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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主席,以及《商法》编委会成员,分享了他们眼中企业法务圈面对的新趋势与新挑战


法律行业的职场流动与人才培养

在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生涯中,职场流动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无论是加薪晋职,成长发展机会,企业文化还是工作生活的平衡状态,职场环境决定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体验。于是越来越多律师频频跳槽或者酝酿改变职业轨迹。根据《2015年ACC全球企业法律顾问普查报告》,有64%的内部律师拟离职以谋求职场提升机会。短短两年后,该数据又进一步提高:根据《2017年ACC企业法律顾问趋势报告》,有74%的企业法律顾问表示如果有提升机会将会跳槽,另有20%称如果其他公司提供的职位头衔、薪水和福利相当,也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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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TA T. RICHARDSON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事实上,行业研究表明法律行业整体对工作是满意的。对工作满意的企业内部律师超过五分之四;全球有43%的企业内部律师对雇主的正式职业发展计划表示认可。他们还表示自己的工作性质有吸引力,有助于公司实现使命。但是,在提高律师对公司战略运营活动的参与度方面,还有不少提升空间。

因此,在翌年进一步承担跨境工作,适应法律法规变化发展,以及增强职业修养时,法务部负责人必须注意加强团队建设,将其定位为企业不可或缺的职能。

与全球其他市场一样,在中国运营的跨国公司也越来越倾向于将原本外包的工作交由有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内部法律部门处理。法务负责人也逐渐重视培养有能力掌握本土差异、全球趋势、道德规范和要求的人才。随着企业内部律师积极地寻求进一步参与战略商业决策,该趋势必然会更加明显。

为帮助亚太区乃至世界各地满足上述需求,我们为持续壮大的总法律顾问队伍设立了大师班课程(即“ACC高管领导力机构”),并为首席法务官打造了一个特有的全球论坛作为合作交流平台(即“ACC总法律顾问峰会”)。我们主办的首届ACC亚太区年度峰会已定于2019年4月11日举行,研讨的领域包括实体法、实务管理、专业技能、创新及法律科技等。总的来说,我们不断地针对本地区增加有针对性的内容,以确保该地区的企业法律顾问和会员在职业生涯中保持快人一步。

企业法务还坚信,他们在其他部门的同事眼中是解决业务问题、探讨战略及评估风险的可靠、宝贵资源。和以前一样,人们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对单位最有价值的三大贡献是管理公司法律事务、为战略业务决策建言献策以及为企业负责人提供法律咨询。事实上,在ACC企业法律顾问趋势报告的调查过程中,有5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享有的职业地位与律所顾问并无二致,虽然亚太地区仅有25%的受访者持此观点。特别是,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如今已被认为是保持公司底线的主要贡献者,他们不仅为公司战略发挥所长,也建立了合理的企业治理环境——这也是过去数十年的发展趋势。对每家公司而言,有才干的员工以及他们对企业的了解是一笔宝贵财富。因此,在创新与风险共存的时代,提供中肯的反馈和认可对于建立忠诚的人才队伍至为重要。

随着企业向国际扩张并与外国法律顾问合作,它们需要更多跨境执业的企业律师人才,以便获取现成的解决方案,并快速提供在全球视野下的思维开阔的法律指导。在世界各地的企业内部律师中,平均有62%涉及跨境工作职责。亚太区的数据远高于此——根据ACC全球普查报告,有82%的亚太区受访者表示处理跨境事务是其职责之一。

为了在全球提高职业标准,ACC和迪拜政府法务厅不久前首创先河,联手制定了一项创新的认证项目,目的是在海湾合作委员会(GCC)诸国为所有企业法务建立统一的最佳规范和标准。虽然目前仅有迪拜提供该项目,但我们欢迎世界各地的企业法务参与,从而成为认证的企业内部律师。事实上,项目的首届毕业生来自七个国家。另外,我们不久前也设立了ACC香港分会,旨在加强全球联系,以及在多个司法辖区提供以法律和商务为主的跨国职业发展机会和资源。

今天,成功的商界和法律界领导者已认识到,招募人才只是第一步,还需要在后续投入资源,才能发展、培养和保留顶尖的人才。通过对员工的投资,领导者才能建立各司其责,各尽所能的员工队伍,从而保持敏捷的业务职能,随时支持公司发展,应对任何风险隐患。

