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新时代的中国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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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中国企业法务工作面临新的环境,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中国企业法务正走向一个新时代。

为全面反映目前企业法务工作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进行了专题研究调查,共有122位企业法律顾问填写了问卷,其中,来自国有企业的有62位,来自民营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60位。笔者现将有关结果分享如下。

依法治企Ye_Xiaozhong

首先,依法治企成为企业运营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现依法治企、建设法治企业,成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法治化的社会运行机制正在形成,一直困扰企业法治工作的外部法治生态环境问题明显改善。

反垄断常态化

一方面,法律实施的力度不断增强。比如2012年以来,国家对白酒、通信、汽车等多个行业开展了反垄断调查,加强了对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使反垄断常态化。2015年2月10日,美国高通公司因垄断行为被国家发改委处以人民币60.88亿元的罚款,成为中国反垄断历史上金额最大的罚单。

法务地位上升

另一方面,根据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新16字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推动社会法治化进程。比如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改变了企业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案件的习惯性做法。实施依法治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处理、解决问题,开始成为企业运营发展的战略性目标。

从调查的结果看,有38%的企业认为四中全会以后企业明显重视法律工作,多家企业召开以依法治企为主题的公司会议,企业法律工作的权威性逐步确立。有44%的企业反映去年以来增加了法律人员的数量。

未来方向

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路径成为了法律工作的新挑战。2014年7月,国家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公司律师制度的建设问题。已经实施多年并在国有企业法律工作中占据明显优势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面临着重新确定发展方向和路径的新挑战。

过去10年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9月底,中央企业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达到2584家。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接近8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顾问队伍超过两万人,其中持证上岗率达到83%。而2002年开始试点的公司律师制度实际上处于停滞状况,实施的企业数量很少。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司律师数量不足2000人。调查表明,目前积极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实施的企业比例只有35%,29%的企业表示暂不考虑。

疑问犹在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两种制度的设计,在主管部门、工作定位、职责权限、知识技能、职业发展等方面究竟有何差别?对于企业法律工作究竟有何影响?新形势下企业法律工作发展路径究竟如何设计?对于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权威性的结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成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法律工作的新挑战。如果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不确定性问题不能尽快得到解决,将严重影响国有企业法律工作的成效。

工作范围和数量

最后,企业法律工作的领域不断扩展,工作数量不断增加。在2014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要将合规管理能力的提升作为当前推进依法治企的重中之重,尽快建机制、定规则、成体系。合规工作成为企业法律工作中的新领域,在122份调查问卷的回复中,48%的企业表示在积极推进,44%的企业表示在认真研究。

在企业法律工作领域不断扩展的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经营风险加大,以及“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带来的新发展机遇,传统法律工作的数量明显增加,统计表明去年以来58%的企业案件数量增加,77%的企业合同数量增加,76%的企业重大项目的数量增加,33%的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增加,企业法务在公司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企业法务发展的新阶段,提高层次、把握机遇、增强能力、不断创新是新时期企业法律工作的主旋律,不断成长的企业法务将进入一个法治环境更加成熟、市场化机制更加明确的新阶段。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叶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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