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离岸架构指南

作者: Dev Erriah,Erriah Cha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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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毛里求斯双边税收协定数量的不断增长及其在离岸投资架构设计中的运用,毛里求斯已跻身于离岸中心的行列。许多跨国公司竞相选择毛里求斯作为投资新兴市场的中转站。

迄今为止,毛里求斯已与相关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了34份税收协定。

Dev Erriah, 出庭律师, Erriah Chambers
Dev Erriah
出庭律师
Erriah Chambers

毛里求斯最近完善了有关专属自保保险业务(captive insurance)的法律框架,一批知名的专属自保保险公司随之入驻该岛。毛里求斯也日渐成为跨国集团设立运营总部的热点区域。在飞机注册、融资等复杂产品领域,毛里求斯出台了相关法律,允许从事相关业务并加以规范。毛里求斯以优越地理位置、专业人才、稳定的政局及作为南部非洲经济发展共同体成员国的资格,成为对中国海外投资独具吸引力的离岸法域。

毛里求斯精简了签证、工作许可证和居住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并在机场设立了方便投资者快速办理入境手续的离岸业务通道。

下文将简要介绍可供中国及其他外国投资者选择的毛里求斯公司架构。

持有第一类全球商业执照(GBL1)的公司

GBL1公司是毛里求斯最受欢迎的离岸产品。设立此类公司的目的多是为了享受上文所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优惠待遇。GBL1公司的设立没有资本金方面的要求。GBL1公司的股份必须是记名股份,所发行的股票可以是有面值股票,也可以是无面值股票。GBL1公司可以发行任何类型的可赎回股份,并可在满足偿债能力要求的前提下赎回此类股份。GBL1公司如果是毛里求斯境外公司全资拥有或几乎全资拥有的子公司,则无须遵守编制集团财务报表的要求。

持有第二类全球商业执照(GBL2)的公司

GBL2公司具有更高的保密性,适合作为持有和管理私人资产的工具。GBL2公司为非居民企业,因此享受在毛里求斯免税的待遇。GBL2公司可以直接注册成立,或者作为本国企业的分支机构注册成立,也可通过将GBL1公司改制为GBL2公司的方式注册成立。与其他公司一样,GBL2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GBL2公司可设立为私人公司。GBL2公司的设立没有资本金要求,但必须在毛里求斯当地始终设有注册代理人和注册办事处。

单元资产隔离及保障公司(PCC)

PCC公司享有与GBL1公司同等的地位,但只能从事两类全球性商业活动:保险和投资基金。设立PCC公司的目的在于隔离和保护单元资产。每一单元均独立和有别于其他单元,各个单元的资产和负债实行单独管理。PCC公司必须始终由毛里求斯境内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PCC公司适用于伞型基金或多元收费结构基金, 因为PCC公司的组织形式相当于为每一类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单独的有限责任公司保护架构。

有期限公司(LLC)

2001年《公司法》允许注册LLC公司。此类公司的经营期限以成立日起50年为限,可通过特别决议予以延长,但前提是,延长后的经营期限自成立日起计总共不超过150年。LLC公司可用于风险投资、投资基金、房地产项目、合营项目和遗产规划工具等领域。

离岸投资基金

GBL1公司和PCC公司均可用于构建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可设计为单层结构或双层结构,甚至可以设计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目前的基金架构包括开放式、封闭式、单位信托或有限合伙。

投资者亦可设立集体投资计划(CIS)。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CIS可以设立为公司、信托或金融服务委员会所规定或批准的任何其他法律实体。具体的标准包括,要求CIS必须以分散风险的方式进行运作,以及参与者对计划项下的财产管理没有日常控制权。设立于外国的CIS也可获得毛里求斯认可。

有关离岸业务的税收制度

GBL2公司在毛里求斯属于非居民企业,因此不能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待遇。在毛里求斯成立的GBL1公司按15%的税率纳税,但就其来源于外国的所得,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按照1996年《所得税(外国税额扣除)条例》(Income Tax (Foreign Tax Credit) Regulations 1996)规定,可享受外国税额扣除待遇:

  1. 若GBL1公司能证明其已就外国来源所得缴纳来源国税款,则可完全免除15%的税款(即最终无须纳税);或
  2. 若GBL1公司尚未就国外所得缴纳来源国税款,则可先假定其已缴纳该等税款。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向毛里求斯缴纳的15%税款中的80%部分可享受外国税额扣除,从而实际上仅需支付3%的税款。

毛里求斯企业向非毛里求斯居民支付的股息免于征税。GBL1公司或GBL2公司支付的利息亦无须缴纳预提税。

商机无限

毛里求斯离岸制度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丰富的对外投资机会。金融业务,诸如贸易融资、租赁业务、银团贷款、股权融资、资产证券化及上文所述的其他结构式金融业务,均可通过毛里求斯架构进行运作。


Dev Erriah是毛里求斯 Erriah Chambers的出庭律师。有关毛里求斯的法律问题,您可通过以下方式与他联系,电话: +230 208 2220,电子信箱;deverriah@intnet.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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