Veta T. Richardson 是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主席兼首席执行官,ACC是全球最大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协会,覆盖85个国家,有43,000多名会员。

Richardson女士还是乔治敦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她在该校联合执教“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与实践” 课程。她曾作为企业治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四次入选美国国家企业总监百杰名单。

时局动荡 合规为重

企业法务的工作越来越复杂并富有挑战性


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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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桦
威睿中国
法律总监及助理总法律顾问

2018年上半年出现了许多不寻常的情况。四月份,中兴通讯 (ZTE) 被禁止购买美国技术,时间长达七年之久。由于这一禁令,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于5月停止。虽然美国政府声称这是一起孤立事件,但中美高科技企业的担忧正在蔓延。

这种担忧很快得到另一条消息的“证实”:美国司法部正在调查华为是否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特朗普5月在推特上发布的支持中兴通讯的推文让所有人感到困惑。这条推文最终让中兴通讯7月份从“拒绝人员名单” (DPL) 中撤除,但中兴必须缴纳巨额罚款并遵守美国当局提出的其他条件。

7月,美中贸易战正式爆发后,高通(Qualcomm)和恩智浦(NXP)在双方约定的最后交易期限到期后决定放弃本次交易。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声明无法真正缓解人们对贸易战蔓延至投资领域的担忧。

在对方国家投资设厂的中美企业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担心自己会陷入贸易战的交火中,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

美国政府对中兴通讯下达禁令是否有法律依据?当然有。取消禁令的前提之一是缴纳巨额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当然有。那这是不是意味着法律顾问的工作更轻松了?当然不是。

法律顾问将政策、立法趋势和政治环境的影响纳入其法律评估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政治因素的分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超过法律评定的份量。

特朗普的变化无常,以及随着贸易战的升级双方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给未来带来了不确定性。禁令下达后不得不停止与中兴通讯合作的公司,绝不会想到三个月后中兴的名字会从“拒绝人员名单”(DPL)中删除。现在怎么办?恢复与中兴通讯的业务合作吗?要恢复到什么程度?虽然主要的法律关注点是出口管制方面,但是法律评估决不能局限于此。

贸易战的影响渗透到法律顾问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果你接手了一个证据确凿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确实是难得的机遇。但是现在是提起诉讼的恰当时机吗?

公司是否正在等待美国政府的批准?要是导致批准延迟的原因和国内的目前环境有关呢?如今的法律顾问思考问题必须超越法律和区域层面。


张波

张波-PETER-ZHANG-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首席律师-General-Counsel-Sony-Mobile-Communications-(China)
张波
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
首席律师

《反垄断法》合规:今年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三大最重要反垄断执法区域之一,同时也面临进一步修改法律的迫切要求。与此同时,执法机构从原来的发改委、商务部、工商局三家变为由2018年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反垄断执法会进一步强化。

近期我们也看到美国高通恩智普收购案历时近两年还是未能获得中国的批准,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效力日益显现。国际上,欧盟刚刚就谷歌在手机操作系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竞争处以43亿欧元的罚款,这也极大地体现出竞争实务的复杂性。

从产业形态来看,互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高频度创新等加速了产业融合,许多传统上比较清晰的产业界限、市场划分变得模糊起来,在判断是否具有垄断地位、界定相关市场方面面临新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都对企业法务做好反垄断合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相比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可以被称为第四产业。有人把数据比喻成新经济的石油,数据及其流动带来的价值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轻视的,也正因为此,企业会想尽各种办法获得并利用数据、信息以期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社交媒体、购物平台、地图导航、深度学习等新兴的巨无霸企业 都是利用海量数据为用户提供精准的服务。消费者在享受大数据提供的便利的同时,隐私担忧随之而来。网络运营者必须遵守在数据收集、存储、加工、共享、传输中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络安全法》已经实施超过一年。《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先后公布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配套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都会陆续出台。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于 5月25日生效、对数据保护提出全新的监管要求。因为它的最严罚款、最广管辖权,GDPR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条例。企业在创新驱动下不能忘记数据保护的约束。


