流入税?

尽管去年南非兰特(南非货币)对世界各国主要货币明显走强,但并没迹象显示政府将对流入南非的资本征税。南非财政部已就此展开辩论,但目前似乎还无意征收资本流入税。

需要注意的是,南非国库署去年曾宣布,从2013年起,将对南非居民向非居民借出的贷款或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征收利息预提税。该利息预提税将可享受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减免政策。但是,在获得其签订的所有双重征税协定的授权前,作为利息所得来源国,南非不大可能征收这一最低税率为5%的利息预提税。

利息预提税将不适用于总部企业——那些被用作投资非洲平台的企业,他们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利息预提税同样也不适用于政府债券、公开发行的债券,银行存款等。

南非目前对许可使用费征收12%的预提税。另外,期待已久的股息预提税将于2011年实施,税率为10%;不过,根据南非与某些国家的双重征税协定,此税率可降至5%

修订转让定价规则

南非已对其转让定价规则作了大幅修订。新规则将由自今年101日始的课税年度起开始实施。

南非目前的转让定价规则适用于关联人之间非按独立交易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包括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且关联人一方为南非居民或常设机构,而另一方为非居民或外国常设机构。

南非税务署有权对某一交易的对价进行调整,以使其能够反映所涉产品或服务在独立交易原则下的正常价格。

新的转让定价规则适用于关联方(一方为南非居民或常设机构,而另一方为非居民或外国常设机构)之间达成的任何交易、协议或谅解。

新规则与现行规则的最大区别在于:如果关联双方达成的交易、协议或谅解的条款或条件,与互不关联的双方按独立交易原则会订立的条款或条件有所区别,且一方因此获得了某种税收利益,则将适用新规则。

一旦新规则实施,在上述情况下,获得税收利益一方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按市场独立交易原则计算。由此可见,现行转让定价规则审查的是产品或服务的定价,而新规则还将审查所有相关交易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这大大扩展了转让定价规则的管辖范围。当然,只有当交易一方获得某种“税收利益”时,新规则才会适用。此处“税收利益”是指一方得以免除、推迟或减少纳税义务的情形。

Peter Dachs是南非 Edward Nathan Sonnenbergs 律师事务所税务部联席主管

Do the homework before your company merger in South Africa

Johannesburg

150 West Street

Sandton

Johannesburg

South Africa

2196

电话 Tel: +27 11 269 7600

传真 Fax: +27 11 269 7899

电子信箱E-mail: info@ens.co.za

www.ens.co.za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