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提醒:国家发改委反垄断 执法霸气初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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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伊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价格垄断重拳出击,一家专门从事反垄断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警告,今年还会有更为积极的打击措施。

今年一月初,国家发改委就液晶显示器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几家韩国和台湾企业开出了总额为3.53亿人民币(5620万美元)的罚单。

“国家发改委正在积极部署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任勇告诉《商法》月刊。发改委一月份调查了35个同业联盟(cartel)及转售价格控制(RPM)案例。法律专家提醒:国家发改委反垄断  执法霸气初现

此次反价格垄断处罚涉及六家企业,分别为三星、LG、友达、奇美、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处罚决定于1月4日宣布,创下了对外国公司和国内公司价格垄断行为的最高处罚记录。

任勇说,中国目前有三个反垄断执法机构。商务部负责并购审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处理同业联盟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调查;涉及价格问题的案件由国家发改委负责,不涉及价格问题的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

商务部曾一度在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处于主导地位,但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发改委与商务部正在竞争反垄断执法的主导地位,”任勇说。

2012年初国家发改委改革了执法结构,增加20多名官员处理垄断问题,并开设两个新部门进行反垄断调查。

“作为专门从事反垄断法业务的中国本土律师,我们想指出,中国对反垄断协议的监管将更为积极,国家发改委将发挥主导作用,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将在未来几年内加强执法,”任勇说。

“任何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都必须精心设计反垄断合规计划,方能达致最佳利益。这类计划对一些关键问题应予以重视,如价格垄断、转售价格控制以及对任何书面协议进行有效的反垄断检查,同时如果可能,也要适当利用宽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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