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反腐进展

作者: Jane Ellis、李怡瑾,博雷道盛悉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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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于2011年11月发布了咨询意见书,就取消以疏通费作为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的抗辩理由一事征求意见。此前,澳大利亚政府于2011年9月宣布,政府正投入资金发展、执行澳大利亚首份国家反腐败计划。

澳大利亚反腐制度回顾

Jane Ellis 合伙人 博雷道盛悉尼办公室
Jane Ellis
合伙人
博雷道盛悉尼办公室

澳大利亚《1995年刑法法案》(下称《刑法》)禁止贿赂本地及外国公职人员。违反该禁止规定属刑事犯罪。

今年早些时候的Securency公司丑闻,令澳大利亚首次以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罪逮捕涉案人员。Securency丑闻发生后,澳大利亚在打击腐败方面变得越来越积极:

  • 审查现有法律,确保其继续反映澳大利亚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公约》(《OECD反贿赂公约》)下,打击国际交易中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行为的义务;
  • 带领G20审查其就增强国际反腐合作制订的工作重点;
  • 参加联合国对澳大利亚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情况的审查;
  • 与亚太地区的伙伴政府合作,在进一步防治腐败威胁的工作中发挥领军作用。

澳大利亚的这一态度可以从该国内政及司法部长Brendan O’Connor的一席话中得到印证:“打击腐败以及反腐工作在国内外取得的成效,有助于全球经济的稳定,并能鼓励投资和维护公信力。”

公众咨询意见书

李怡瑾 外国律师 博雷道盛上海代表处
李怡瑾
外国律师
博雷道盛上海代表处

作为国家反腐败计划的一部分,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此咨询意见书。该咨询意见书链接:http://www.ag.gov.au/foreignbribery

疏通费

根据澳大利亚反对外贿赂法律的现行规定,抗辩在下列情形中可以成立:(1)若该费用支付在相关国家属于合法支付,及/或该费用的支付是相关国家法律所要求的;或(2)支付费用属于疏通费。

疏通费定义如下:(1)利益价值较低;(2)支付疏通费的唯一或主要目的是促进或确保政府非重大日常活动的执行;以及(3)支付行为发生后,支付者应尽快记录该支付行为的细节(关于记录方法细则请参照《刑法》s70.4条的规定)。

以疏通费作为抗辩理由一事,在打击国际腐败活动中引起的争论越来越激烈。OECD的反贿赂工作小组将疏通费称为“腐蚀现象”,并鼓励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OECD反贿赂公约》缔约国禁止使用此抗辩理由。

若澳大利亚取消疏通费抗辩,则总体而言,该国反贿赂法将与英国等国家的反贿赂法一致。2011年7月1日生效的英国《反贿赂法》禁止包括疏通费在内的所有贿赂。

对那些在其他国家工作并且正在或经常支付疏通费的澳大利亚公司和公民而言,疏通费抗辩的取消可能会增加其法律风险。因为只要费用支付在他们工作的国家属非法行为,则该费用支付在澳大利亚也同属非法行为。

另一方面,取消疏通费抗辩或许能降低风险,因为将其取消意味着禁止一切疏通费的支付,相关人员从而不必受累于贿赂与疏通费在界定上的模棱两可。

如果以疏通费作为抗辩事由被废止,政府还将进一步修改澳大利亚税法,将税法赋予疏通费的税务抵扣取消。

其他拟议的修改

政府还对以下事项征求意见:(1)是否仍需要求公诉人须指明受影响的外国公职人员才能判定被告罪行成立;或者若不再要求公诉人必须证明被告有影响外国公职人员的意图,这样做是否能方便起诉;(2)法院在考量支付给外国公职人员的利益是否合法时,是否应将贿赂或利益的金额纳入考量。目前,为确保贿赂行为不论金额大小都一概禁止,法院不得考量支付的金额;以及(3)是否仍将“不诚实”作为澳大利亚国内腐败罪的要素之一。目前,“不诚实”并不是反对外腐败法的要素,因此政府正在考虑将其取消,以降低起诉国内腐败行为的难度。

国家反腐败计划

一般认为澳大利亚现有反腐败制度的一项弱点是缺少一份全面的反腐计划或政策声明。所以拟议的国家反腐败计划试图通过以下方式来加强澳大利亚的现有制度:(1)建立统一的政府反腐败政策;(2)审查联邦、州及领地的现行制度,全面勾勒出现有反腐制度;(3)各级政府制订相应策略,应对正在浮现的腐败威胁;(4)促进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这些机构将在全国统一的机制下运行);(5)与国际伙伴共同努力,加强反腐败合作。

就咨询意见书向司法部提交建议,已于2011年12月15日截止。司法部现正考虑收到的建议,我们会继续对其考虑结果以及澳大利亚的反腐败进展提供最新的法律资讯。

Jane Ellis是博雷道盛悉尼办公室合伙人,李怡瑾是博雷道盛上海代表处合伙人

Blake Dawson

博雷道盛上海代表处
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3408-10
邮编: 200041
电话: 86 21 5100 1796
传真: 86 21 5292 5161
电子信箱:
jane.ellis@blakedawson.com
iching.lee@blakedawson.com

www.blakedaw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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