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第二起反垄断案中胜诉

0
455
Baidu-beats-Renren-in-second-dominance-case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

20091218日,一北京法院以缺乏市场支配地位或滥用该地位的证据为理由,裁定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胜诉,就此驳回了中国第一件有关互联网的反垄断案件。

该具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是第二起根据以中国《反垄断法》判决的案件。该案的起诉人为唐山人人信息服务公司,该公司是一联合医药制造商、批发商和用户的网络。

人人公司称,百度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在搜索结果中,故意地把人人的名称降级。百度辩驳称,人人在其网站中上载了大量垃圾链接,以提高其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地位。这降级措施是为用户着想,保护其服务的质量和准确性。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驳回人人价值人民币 1,106,000 元(即163,000美元)的收入损失诉讼时表示,它并不认为百度在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上有支配的地位。 即使百度真的被视为有支配地位,其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不属于《反垄断法》第17条所禁止的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

这案件与中国法院第一次以《反垄断法》判决的案件相隔仅两个月。在该盛大/书生案中,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支配市场的控告,裁定原告并无足够证据证明市场支配地位被滥用 (见《商法200912月/20101月》的《中国移动和解,盛大网络胜诉》一文)。

在这两项案件中,法院均裁定被认为是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在商业理由上是合理的。可见中国法院就滥用市场地位的证据上,要求严格。

百度虽胜诉,但对网上搜索引擎而言,2010年已渐成为具挑战性的一年。在谷歌要胁将完全离开中国并与中国政府对峙时,在今年1月,百度的首经营主任和首技术主任均离职。媒介报道百度在引进其新的叫‘凤巢’的关键字系统时遇到困难。该公司预测其2009年最后四个月的收入比分析家所预期的低至少10%

LinkedIn
Facebook
Twitter
Whatsapp
Telegram
Copy link