尤勇

尤勇-YOU-YONG-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General-Manager-Legal-Affairs-Division-China-Minmetals-Corporation
尤勇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随着中兴通讯事件的爆发和持续发酵,合规问题再次摆到了所有公司高管,尤其是各级法律人员的面前。过去大家对于合规的认识比较肤浅,多限于合规制度的订立和合规岗位的设立,其功能和作用多聚焦于基于法律法规的合规审查、日常风险的管控和预警。

中兴通讯事件再次提醒大家,合规的内涵和意义远不止于此,应该有更大的延伸和深化。它应该更多地聚焦于合规体系的建设、合规管理架构的搭建、合规岗位职能的优化,尤其要实实在在地推进合规文化的建设,使合规意识深入人心。特别是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是合规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同时,还要树立合规工作的长期化建设意识,要真正认识到合规建设是个长期的体系化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公司从高管到员工,从现在到未来持续地建设和完善,从而真正使合规建设深入人心,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除了合规建设,反垄断申报、审查以及诉讼等也日渐增多,对公司的健康运营影响也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经营规模、营业收入等指标迅速变大。此种情形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各种并购行为越来越受到规制,反垄断申报和审批就会越来越频繁的发生,也会直接影响到交易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尤其是在国外的申报和审批,更是如此,此一点务必要引起中国企业更高的重视。

与此同时,相应的反垄断诉讼也会日渐增多。相较于企业熟悉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反垄断诉讼的特点是既可能涉及民事又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既有个人诉讼又有集团诉讼,处罚金额巨大等,对中国企业的运营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已经有几家国有企业和大型名企都涉及到反垄断诉讼中,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了影响。

企业并购中反垄断的申报、审查以及反垄断诉讼也越来越成为外方在国际交易中对付中国企业的武器,因此中国企业对此也要有更深刻的认识、做更多的准备。


沈悦志

沈悦志-VICTOR-SHEN-汉高大中华区暨韩国-总法律顾问-Chief-Legal-Counsel-Henkel-Greater-China-&-Korea
沈悦志
汉高大中华区暨韩国
总法律顾问

波动和更严厉的全球贸易和投资监管计划。持续波动的全球贸易和投资监管计划——比如世界主要经济大国之间的关税战争加剧,加强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CFIUS) 立法的倡议,以及在民粹主义和“以邻为壑”政策的推动下,对进入成熟市场国家的外国入境投资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正在使世界进入去全球化的进程,如同进入了一条黑暗而漫长的隧道。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华经营的跨国公司在监管和合规经营环境中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这意味着其全球供应链、跨境合作、人才流动和商品流转变得越来越复杂,并且成本增加。此外,由于持续波动和更严厉的全球贸易和投资监管计划,投资者的信心将受到打击。

应对不断变化的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问题。一方面,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企业业务中的普及和渗透,运营效率可以得到不断提高(如果实施得当)。然而,另一个方面,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需要遵守的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相关的立法举措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是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当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需要同时应对东道国的监管和母国的监管时,上述挑战就变得更严峻了,因为两国的监管在价值观、指导方针和实施方面不一定能够和谐共存。

绝不放松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和减轻执法力度。为了弥补日益恶化的环境保护状况,中国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越来越大、实施决策也越来越果断。然而,从长远来看,中国仍远未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管生态体系。

现仅举几例说明,过时的环境保护法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之间的冲突,以及缺乏详细、可预测和透明的执行准则。以上种种,使得市场参与者,包括一些在中国经营与环境密切相关行业的跨国公司,处于一个相当困难的境地:究竟要遵守哪些环保条例,而且如何遵守?


顾培基

顾培基-PHILIP-GU-达能公司-中国区法律总顾问-General-Counsel-Danone
顾培基
中国区法律总顾问
达能公司

此次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再一次给我们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也再一次证明了合规经营和产品质量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

达能,作为一家注册在法国巴黎,同时在全球140个国家和地区经营的全球公司,仅仅遵守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行政规定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同时遵守欧盟的标准和要求,还有集团本身的企业规定和产品规范必须遵守。

我们中国的合规团队,根据集团的指引,制定了符合中国实情的、牵涉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方方面面的(如采购、销售、公共关系)守则和规定,并对集团在中国投资的各个公司的相关员工和干部进行培训。

