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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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调解允许纠纷双方各自选择一名信任的调解员,由这两名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联合调解是一种新模式,其在商事争议解决中拥有巨大的价值和前景。在联合调解过程中,两名调解员地位、权利相同,使得当事人对调解的公正性更有信心。尤其在国际商事案件中,不同文化背景的双方在联合调解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使双方更容易建立起对调解的信任;两位调解员通常能提出更全面、更中立、更具智慧的调解方案,这也促使双方更容易达成一致。

为向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调解服务,2008年4月1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开始实施独立的调解规则;2011年9月28日,北仲还成立了独立的调解中心。几年来,北仲一直对联合调解这一模式进行探索。本文将结合一起真实案例为读者展示联合调解的过程和优势。

DD_BAC_PIC该案中双方当事人分别为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争议涉及知识产权。虽然该案的标的只有30万美金,但争议的背景十分复杂,同时牵涉到若干其他纠纷。双方选择通过北仲的调解程序一揽子解决上述全部纠纷。双方分别选定了调解员,由一中一美两位调解员进行了联合调解。

2009年8月,北仲受理该案后,为案件指定了专职秘书,与调解员及当事人商定了开庭时间、调解员报酬、调解费用等问题。正式调解程序可谓波折重重,由于当事人之间的误会,第一次调解未能如期进行,但调解员仍利用这次机会寻找了误会产生的原因。最终,双方商定了新一轮调解时间。

2009年12月2日,调解如期进行,两位调解员分别担任不同阶段的领导者,发表开场白、收集信息、阐明问题、创建讨论议程、持续跟进达成的阶段性协议。两位调解员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调解员在作出任何重要决定前都征求另一名调解员的意见,始终保持了统一的观点。调解员为双方准备好了多套可选方案。最终,经过长达一天半时间、多达几十回合的协商、谈判、报价,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共同请求北仲监督执行。北仲为当事人提供了中转账户,协助当事人顺利履行了调解协议。

当事人最终以数千元人民币的调解费一揽子解决了双方之间的六件纠纷。

总结本案成功的关键,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两位调解员的双文化背景、丰富的调解经验和密切的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二,调解程序按照北仲《调解规则》的各项规定逐步推进,整个调解程序透明。第三,北仲为案件提供了专业、高效的程序管理。第四,北仲提供了现代化及人性化的服务,如保证当事人和美国总部的实时沟通等。第五,北仲参与监督执行程序,促使争议得到彻底解决。

此后,北仲又成功运用联合调解解决了一起标的达几百万的涉外案件。

联合调解的核心要素是一批权威、专业的调解员。对此,北仲近年来通过与美国、香港、台湾等地的知名调解培训机构合作,培养了越来越多的联合调解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不断探索联合调解的模式和技巧,逐步积累了实践经验,形成了一套灵活、专业、高效的联合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样的争议解决服务。

作者:张霁爽,北京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

The author, Zhang Jishuang, is Case Manager at the Bei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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