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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一词,有许多不同的含义和解释,它几乎变得没有含义了。在本期文章中,我使用了“文化”一词的广义概念,包括影响人们行为和相处方式的因素。因此,跨文化交流是指我们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进行交流和相处。我还将与不同法域的人们进行交流也纳入该定义。

本期文章主要关注律师如何与不同文化背景和其他法域的人们进行交流和相处。律师越来越多地在跨文化、跨境的环境下工作,至少有一个因素会参考其他文化或其他法域。因此,我们发现我们经常需要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户、律师和其他当事人打交道。例如,我们可能会参与美国客户在中国大陆进行的交易,或者新加坡客户在香港的投资,或者也许只是单纯的国内交易,但是客户代表可能来自其他国家或者法域。

不得不承认每个人在这方面的经验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不同。想要列出在跨文化交流的“该做与不该做”事项列表是不可能的,没有人能够自称拥有对付所有其中挑战的简单方法。而我希望与大家分享一些我的看法,以鼓励读者思考问题并思索如何应对挑战。

为什么值得律师深思

作为律师,我们不一定总是擅于沟通,无论是在自己的文化环境中还是在跨文化环境中。即使是与相同文化背景的客户进行交流,我们还是会经常因为职业素养和律师身份而出现文化误读。

有时候我们无法有效进行沟通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常常更加关注技术细节,专注于确定和解决技术性法律问题,而不是处理人际关系和人的问题。由于专注于技术问题,我们会倾向于更加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有关该问题在谈判中的重要性,请参见《商法》第4辑第5期:《谈判》)。

有时候,我们会忽略以下这一事实:无论是在商业合同中为客户取得必要的合同保护,还是为客户提供合规方面的意见,都依赖于交流和关系。换句话说,我们会注重结果,即“需要做什么”和“想去哪里”,而不是过程,即“应该怎么做”和“如何去”。

我们将为客户做的工作称为“事项”正是反映了这个问题,这容易使过程变得没有人性,就如同医生倾向于更加注重医疗条件,而不是因为医疗条件而受到煎熬的病人。

有人曾将律师形容为“没有自信的高成就者”。在回答复杂的法律问题并以精炼、权威的方式向客户进行解释的方面,我们对自己有着非常高的期望。不过,沟通有时候会丢失了某些意思。向客户解释非常具有技术性的问题对于律师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更不用说在跨文化、跨境环境中会有更大的挑战。

下文讨论了其中的部分挑战并提出了律师在跨文化环境中遇到挑战时可以采取的一些技巧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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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安德 Andrew Godwin
葛安德
Andrew Godwin

葛安德以前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现在墨尔本法学院教授法律担任该法学院亚洲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葛安德的新书《商法词汇:法律概念的翻译和诠释》重新汇编了其在本刊“商法词汇”专栏撰写的所有文章。该书由Vantage Asia出版。如欲订购,请即登录law.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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