我们的法律法规团队,与企业的相关部门一起,重新审核了企业不同产品的各种流程、规程和标准,并同企业的相关部门一起严格监督执行。

毕竟,企业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立身的。没有能够持续满足广大消费者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广大消费者的热爱和支持,企业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同时,没有企业的员工以主人公的姿态来认真对待他们每一天的工作,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是不能保证始终保持的。

因此,企业中的任何部门,不仅是生产部门、物流部门以及质量控制部门,包括合规部门及法律法规部门,都必须为这个目标做出他们各自的贡献。


李宜坤

李宜坤-LI-YIKUN-狐狸金服金融科技集团(香港)-法务副总裁-VP-&-General-Counsel-Fox-Financial-Technology-(Hong-Kong)-Group
李宜坤
法务副总裁
狐狸金服金融科技集团(香港)

中美贸易战已经打响,我认为当前及未来的一段时期,中美贸易战将对中国的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带来较大的影响,相应地也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

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中美贸易战是国家层面的,跟我们没有关系,目前全球经济已经一体化了,中国和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两国GDP合计占全球的40%,商品贸易合计占全球的20%以上。

“中美贸易战”将对两国甚至全球经济产生诸多影响。作为公司法务负责人,我们应该积极关注事态发展,主动分析中美贸易战对公司所处行业及企业经营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发展赢得先机。


温广荣

温广荣-WAN-KWONG-WENG-丰树产业-集团法律总顾问-Group-General-Counsel-Mapletree-Investments
温广荣
集团法律总顾问
丰树产业

对我而言,最棘手的问题是混乱无序的贸易摩擦,以及全球对于数据保护的关注。

就第一点而言,随着贸易摩擦的影响扩散,在客户订单、租赁计划等方面已经损害了市场信心,这些都给企业敲响了警钟,让企业关注现金流以及收入的承压能力。

就第二点而言,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在数据保护措施方面没有捷径可走。


夏锋

夏锋-JERRY-XIA-霍尼韦尔-亚太区副总法律顾问兼首席知识产权法律顾问-Deputy-General-Counsel-&-Chief-IP-Counsel,-APAC-Honeywell
夏锋
亚太区副总法律顾问兼首席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霍尼韦尔

代工生产(OEM)产品商标侵权认定问题。这是一年来的热点话题,各地法院出现过不同判决,总体趋势是恶意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OEM产品应当被认定侵权。但最高院的某些判决认为OEM产品仅仅用于出口,不会混淆中国市场就不构成商标使用,因此就不够成侵权。这样的推理令人非常担忧。

如果那样,中国生产的假货只要全部用于出口就没问题了吗?中国岂不成为世界他国假货供应基地、中国海关是否还要继续查处出口的假冒货物?地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又如何查处此类产品?强烈呼吁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侵权基本理论,同时考虑国内造假严峻形势,继续严厉打击恶意假冒、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OEM产品,哪怕是全部用于出口。反之,恶意抢注的商标也不能阻止原始权利人或他人的OEM商品流通。

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商业秘密维权一直是个难题,过多的举证责任放在权利人一方、复杂和昂贵的鉴定评估要求、损失如何认定缺乏具体的法律标准等等都使其具有挑战性。特别是,刑事追诉中50万的损失如何评估决定着是否能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而这样的标准下,如果窃取他人价值上亿的商业秘密只要尚未使用或披露就没有刑事责任,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否缺乏震慑力?

另外一个重大问题是商业秘密如果被他人非法公开了,目前司法实践千篇一律只根据研发成本追究民事、刑事责任。这种方法有明显的偏颇,因为现实中较低的研发成本可能产生价值连城的商业秘密,反之也有可能。或者由于某些原因研发成本就是无法确定或证明(比如100多年前可口可乐配方的研发成本如何根据中国的证据要求来证明?),而那种情况下权利人可能就维权无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中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所以根据具体案情,应该也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可得利益”(如潜在许可收益的丧失)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的评估来确定其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依法突破仅仅依据研发成本确定损失的传统做法。

还有如何在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利用快速行政执法加大商业秘密的保护又不会导致滥用也是一个课题。总之,商业秘密需要专门的立法或司法解释来明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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